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王家 跟 張藥房 他們的房屋並不是違章建築阿 使用沒有違法的問題
但社子島的問題 卻是有一堆違法違章建築的問題
在討論居住正義前 不就是要先討論財產合法性
那ok 我建議先把社子島的違章建築全部拆除完畢以後 看能剩下多少合法建築
我們再來討論 居住正義 保障合法私人不動產的問題 跟 要不要區段徵收的問題
你在禁建區蓋違章建築 還要給你拆遷補償費 已經很扯了
還可以有佔地為王的心理 覺得你要滿足我的要求 再來談要不要搬
台灣人就是守法觀念很差 所以一堆的頂樓加蓋 跟 二次施工的違章建築
侯友宜的大群館也是這種想要鑽法律漏洞的建物 明明土地就是只能在集合住宅使用
的住二特 但故意就是要把建物蓋的明眼人都知道你要做寄宿住宅
我覺得可議的心態就是這個 你身為警察 執法人員 也在搞這種 違規來想多賺點錢
有人會說文林苑王家也是想要多要建商補償阿 就算是這樣 但人家合法使用 建物又沒違章
基於保障私人財產的角度 王家確實站在合理的位置
張藥房的問題就是在合法建物 被 政府濫行徵收的行為 侵害私人財產權
要拿這兩個案例來比擬社子島之前 請先同意把社子島內所有違章拆除後
再來討論那些合法的人的財產權保護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