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P悼念愛徒,丁守:酒駕重罰是我推動的

作者: plamc (普蘭可)   2018-09-15 13:41:49
※ 引述《iassp (iassp)》之銘言:
: 駕嚴規重罰,訂定《刑法》第185條之三,「就是我在立法院提案的,我對於酒駕深惡痛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00001
第 185-3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
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
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
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者: greatyang (十元大補湯)   2018-09-15 13:54:00
丁能到底多丁能阿
作者: ila9970 (ILa)   2018-09-15 15:00:00
認真檢視問題就出來了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18-09-15 17:59:00
酒駕撞死人的葉少爺 我記得判蠻輕的
作者: hamel (優遊山林)   2018-09-15 18:12:00
付錢就可以免刑,笑死
作者: MartianIT (Martian Institute Tech)   2018-09-15 20:44:00
這樣叫重罰? 丁丁你好意思!?
作者: angell543 (公民很忙)   2018-09-15 21:27:00
經不起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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