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犯的福音?性侵除罪化?~~~
前言:
民進黨鼓勵大家踴躍去強姦!?
請注意:我這不是煽惑犯罪!我是根據民進黨的論述所推出的結論!
讀完整篇文章再說!
幹!
你這綠蟲子 又想見獵心喜去檢舉?
連我這文章你都還沒看 只看到標題 就想斷章取義的綠色文盲!
以下我的論述
是根據民進黨的論述所推出的結論
剛好可以幫剛被判刑八年的色魔秦偉拿來辯護!
本文開始:
今天我又再度失眠
因為萬惡的綠賊 讓我痛恨到失眠!
民進黨說過無數的幹話
前三幹話王:台灣第一女魔頭小英 賴功德 以及中毒很深頭殼壞掉的姑婆勇
其中最讓我深惡痛絕的幹話是~~~
民進黨人統一口徑地說:
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所有慰安婦都是被迫的!(換句話說:證明不出來 意味著也許有人自願當性奴隸!)
這不是廢話嗎!?
誰能證明!?
你能召集所有的慰安婦 一一詢問是否被迫的嗎?
這是不可能的任務!
或已往生 或已被虐死 或已...
誰會這麼犯賤自願當性奴隸的?(慰安婦就是性奴隸!)
我想破了腦袋 會自願的女性 歸結出可能原因只有:
這女人是
1.性變態 2.性飢渴 3.被虐狂(SM的愛好者) 4.賤女人
我拜託過民進黨人好多次了!
只要你們幫我找到一個性奴隸供我蹂躪
我就相信這一論述!
可是至今還沒給我半個性奴!
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所有慰安婦都是被迫的!
好一個隱藏著極度邪惡的"正大光明"的論述啊
根據這種論述
激勵了色情狂強暴犯的一陣歡呼
為何?
因為性侵過後
他們也可以在法庭上跟法官說:
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這個女的沒有爽到啊!
只要有爽到 就算是合意性交!
我這就不是強暴!不是性侵!
問題是怎麼證明?
女生濕了 或男生硬了
這都是生理問題!
濕了或硬了並不代表願意!
濕了或硬了也不代表爽到!
這是生理問題!不是心理問題!
幹!
民進黨永遠都是用這種詐欺話術
來欺騙眾生百姓 欺騙沒有思考能力的愚民
看似有道理
其實狗屁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