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民眾如何得以向銀行借到十億?他特別引用施俊吉教授在2003年6月19日發表於報紙
的〈拿印章搶銀行〉這篇短文裡所說的:「拿印章搶銀行要裡應外合」。施教授把搶銀行
的盜賊分為毛賊、大盜、巨寇和國賊。平常金額在一千萬元以下的冒貸或超貸,分行經理
就可以當內應,一千萬元雖不算多,積沙成塔也可以上千億。大盜的作法先蠱惑政府紓困
,讓部會當內應,逼銀行團貸款,取得數十億鈔票後即倒帳,揚長而去。施教授還說:台
灣有史以來的紓困案,從來沒有一筆完全清償。大盜之上為巨寇,巨寇是自己開一家銀行
,然後掏空自己的銀行,留下錢坑由政府去填補。巨寇之上尚有國賊,國賊「就是打包好
國家開的銀行讓私人搶著跑。」例如官股可以完全左右的金控請民股代表做董事長。
結論: 如果!! 我說如果啦!! 假設有一個市長,跑去德國找一個老頭
請他來台中發表他有一個很神的技術,這位市長在跟這個老頭簽市府合約
,德國老頭在拿市府合約去銀行借 1100億
請問台灣那間銀行敢不借? 台灣有這種銀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