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上任的時候曾經要求FBI,幫他證明自己沒有接受俄國的性招待
當時的FBI總監說了:“要證明一件自己沒有做的事是很困難的”
因為要證明一件事沒有發生,
必須要證明所有的可能性都是不可能的
這叫惡魔的證明
以柯P的器官買賣為例,基本上是不可能完全證明的
沒有門診?可以靠其他醫師介紹病人啊
有台大醫院把關?你可以繞過台大啊
你不可能受訪自曝己罪?你就是這麼白目啊
完全沒有紀錄?你當然是把他們藏的很好啊
所以我們才需要無罪推定,也就是有幾分證據講幾分話
問題是人又是很會腦補的動物,
天生會尋找事物的因果關係,不論正確與否。
所以我只要影射你常去大陸,又是葉克膜專家
就有人會推測你去大陸是要仲介器官,葉克膜是為了要活摘。
仔細想想就會知道這毫無道理。
如果去大陸的醫生就有器官買賣的嫌疑的話,大概有好幾千個人要被抓。
更別提葉克膜的用途了
MG149也是差不多的套路,不過差別在珮琪能夠把報稅紀錄都拿出來證明。
所以要證明自己的清白,就要要求對方反證才行
起碼要有直接或間接的證據,
像是聽別人說這種事根本沒有證據能力,起碼要有照片或錄音,
或是說的人願意用信用擔保,還要證明自己沒有利害關係。
做不到這些的就只是抹黑而已,根本沒有討論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