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葛特曼跟柯的3封email

作者: shutingyeh (批歪)   2018-10-05 19:32:36
4年前沒跟到,想問問除了當事人,柯或葛有沒有公佈過這三封email的內容?
黑柯的講法是說柯完全否認葛書中的內容。葛不爽也是從柯請他修改書中內容開始。
那問題來了,書中內容是否是跟柯訪談的內容一致?或者書中內容是否跟email確認過的
內容一致?
如果書在出版後內容不一致,那肯定是葛在說謊。
如果書跟email確認過的內容一致,那是柯
a. 對於書上的內容說謊或者誇大其辭
b. 沒確認書信內容就隨便確認
那只要拿email出來就可以解決了。
對於其它的指控,包括活體摘除,買賣器管,器官仲介,這些作者一直到今年九月都不認
為柯有做。作者的說法也只是柯到中國那邊了解了中國一些情況,並願意出來陳述。所以
那這些指控都是瞎打、惡意抹黑。
但是如果你看他去國會質詢的內容,你會發現他的說法又變了,他說柯在中國實際參與了
活體器官移除。
十月來台的說法也有了轉變,保括葉克膜能成為活體摘除的誘因,這點了解葉克膜跟器官
移植就知道他在鬼扯。
反覆改變的說法這個人根本是個fraud。他其實完全沒有實質證據,可信度跟大紀元差不
多。
所以那他的說法跟書硬打柯的人,根本他媽姚文,缺X。
作者: ko7625 (摳妻溜惡我)   2018-10-05 19:34:00
諾貝爾獎提名人你敢嘴
作者: nckuff (nckuff)   2018-10-05 19:34:00
從頭到尾 一直在改變說詞的都是那些政客名嘴
作者: 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   2018-10-05 19:34:00
E-mail可以變造
作者: erkunden (erkunden)   2018-10-05 19:34:00
其實,這件事差不多了,有點膩,談談別的吧就沒什麼新的東西,講來講去都差不多,大家在瘋狂繞圈
作者: nckuff (nckuff)   2018-10-05 19:35:00
柯四年前就說沒有了 他媽的一群道德淪喪的社會敗類
作者: erkunden (erkunden)   2018-10-05 19:35:00
作者: kin1028xx (ken)   2018-10-05 19:35:00
你少提了 光頭在2014給的律師信內容現在就是光頭 瘋狂打臉2014 2015甚至今年9月以前的自己
作者: creative (創新)   2018-10-05 19:38:00
記者又不錄音..也真好笑耶
作者: loveseawind (loveseawind)   2018-10-05 19:39:00
果然大部份記者都是垃圾 不分國界
作者: kin1028xx (ken)   2018-10-05 19:40:00
我認為百分百有錄音 只是不爽拿出來
作者: wolfking623 (卡比利亞的微笑)   2018-10-05 19:40:00
葛有放在網站上
作者: JeanSijhih ((渡餘))   2018-10-05 19:40:00
對 葛自己的說法就有很多水分
作者: tiros (tiros)   2018-10-05 19:41:00
3 封MAIL 網路上很好找阿 ....WIKI有
作者: kin1028xx (ken)   2018-10-05 19:41:00
退一萬步說 如果錄音黨真能讓柯死 會不拿出來嗎 847耶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8-10-05 19:41:00
3封能幹嘛
作者: kin1028xx (ken)   2018-10-05 19:42:00
重點也不是那三封 而是2014光頭自己給的律師信
作者: ice80712 (我很有事)   2018-10-05 19:42:00
葛有回應 都在書裡面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8-10-05 19:42:00
柯只有否認他是當事人,以及全部器官都是來自葉克膜其實三封信就有重點,葛的第一封信的主旨問柯對於之前訪問的"兩個"醫生的故事是否同意,而不是說是柯的故事
作者: loveseawind (loveseawind)   2018-10-05 19:45:00
從頭到尾法輪功都說柯沒涉入根本就結束了 不知道在打三小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8-10-05 19:45:00
但是書出來確寫柯就是當事人
作者: ice80712 (我很有事)   2018-10-05 19:48:00
葛的重點不是柯有沒有涉入 而是法輪功有沒有被活摘 先搞清楚葛的立場好嗎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8-10-05 19:48:00
這種說法拿出來換他被告阿
作者: BUMAS (中年人)   2018-10-05 19:48:00
柯有無涉入不是重點的話這些人是在鬧三小的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8-10-05 19:49:00
問個實際的問題,他有找到活摘的受害者和加害者嗎?
