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應採取預設同意器官捐贈

作者: XX9 (米魯國王)   2018-10-13 00:45:30
器官捐贈議題一直受限於觀念不夠開放
額外辦理也麻煩,還要表態
而目前器官很難等
每年的健保都為了許多慢性病人花費大量資源
健保又要喊破產了
建議修法
改預設捐贈器官
不但對緊急救難災害救援或互助有幫助
也能幫到大家
人人都有可能遇到
不願意器官捐贈者,自行報備登記
作者: kuninaka   2018-10-13 00:46:00
你去遊說立法委員吧
作者: ILYY (毅力)   2018-10-13 00:46:00
我支持
作者: kuninaka   2018-10-13 00:47:00
我是支持
作者: kneo8899 (有禮貌的鬍子哥)   2018-10-13 00:47:00
支持
作者: shefu120 (hsu2402)   2018-10-13 00:48:00
沒有人生下來就願意把自己的器官給人用不論自己用不用的到
作者: a512262 (單身宅男)   2018-10-13 00:48:00
違反人權 我懶得報備 你要搶我器官?
作者: gn231949615 (Time Machine)   2018-10-13 00:48:00
違憲
作者: gn231949615 (Time Machine)   2018-10-13 00:50:00
殯儀館常常有車禍現場休克後復活的,腦死很難判定明顯死亡不會送醫院,但是有人長相很像死人
作者: kuninaka   2018-10-13 00:52:00
歐洲有些國家有
作者: az64   2018-10-13 00:52:00
如果你的器官被比對出剛好很適合某瀕死有錢或有權人,嘿嘿
作者: kuninaka   2018-10-13 00:53:00
不過我可以跟你說,台灣永遠不會有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8-10-13 01:00:00
法條訂定的慣例是不太能這樣訂的不過可以訂成有價的東西 家屬繼承賣出 機會比較大些
作者: a7788783 (貓仔賢)   2018-10-13 01:02:00
百分之99%被打槍
作者: nt880245 (nt880245)   2018-10-13 01:11:00
支持 但不認為有立委敢提
作者: jojomaan (這是誰的小啾啾)   2018-10-13 01:31:00
明明就可以立法「選擇加入」or「選擇退出」制
作者: kuninaka   2018-10-13 01:34:00
那根現在不是一樣嗎 你喜歡就自己去
作者: jojomaan (這是誰的小啾啾)   2018-10-13 01:48:00
當然不一樣「選擇退出」是預設你願意器捐,「選擇加入」是預設不願意,人性都是懶惰的器官移植條件沒有很嚴格,就算是中共也只是挑健康的犯人殺而已,沒有什麼被比對到就被XXX的,想太多了又不是挑對人就不用吃抗排斥藥
作者: aiguo (金門小刀)   2018-10-13 05:14:00
有簽器官捐贈的,醫生摘取器官都還會被家屬告了
作者: JeanSijhih ((渡餘))   2018-10-13 05:57:00
強制驗血 建資料庫配對 幫助就很大 但 風險也很大所以很難例如:配對成功的潛在捐贈者資料外流 導致被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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