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P競選總幹事小野出任 議員質疑違反行政中立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09-17/140756
其實裡面幾個議員只有一個有說到點上。
小野任職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董事長,
這個可能有問題。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7條(準用對象)
下列人員準用本法之規定:
九、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監察人。
畢竟台北文化基金會受北市府指揮監督,
這個董事長也是北市府指派。
至於其他講的北市影視音實驗教育機構校長,
那個根本八竿子打不著關係,
因為第17條的準用對象,是指公立學校校長及行政教職員。
一、公立學校校長及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
所以打校長這點顯然沒搞清楚法條,
議員諸公們還須多做些功課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