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文化宿舍案,民進黨吃到飽?

作者: caelum (楊威利)   2018-06-23 02:23:59
→ nnkj: 集合式住宅當然能當宿舍 但侯家蓋成了寄宿舍 不是集合式住宅06/23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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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nkj: 電視台有播內部設施 進門就四人房加上廁浴一間 這就是寄宿舍 06/23 01:14
→ nnkj: 當然 市府的認定才有效 已用北市市長信箱 等待市府回覆認定 06/23 01:18
我可以向你保證,當年能以集合住宅的規格申請建造拿到使照,
絕對合乎當年的法令。
真的違反當年的法規,要被起訴的扁市府官員有一卡車。
內部設施可以變更的。當初集合住宅的規格有廚房,送審驗核絕對要有一定的,
例如廚房污水管,天然氣管,瓦斯表,如非天然氣輸送區,可能要設電氣爐插座,
或設計桶裝天然氣管線,那一定都要符合設計規範建造而成。
至於交屋後,屋主要不要使用廚房加裝廚房設備,說實在的,連北韓政府,
應該都不會管。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7-06-23 01:11:00
集合式住宅當然能當宿舍 但侯家蓋成了寄宿舍 不是集合式住宅電視台有播內部設施 進門就四人房加上廁浴一間 這就是寄宿舍當然 市府的認定才有效 已用北市市長信箱 等待市府回覆認定身為扁黑 打扁非常好阿 抓出前代弊病 也算改朝換代的好處至於變更內部, 文大把廚房的隔間拆除?當前的狀態違反土地使用條例 是不是該令其恢復廚房設施
作者: caelum (楊威利)   2018-06-23 02:54:00
政府的規劃要有廚房,但是有規定人民一定要用廚房嗎?政府的規劃要有廚房,是規範建商或建造人,不得降低建造價格,蓋出沒廚房設計的房子,造成居住者日後的生活不便。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06-23 02:57:00
當前的狀態就是不存在廚房阿 想用都不能用廚房的存在是集合式住宅的要件 不存在就是違反條例了阿
作者: caelum (楊威利)   2018-06-23 03:01:00
政府的規劃要有廚房,住宅有廚房設計但屋主不用廚房設備,廚房管線虛擲,那條法規說不可以?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06-23 03:03:00
你把用與不用 跟存不存在 兩個概念混為一談 有失水準阿
作者: caelum (楊威利)   2018-06-23 03:05:00
你要看的,是它有沒有預留廚房管 線,甚至有沒有符合規範的廚房消防安檢設計(我家2002年蓋的房子,廚房要有煙霧火警感知器),不是現在有沒有廚房設備。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06-23 03:09:00
你慢慢凹你乾脆講 因為水管有存在 就等於 浴室存在 哈哈哈哈哈
作者: caelum (楊威利)   2018-06-23 03:14:00
你把政府要求建商及建造人的規範,誤解為人民一定要用廚房。房屋合法的建造交屋之後,我拆掉可以拆掉的廚房設備(煙霧火警感知器就不能拆,拆了消防安檢不會過)一生不用廚房,也是我家的事。浴室一定要有熱水器嗎?要有蓮篷頭嗎?或者要有浴缸?你可以去查一下法規。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06-23 03:34:00
你還是把用跟不用 存在不存在 混在一談 繼續魚目混珠
作者: RedCarp (艾瑞克紅)   2018-06-23 03:39:00
作者: ntlutw (Louis888)   2018-06-23 06:01:00
是文化變更當宿舍用的,產權也不是侯友宜的,跟本抹黑,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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