Re: [轉錄] 請一起來協助制定《宗教基本法》的推動工

作者: jerry78424 (青松碧濤)   2018-10-24 20:34:27
: → gfabbh: 這個問題遲早要解決,若反對這次的「宗教基本法」草案,請 10/24 20:03
: → gfabbh: 提出己方版本。 10/24 20:04
將宗教團體視為一般財團法人
: → gfabbh: 那不用宗教團體的特性嘍?宗教團體有人事紛爭,國家也要依 10/24 20:07
: → gfabbh: 法介入嘍? 10/24 20:07
是的,別想有特權
: → gfabbh: 但若依教義能夠解決,但教義與法律有所衝突,請問遵循何者 10/24 20:09
當然是法律優先
: → gfabbh: 若宗教團體能依其教義安排內部人事,卻依因法所不許,而遭 10/24 20:12
: → gfabbh: 否決,不是很怪嗎 10/24 20:13
在世俗國家,正常人都不會對此感到奇怪
: → gfabbh: 那該宗教團體的存在也無意義,連人事與組織都不能按自己的 10/24 20:15
: → gfabbh: 決定 10/24 20:16
只要不違背法律,你還是可以自己決定人事
: → gfabbh: 這法就是為了在教團的內部事務上,教義與法律有所衝突時, 10/24 20:18
: → gfabbh: 如何處理的問題 10/24 20:18
沒什麼好處理的啊,世俗國家的法律永遠都凌駕於教義
: → gfabbh: 是沒有全部教義都與法律衝突的宗教,但在人事與組織上,總 10/24 20:20
: → gfabbh: 與行政法規相衝突的可能吧。 10/24 20:20
: → gfabbh: 外部事務世俗法,要如何處理,就如何處理。但內部事務,總 10/24 20:22
: → gfabbh: 由宗教自行處理吧。 10/24 20:22
: → gfabbh: 既然認同政府不該干預宗教內部人事、組織,那給予法律保障 10/24 20:25
政府會如同保障任何合法的財團法人一樣,保障合法的宗教團體
這樣還有問題嗎?
還有的話請移民到政教合一國家,或者自己建立一個新的
作者: kuninaka   2018-10-24 20:37:00
他們現在要就地合法,建立國中國但是外面的國有義務提供任何資源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10-24 20:37:00
台灣一堆只有身體出家的假和尚
作者: Eslin (葉兒飄飄)   2018-10-24 20:54:00
絕對不能讓宗教凌駕任何法律 還要制定法律敦促財務透明
作者: y1896547 (巴斯)   2018-10-24 20:57:00
今天公視有話好說就探討這個題目
作者: gfabbh (David)   2018-10-24 22:07:00
那好,按財團法人法,寺廟沒有住持,教堂沒有主教,只有理事長與理事會。沒人說要建立宗教國,但宗教內部事務,政府本來就不該多加干涉,我想這點應該沒人反對,予以立法保障,到底有何不可,至少讓政府不要對宗教內部事務,設立一些條條框框的規定。我不挺宗教國,但我認為宗教對其內部事務應該有充分的自主權。
作者: ownlife (月光宅魚)   2018-10-24 22:17:00
人事當然依法律 你對外愛自稱啥就自稱啥 沒衝突阿很在意稱呼的話 把名字改成X上師 X主教 不就好了
作者: gfabbh (David)   2018-10-24 22:25:00
我只能說真要一體適用財團法人法的話,第一個翻臉,就是梵蒂崗。他們可是有自成一套體系的人事系統與組織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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