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華山大草原遭疑治安死角 北市府:有密切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8-06-20 16:14:22
: 都更處表示,野青眾團隊於今年月起,為增添草原行動豐富性,公開徵求創意提案,並要
: 求進駐草原的任何團體,必須配合遵守管理單位的規定,團隊搭建的藝術聚落於3月起辦
: 理相關活動,市府積極密切督導,從3月至6月不定期召開工作會議、辦理至少12次現地會
: 勘督導、複驗及工作審議會,並陸續8次以正式函告野青眾團隊配合改善環境並善盡管的
: 責任。
: 都更處指出,接獲任何陳情反映,皆於第一時間前往現場了解情形並要求團隊立即配合
: 改善,期間野青眾團隊也執行公共環境巡查維持草原環境,並訂定公告草原共同使用及維
: 護的規範,其中包含不得喧鬧或製造噪音、酗酒或鬥毆滋事、不得有妨害風化或賭博的行
: 為及不得攜帶危險物品。
: 都更處時名,在活動辦理期間,市府也多次與當地梅花里長吳崑山溝通草原環境維護議題
: ,並將在地里民反映的意見與野青眾團隊溝通要求改善。
:
臺北市政府經管華山大草原(華山地區行六綠美化基地)申請辦理活動要 點
七、使用本基地應遵守下列事項,必要時,更新處得令申請人立即停止違 規使用行為,至改善為止;
(一)倘涉及臨時舞台、臨時棚架搭建或其他宣傳附掛物者,應依臺北 市展演用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且於搭設帳篷 或舞台等臨時建築物時,帳篷支架需吊掛沙包或水袋以維安全。
(二)申請人應對活動行為及安全負責,並遵守噪音管制相關規定,不 得妨害安寧秩序。 (三)申請人應自行負擔維持秩序之費用。倘需義交協勤,應依臺北市 交通義勇警察大隊編組協勤實施規定,向各該警察分局申請。但 遇有妨害公共秩序之情形,非公權力協助不足以排除者,得申請 警力支援
(四)申請人應事先預估吸引人潮,自備足量流動廁所,且自行維護場 地及周邊地區之清潔,於活動期間(定時)及活動結束後負責清 運廢棄物,相關費用由使用單位自行負擔。 (五)不得毀損花木、草皮及各項設施,活動設施不得阻絕行人通行, 並禁止設置固定之路障。
(六)非經許可,禁止重型機械設備及貨櫃車、大客貨車等車輛進入或 進行汽機車展示活動,並不得破壞鋪面。交通或工作之車輛經核 准駛入場地者,其重量不得超過八.八噸,並不得於綠地上行駛 。卸貨後應立即離開,不得滯留。
(七)活動所需棚架、舞臺、展示看板、棚架與舞臺之背板等設施,應 以維持本地區視覺美感及動線通暢為原則。
(八)不得有違反法令規定之情事。
(九)使用期間內,如需本府或本府所屬機關協調配合事項,請於使用 日前自行洽各機關協調辦理,更新處原則上不代予進行協調工作 ;且本府各相關機關於使用期間內得不定時派員檢核,申請人應 配合檢核、蒐證事宜,如有勸導情事,應立即改善。
作者: s097010 (麥當胖胖堡)   2018-06-20 16:18:00
所以改善了嗎?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8-06-20 16:18:00
自己去看新聞,都截給你看了
作者: ppeng (eng)   2018-06-20 16:24:00
發函八次沒改善不能中止使用?繼續護航吧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8-06-20 16:27:00
辦法給你繼續鬼扯啊^^
作者: auxin (新一代的開山怪@@)   2018-06-20 16:30:00
柯粉才在鬼扯 事實就是一直沒改善才一直發公文市政府只是發公文做做樣子
作者: s097010 (麥當胖胖堡)   2018-06-20 16:32:00
發了公文說要改善就沒市府的事囉...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8-06-20 16:33:00
其實就野青常有違規事項 一去看又裝的好好的 新聞內文都寫到野青配合 當然只能在又違規是發函 又是一個要點不看 新聞不看第一時間前往,沒去過嗎?
作者: auxin (新一代的開山怪@@)   2018-06-20 16:34:00
去過了還是只發公文啊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8-06-20 16:36:00
你要點到底有沒有看 要看眼科了嗎
作者: auxin (新一代的開山怪@@)   2018-06-20 16:38:00
難道你要我說除了發公文還有把事情推給里長嗎??
作者: s097010 (麥當胖胖堡)   2018-06-20 16:38:00
柯p版的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8-06-20 16:39:00
應該要加入停用期限或甚至罰鍰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8-06-20 16:39:00
什麼時候推給里長 你也正經一點吧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8-06-20 16:40:00
證據都不見了吧 不看好警察能辦
作者: RW2010 (Guidance)   2018-06-20 16:52:00
看不懂柯黑在黑啥..只能罵場地管理者 跟新北市搞八仙一樣人家合法使用不然哩?
作者: eighties (oldman)   2018-06-20 21:18:00
我覺得重點是之前違規被檢舉的東西太輕微,無法預料之後會發生這樣的遺憾。所以之前一再提醒改進,有改進就沒必要採進一步的措施,也是符合比例原則沿用前篇版友舉例: 你租房子給一個房客,老愛半夜唱歌你怎麼好聲好氣疾言厲色都只有當下有用,難道你趕他走?之後這房客在你的房子裡殺人,請問你有共犯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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