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北市都發局為何要接火球?

作者: sunyeah ( 湯元嗎)   2018-07-04 14:43:44
請注意喔
要是台北市都發局直接解釋那是教育機構
等於直接幫教育部解釋全國通用
那台北市都發局最好擔的下來
教育部自己都不願意承認了 台北市都發局幹嘛要幫教育部擴大解釋
神經 真的以為自己是行政院才那樣幹
※ 引述《season2011 ()》之銘言:
: 教育部龜縮不出來講教育設施定義
: 說一切交給都發局認定
: 依照規定
: 都發局
: 沒有辦法當教育設施例外處理
: 就非法喇
: 不然要看都發局扯什麼叫教育設施嗎?
: 都發局又管不到學校
: 到最後變學校附近租給學生的
: 都叫教育設施是三洨
: 照理來說
: 就算宿舍要當教育設施
: 也應該是學校報給教育部哪些是
: 在來做教育設施例外處理
: 要當宿舍就要學校主動來報
: 不然是要無條件合法
: 還是都發局要每棟房子去確認現況做認定
: 教育部就縮啊
作者: Huevon (巨蛋)   2018-07-04 14:46:00
所以啊,現在台灣搞得好像柯P是總統
作者: BLACKCAT0703 (殤殑)   2018-07-04 14:48:00
真的認定成教育設施,改天學校跟健身房簽約說是教育設施也行?
作者: traystien (青春18きっぷ)   2018-07-04 14:50:00
萬一私立學校長租工業用地上宿舍能不能當教育設施就地
作者: season2011   2018-07-04 14:50:00
現在學校還真有內設健身房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8-07-04 14:51:00
除非學校簽約健身房限學生使用 不然不可能好嗎 爛舉例
作者: BLACKCAT0703 (殤殑)   2018-07-04 14:56:00
那補教業呢?
作者: viery (viery)   2018-07-04 14:57:00
學校跟外面簽約除了宿舍有哪個會有排他性的? 幾乎沒有吧幾乎都是給學生優惠而已
作者: season2011   2018-07-04 15:00:00
ㄌ沒喔 沒規定學校不能對外盈利喔一堆學生餐廳都是開放的 我記得健身房也是開放外人使用的如果是學校用到就算教育設施 學校能開的東西多了
作者: viery (viery)   2018-07-04 15:01:00
健身房那本就是學校建築得一部分 舉例錯誤
作者: season2011   2018-07-04 15:02:00
真的用最寬的下去定義會出問題 教育部才在縮
作者: viery (viery)   2018-07-04 15:02:00
而且大學健身房對外開放的費用跟民間健身房根本沒差多少大學健身房所有權都是學校的 怎麼會拿這個舉例
作者: sunyeah ( 湯元嗎)   2018-07-04 15:08:00
教育部解釋到一半就縮回老家去了 連教育部都不敢越權
作者: season2011   2018-07-04 15:10:00
你的說法是土地是學校的 才叫教育設施所以學校土地不夠對外租用都不算這合理嗎?
作者: BLACKCAT0703 (殤殑)   2018-07-04 15:10:00
蛤 那這樣大群館土地不是學校的當然不是教育設施啊
作者: viery (viery)   2018-07-04 15:12:00
我哪有說土地是學校的才叫教育設施啊 我說的是為學生設的才算教育設施 少在那扭曲大學健身房本來就是為學生設立的 供校外使用只是額外的不是主要目的好嗎學生餐廳也一樣 使用率擺出來還要吵啥
作者: season2011   2018-07-04 15:14:00
為學生而設對外簽約的健身房啊有學生用到就是為學生而設了還不簡單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8-07-04 15:15:00
都發局有說要認為教育設施則要是合法建物
作者: viery (viery)   2018-07-04 15:15:00
你找一間出來給我看啊
作者: season2011   2018-07-04 15:15:00
所以你土地能不能使用要先不管和不合法先蓋下去測使用率再決定的意思?
作者: viery (viery)   2018-07-04 15:16:00
那棟建物沒有不合法唷 是不能當寄宿宿舍使用我前面哪句說土地是學校的才能算教育設施說一下好嗎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18-07-04 15:16:00
那棟建物本身是合法的......
作者: season2011   2018-07-04 15:16:00
沒辦法用使用率在算的喇
作者: viery (viery)   2018-07-04 15:17:00
你怎麼那麼愛隨意扭曲別人的話?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8-07-04 15:17:00
合法建物,不合法使用吧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18-07-04 15:17:00
說真的我也算柯粉 但林洲民見解不全是正確的
作者: viery (viery)   2018-07-04 15:18:00
學校跟外面健身房簽約外面健身房也只是給你學生優惠而已那種價格不可能跟學校自己設的健身房一樣的 天差地遠除非學校跟外面健身房簽約直接整間包下來啦 都說舉例錯誤了哪間民間健身房是專為某大學設的 舉一間出來就好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18-07-04 15:22:00
其實重點就如原文所說 教育部龜縮起來不想負責可能怕對侯做出有利解釋綠委不開心 呵呵林常次一開始說 算教育設施 被李大立委提點一下就改口
作者: sunyeah ( 湯元嗎)   2018-07-04 15:30:00
你教育部都不管了 我都發局幹嘛幫你解釋
作者: RW2010 (Guidance)   2018-07-04 15:48:00
就算認定是教育機構 也不會改變該建物不能拿去當宿舍用的規定 不管怎樣都算違法了所以都發局的認定是沒錯的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18-07-04 15:51:00
認定是教育設施就可以當學校宿舍了阿....
作者: shutingyeh (批歪)   2018-07-04 15:52:00
教育部沒部長耶,軟柿子不捏嗎
作者: peanut8540   2018-07-04 17:13:00
你叫教育部長出來反對啊
作者: traystien (青春18きっぷ)   2018-07-04 17:27:00
教育部可以幫忙開協調會調整土地分區使用公務員一個月才領多少錢誰跟你背違規使用的責任
作者: RW2010 (Guidance)   2018-07-04 17:53:00
昨天都發局有說 認定是教育設施的前題是 使用沒有錯誤因為使用錯誤就是違法
作者: xx49874039 (moresun)   2018-07-04 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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