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黃士修先生公投提案之相關事項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8-10-17 22:47:22
1.新聞網址:
https://www.cec.gov.tw/central/cms/107news/28665
2.新聞來源︰
中央選舉委員會 107年度新聞稿
3.新聞內容︰
有關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7年10月17日新聞稿,就黃士修與中選會間補提公投連署
人名冊聲請假處分一案,裁定中選會應受理黃士修先生於107年9月13日提出之補充連
署人名冊,併入同年月6日原送連署人名冊處理之結果,中選會將於收受裁定書後,依
法提起抗告。
針對新聞稿所載裁定理由,中選會表示,公投行政為時限行政,以其最重視法定
時限,是以對於主要事項均一一予以明定,且上一階段之程序未終結確定即無從進行
下一階段之程序,各階段程序甚少彈性。易言之,已經收件之連署人名冊,即必須進
行下一階段之查對作業,公投法修正後,對於查對後之連署人名冊如有未足,尚有通
知提案人為後續補提之規定,對公投提案成立與否並不生任何阻礙。反之,隨時可補
提反而徒增行政不必要之作業程序及勞費,並將導致戶政機關查對期限起止時程之不
確定,勢必延滯時程之順利進行,該裁定與公民投票之制度設計有違。
中選會另表示,昨(16)日召開之第517次委員會議,業就黃員107年9月6日所送連
署人名冊之查對結果作成補提之決議,並將補提公文函送黃員。
中選會於今(17)日下午業已收到黃員補提之連署人名冊,完成概略點收後,並
開具收據寄送黃員,連署人名冊則於同日送往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新竹縣之戶
政事務所依法查對。為利該公投案於10月24日前成案,以與11月24日地方性公職人員
選舉同日舉行投票,中選會已請戶政機關在10月23日中午十二時前將完成查對連署人
名冊之部分結果先予函覆。
4.附註、心得、想法︰
下星期二中午之前回報超過 2500 份, 基本上就過關了 (中選會幾乎都周二開會)
但是多次送件的部分中選會還是維持原意見
虧法院都講得那麼白話了....
基本上這篇就是中選會想要展現, 就算走補提流程我也有辦法讓你過的能力 科科
作者: Ender5566 (56終結者)   2018-10-17 22:48:00
我希望 有政治線記者 這幾天可以去訪問 吳敦義一些韓國瑜的事情
作者: pp520 (異理啊議!!!)   2018-10-17 22:48:00
1124 滅東廠,滅中選會
作者: deathsong (智瑟和鳴)   2018-10-17 22:49:00
西廠會真是垃圾
作者: arabeske (arabeske)   2018-10-17 22:49:00
今天剛認識一個詞, 忠犬會 真貼切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8-10-17 22:50:00
西廠孬呢雖然公投的結果已定但忠犬會也是醜態百出
作者: hb0922 (ㄚ阿)   2018-10-17 22:51:00
忠犬會被行政法院拉正了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18-10-17 22:53:00
抗告根本好笑....是在努力抹殺人民公投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8-10-17 22:56:00
抗告是法定權利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8-10-17 22:57:00
現在看來忠犬會打算反抗行政法院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8-10-17 22:57:00
法院都說促成公投是原則了 都講那麼明了還抗告 笑死
作者: SoMnUs (懦夫救星)   2018-10-17 22:57:00
信任度狂刷下限而已 dpp哪會怕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8-10-17 22:58:00
不會吧。這篇是中選會拿出誠意要幫土條加速,這也要黑?中選會抗告也有他的理由,不然以後大家都補件補到爽,中選會開審日延後審不完怎辦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8-10-17 23:00:00
誰在跟你補件啊? 都已經被法院打臉了還在補件照法規最後送件日就是0913 是中選會擅改時間說9月13送件審不完來不及併大選的 有人連這都搞不清楚
作者: zaq1xsw2121 (aaaa)   2018-10-17 23:02:00
法院就寫明要促成通過 不是補件 結果忠犬會硬要凹
作者: deathsong (智瑟和鳴)   2018-10-17 23:03:00
廠工就是故意搞不懂補件跟再送件的差別
作者: zaq1xsw2121 (aaaa)   2018-10-17 23:03:00
這樣完全不遵守法制 毫無中立價值的行政機關 就算之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8-10-17 23:03:00
中選會現在只是要面子而已 事實上就是只能讓他過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8-10-17 23:03:00
實際上就是一旦案子多可能有做不完的問題,法規定到執行有困難當然抗告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8-10-17 23:03:00
是誰先放話說在收件的截止日當天送件可能趕不上併大選的? 新聞那麼大 還有臉去抗告喔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8-10-17 23:04:00
要公投併大選最後送件日就是9月13日 這是確定的
作者: deathsong (智瑟和鳴)   2018-10-17 23:04:00
戶政機關不能再以30天作業流程為由 必須盡快清點完畢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8-10-17 23:05:00
法院都直說0913的送件要算到9月6日裡面去了 這是2次送件
作者: deathsong (智瑟和鳴)   2018-10-17 23:05:00
而補件就是想搞你辦"獨立成案公投" 想也知道死路一條
作者: hb0922 (ㄚ阿)   2018-10-17 23:13:00
中選會一個獨立機關自甘墮落成為打手......誰救得了你
作者: a6268538 (黃金鼠)   2018-10-17 23:19:00
中選會願意轉彎,很好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8-10-17 23:54:00
我對那一萬份沒寫名字的連署書更感興趣如果告上法院要忠犬會拿出來讓法院審視會不會就精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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