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同婚不是釋憲了,為何還要公投?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18-08-28 01:00:40
※ 引述《evangelew (uwe)》之銘言:
: 因為這次反同婚聯盟很聰明
: 提了三個案子
: 在中選會這關閃避違憲這件事
: 基本用意是
: 1、反對國中、小學實施同志教育
: 2、支持以專法保障同志族群權益
: 3、民法對婚姻定義修改成1男、1女
: 第一點 沒爭議
: 第二點 大法官釋憲沒有講明 雖指出民法保障不足
: 但並沒有反對以專法進一步保障同志族群
第二點其實就死胡同.
大法官當年一開釋,只要是倡議專法或專章的立委豬公們,
剛開始幾天各種態度走鐘大暴走,
發洩完以後,球丟回給相關閣員,
立法院內當初專法/專章講很大講不用錢的立委們,便是絕口不提.
對專法派來說,訂出一部專法可能很簡單,但訂出一部不違釋憲的專法很難,
要搞專法/專章,必須要跟民法一樣保障同等地位;
如此一來,法務部照之前調查專法走向的表現,
也不太可能做到這個釋憲的突破口,
因為當初法務部也是只想隨便弄個專法把這群人圈起來而已.
只是當時開釋的項目有兩年之後同婚可以直接適法登記,
我是覺得就算過了,立法院趕不及搞不定,開釋力場照樣生效,這...
怕.jpg
不要說戶政系統應該沒跟上來,這公投過了的話,就連法律上都是更加放混沌.
: 第三點 違憲的爭議最大 但若透過專法保障同志族群權益 這不見得違憲
: 所以這還是蠻有戲可看的
: 雖然未必全部重新釋憲 能三點都過
: 但也不可能全部打槍說違憲的
作者: Riya520 (GO!!!!!!)   2018-08-28 01:14:00
我也很懷疑選完以後再搞, 來得及嗎
作者: whitenoise (鋼鐵牧師)   2018-08-28 01:43:00
DPP率先承認同婚,以為這樣歷史就會留名,台灣也會變先進國家,但這些作為完全沒有配套,貿然進行只會造成社會族群對立對於DPP這只博美名的政策,只會害慘同志朋友同婚就如同無核家園口號,DPP炒短線迎合潮流的作法,只能用「惺惺作態」四字可形容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8-08-28 02:14:00
可這議題似非配套好 就能消族群對立的,1邊是同志,1邊最極端的有教徒的聖經說。幾乎不可能不對立。這議題歷來的政府都以尋求共識來推拖,也不是辦法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8-08-28 03:39:00
直接用民法也沒什麼不可以 會吵更兇的大概是子女部分到底同性夫妻能不能領養準正那些 如果專法要解決大概會是卡在這個部分 單純婚姻的話 民法也沒有男女的用詞 反正一個人當夫一個人當妻就好
作者: kawasaki123 (Kawasaki-sun)   2018-08-28 08:03:00
民法沒男女用詞?民972條要不要看一下。法學素養弱成這樣。同同要修的民法五條,裡面都是有男女字眼,誰說民法婚姻篇沒男女?我搞不懂,如果民法未修,同同要怎麼結婚?除非有一方去變性手術,申請更改身分證上的性別,不然戶證人員要怎麼填資料?同同的問題很複雜,有些同同是沒性別不同概念,有些有性別不同概念。
作者: whitenoise (鋼鐵牧師)   2018-08-28 08:50:00
看看,連社會都沒共識、法律都沒完整下,DPP不是造成社會紛擾對立?醒醒吧,DPP承認同婚不是真心為同志朋友,真心為歷史美名跟選票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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