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關於法律人治國之我見我思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18-10-21 12:31:08
在這個版上可以看的到大家對於法律人治國有很深的怨念,雖然說到底
我也不知道"法律人治國"有沒有一個精確的定義,但我還是嘗試自省,
到底法律人為何在公領域為何會遭受這樣的評價。由於我沒查到鄉民對
於"法律人治國"共同理解的定義,所以只好大略摘錄幾個會牽涉到對法
律人涉及政治時會被大家拿來當成批評的論據。
1.三任總統都是白癡
陳水扁在位的時候我還是國中小生,先不予評價,馬英九與蔡英文都不
符合理想中法律人對程序正義尊重的特質,前者領導的國民黨有30秒強
渡關山之譏,馬英九本身也鬧了鬥王金平的憲政笑話;後者領導的民進
黨在勞基法二度修法時的亂來程度恐怕較服貿有過之而無不及,蔡英文
本身也無視憲法對國家組織之規定,擅自在司法院之上又設立司改國是
會議機關,自行擔任招集人,在我看來全都是假的法律人,我必須承認
,這些人上台的作為與其所學完全背道而馳。
2.對議題表態的雙重標準
雖然這點應該不是法律人獨有的缺點,但既然大家對於法律人的期待是
主持公平正義,那麼當法律人有這個缺失的時候,被轟得特別慘似乎也
是理所當然之事,這點我覺得無可否認,人都是看到自己想看的,聽到
自己想聽的,法律人應該要更能跳脫這樣的思維才對。不過我想澄清的
是,不要把法律系跟綠的畫上等號,有些鄉民似乎有這樣的誤解,我必
須說,如果來讀法律,你很難喜歡國民黨,甲等特考、掛狗牌、刑法一
百條、軍法人員可以轉任司法官......絕對是族繁不及備載,全都與公
法上要求的法治原則完全違背,而這樣一個曾經無視法治的政黨現今卻
不斷的以法治正義為理由要求大家對他好一點,當然這是他應得的權利
,不過法律系的會看不起這種爛到根的政黨也無可厚非,就像古辣斯一
邊對付法扶,一邊又拿法扶的資源來當武器一樣無恥。不過這並不代表
大部分的法律人就放棄了對民進黨的監督,其拿到政權之後的貪吃嘴臉
,我的同溫層除了少數超級激進獨派(就是為了台獨這面旗可以為所欲
為的想法)以外,對民進黨亦無甚好評,希望大家批評的時候針對那些
雙標明顯的人即可,用不著把全部的法律人拖下水,感謝。
3.法律人喜歡參與社會運動
首先,為何社會運動會變成貶義詞,這是我大惑不解的地方,台灣之所
所相較中國大陸可貴的地方不是因為我們是台灣人之類的智障民族主義
,而是台灣-或是說中華民國發展到現在的憲法秩序容許我們最大限度
的表彰自己的言論自由,你可以針對社會運動負載的議題發表意見,但
社會運動作為一表達意見的方式本身無任何對錯可言,同時參與社運本
身就與不食人間煙火劃清界線了,參與社會運動的現場就是一種體驗國
家暴力的媒介,看看國家面對不同意見的人民時是如何用警察、媒體和
刑當法來分化社會大眾,真正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律人是那些躲在最高法
院,不斷的玩弄發回更審與以回應社會期待為由亂做決議的老屁股們。
當然,有人會質疑說像太陽花運動似乎已不是單純的社會運動,而是一部
分的民意企圖以暴力阻止國家的決策,似乎已非單純的言論自由,我只能
說,這是涉及一部分人民企圖以創法暴力來對抗另一部分人民的護法暴力
,簡單來說就是制憲權與現存法秩序的衝突,我個人認為法律在這部分無
法提供任何指引,不管各位對這場運動認為違法或不違法,或許應該先認
識到,法律在這裡毫無力量可言。
4.法律人喜歡玩弄文字遊戲、故弄玄虛、沒有實幹的特徵
法律人玩弄文字遊戲不是因為這遊戲很好玩,是因為法律是透過語言承載
國家暴力的形式,則對於國家暴力的節制自然必須透過字斟句酌為之,以
不當黨產為例,自1945年8月15日日本二戰投降算起,政黨的財產如果不
是來自於黨員繳的黨費、政治獻金、政黨補助金及衍生利息,則推定為「