作者: ice80712 (我很有事)   2018-10-05 19:49:00
葛到現在只有指控柯 Liar 還是間接的
作者: ice80712 (我很有事)   2018-10-05 19:50:00
所以柯辦發言人說葛被獨派利用 這很難懂???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8-10-05 19:50:00
他是甘願被利用,那就用他反打一波
作者: Argerich (砑6(Q鰜7x綩%@v킊t氶▇)   2018-10-05 19:56:00
那葛有沒有試圖找柯求證?跟柯比起來他寧可相信847?我認為葛就算被利用也是自甘被利用,沒好到那去。
作者: oneyear (mm)   2018-10-05 19:57:00
老實說 柯如果跨國提告 光頭可能會身敗名裂 畢竟他在國外的訪問 直接說柯仲介
作者: justwhite (哀.....)   2018-10-05 19:57:00
1. 葛:兩個醫生故事 柯:看起來ok2. 葛: 可以放你名字嗎 柯:我說過的我負責3. 柯: 你可以用我照片梁或847死咬柯有說okay 但其實柯是在說匿名故事啊
作者: madgame (靜)   2018-10-05 20:11:00
作者: carpout (No Pout)   2018-10-05 20:30:00
阿北真的是好心被狗咬,還是一群瘋狗
作者: willy1281 (Ryan)   2018-10-05 20:55:00
草稿只存在第一封,而第一封沒有柯的名字。第二封說要加上柯的名字,但卻沒跟柯確認,那一些是柯做的那一些只是柯聽別人說的作者就憑著自己的印象,把 他取代成 柯。沒有任何錄音檔現在作者 卻又要 柯 來背書,柯都確認過了。最後變成各說各話,以上就是始末。
作者: JeanSijhih ((渡餘))   2018-10-05 21:02:00
所以柯審的是初稿呀 成書未經過目 葛自己改出問題
作者: willy1281 (Ryan)   2018-10-05 21:06:00
所以 柯才說 作者吹牛吹大了,把柯聽來的寫成是柯本人
作者: shutingyeh (批歪)   2018-10-05 21:06:00
所以很大的可能是葛出版的書跟柯確認的內容有出入
作者: willy1281 (Ryan)   2018-10-05 21:09:00
葛的初稿基本上沒問題。而是最後寫成書的完稿有問題。至於作者在國外國會作證的證詞,應該也是相同情形同理可證,是把柯聽來的,當成是柯做的,就這麼簡單。
作者: saygogo (切泡菜當然愛用瑞士刀)   2018-10-05 21:39:00
除非每頁上面都有柯文哲的簽名 不然你是 沒辦法證明誰說的是真的誰說的是假的 這種情況下利益要歸於可能受害的那一方 也就是法官常常講的無法舉證實利益歸於被告
作者: JeanSijhih ((渡餘))   2018-10-05 21:45:00
雙方把柯審過同意的初稿 跟成書 還有葛自己提出的律師函 跟國會證詞 都拿出來比對 結果就出來啦上法院柯不會輸的啦 他就是太厚道 不想搞成這樣今天顛三倒四 說詞不一的 明顯是葛了
作者: willy1281 (Ryan)   2018-10-05 22:30:00
柯想主動告書中的內容也不容易成功,除非回第二封信時柯必須特別提到,須先把完稿給柯看過才算數..之類的話不然法官當判決不出來的時候,往往被告會稍微得利一點加上柯也沒有錄音檔。如果柯是列被告,絕對不會輸但是但就書的內容告對方,我看想贏不容易,很有可能不起訴
作者: chathamcat (chathamcat)   2018-10-05 23:09:00
葛網站上放的草稿跟 emails,還有第九章的中英文全文,小魯也全下載來看了。葛給柯的草稿中稱謂都寫 The surgeon(那位醫生),把柯跟另一位醫生的經歷都寫成同一人,雖然不精確至少傷害不大。但葛把 The surgeon全換成 Dr. Ko 之後,柯聽來的故事就也全變成柯的親身經歷。可是第九章前半篇草稿的原標題,明明寫的就是A Tale of Two Surgeons(兩位醫生的故事)啊
作者: freexyz2007 (囧mmm)   2018-10-05 23:24:00
1124 滅柯黑 就這樣
作者: chathamcat (chathamcat)   2018-10-05 23:27:00
其實葛去訪問柯之前似乎就已經心存偏見,覺得柯就是這「共犯結構」中的一員,所以訪談的開場白中才會有這一句:Look... I don’t have power to prosecutes youor cause trouble for your practice(放心... 我無權起訴你,也無力搞砸你的生意)。從前後文推敲,葛用 practice 這個字,指的就是葛認知中的器官仲介生意。這也是為何葛在一些聽證會上,都把柯說成是污點證人的原因改錯字:原文是 prosecute,多打了一個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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