不當黨產」,並將凍結處分,政黨必須自行申報證明其屬有當,否則將依
序歸還國有。推定在法律上的意義是甚麼,就是把舉證責人任丟給另一方
耶,只要該政黨的財產符合上述特徵,該政黨就必須舉證說明這些不是不
當黨產,否則就當作不當黨產抄了,至於舉證說明自己無罪的難度多高,
我想不必贅述了,那麼各位鄉民說說法律人能夠不玩文字遊戲嗎。再舉個
與政治較無關的例子,銀行授信給利害關係人如果造成銀行受有損害,銀
行負責人是要坐牢的,3年到10年,那麼利害關係人如何認定?銀行持股幾
%以上的企業算利害關係人?從屬公司是利害關係人,那子母公司與兄弟
公司的情形能不能算利害關係?這些都需要解釋,若覺得這套規則很荒謬
的話,認為司法是資產階級統治無產階級的工具的人,恭喜你,你也成了
"左膠"的一分子,當然不要問我左膠的定義,從來沒有人在拿左膠批評對
方的時候嘗試給予明確定義的。總之,法律人的實幹精神就體現在文字遊
戲上,不過文字遊戲的背後也隱含著法律人對條文體系的理解程度,優秀
的商法法律人懂會計學、經濟學、國際貿易。優秀的刑法法律人懂社會學
、犯罪學、心理學,生產出來的文字遊戲是有營養的,當然見解好不好再
說,但用心程度高下立判,敝系的確也有教授或是實務家只懂單純的法釋
義學或是僅具備外文翻譯機的功能,也不少見,若是有批評者是基於看膩
了這類法律人毫無學養基礎的文字遊戲而對此有沉痛的批判,這的確是切
中要害,沒有其他學問支撐的法律系只是中空之木,毫無意義可言。
以上是我的回應,基本上我覺得最難以辯護的就是雙重標準,因為我自己
就不能說服我自己,當然重點仍在若有值得差別對待的理由,也能自圓其
說,但我無法接受的是,這些理由往往是掃除黨國遺毒、追求獨立建國等
理由,黨國遺毒的確有,獨立建國嘛...我是華獨派的,所以持中立態度,
但因為這樣的理由而選擇寬待執政黨,我覺得太誇張,也是為了目的不擇
手段的例證,很可能當我們消滅了國民黨時,另一隻大怪獸就出現了,當
年孫中山也是為了對抗敵人搞個人獨裁,成立中華革命黨,為了對抗獨裁
之袁世凱而必須讓孫中山成為獨裁者,結果就是於1916年解散,以史為鑑
,不要讓自己成為我們曾經痛恨的那堆垃圾。不過,基本上也不是法律人
才有這種毛病,希望無論是藍是綠是白者,也都要想想自己在痛斥法律人
時是不是也在搞這套,我身為一個小小的法律人,會跟著大家一同走在反
思的路上。
作者: wiwi951236 (wiwi)   2018-10-21 12:33:00
理工人治國比較好 可是理工人很少出來選 法律人學得東西太容易操弄人民了
作者: fanlongs (fanlongs)   2018-10-21 12:34:00
職業學生才是最大問題請問你認同嗎?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8-10-21 12:35:00
現在檯面上最像獨裁者的就是那個臺北市長
作者: dragonne (爛人)   2018-10-21 12:35:00
編輯可以再改善一點,整段頭尾切齊有點難閱讀
作者: fanlongs (fanlongs)   2018-10-21 12:35:00
理工搞實驗都沒時間還會去當政黨的職業學生嗎?職業學生這麼多 跟老師也有很大問題
作者: winwei (winwei)   2018-10-21 12:37:00
第四點最直指核心。什麼論述拉、發言拉、觀點拉都是屁,真的幹出實事,最重要
作者: tnw ( )   2018-10-21 13:02:00
不要把讀了幾年法律但從事幾十年政治的人叫法律人
作者: GGOPEN (狄會貴)   2018-10-21 14:00:00
推本肥覺得法律就是葛工具 然而這葛工具被不懂法律的人設置把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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