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真幹話無罪,假新聞要罰?!

作者: chou5566 (5566)   2018-06-15 22:18:59
2018-06-13 15:44聯合新聞網 高思博/前台南市立法委員
日前總統與閣揆皆針對所謂的「假新聞」進行抨擊,因此對於網路謠言以及「假新聞」的
氾濫,有民進黨的委員提案,打算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針對未經查證的假新聞散播
,若影響公共安寧秩序,最高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三萬元以下罰鍰。
看來,綠營上自總統,下至立委,想要全面遏止「假新聞」的傳播,但首先,我們要質疑
「假新聞」的定義為何?若「假新聞」是指傳播的訊息與事實不符,那麼民進黨政府本身
可能就是假新聞的最大來源。例如,明明台灣已經面臨缺電危機,蔡總統卻說「民進黨執
政之後,絕對不會缺電」;明明募兵制推動成效不佳,蔡總統卻說,據她所知「很多年輕
人都願意當軍人」;明明香蕉價格創10年最低均價,賴院長卻說「勿傳香蕉價跌的假新聞
」、明明燃煤電廠的排污是倍數於天然氣電廠,賴院長卻說「深澳火力發電廠的設備是『
超超臨界』的基礎,這樣的發電排放出來的污染量跟天然氣的發電差不多」。此外「台中
市是空污防制最成功的地方政府」(林佳龍)、「看到育兒百寶箱,人民就想生」(陳時
中)、「沒有缺電,只是備載容量偏低」(沈榮津)、「乾淨的煤是科學、學術用語,只
要Google一下就可以查到」(徐國勇)……;民進黨官員可說是從上到下,幹話連連。而
這些「官方」說法,經過媒體報導,網路傳播之後,政府豈不是最大的「假新聞」製造者
嗎?
其次,過去從黨外時期開始,綠營人士極力爭取解除報禁、廢除刑法一百條、出版法,抗
議思想審查,高舉言論自由的價值,對於抨擊敵對陣營砲火猛烈,不論指控是真是假,總
是以「言論自由」做為其保護傘,但許多說法,後來驗證也與事實不符。就像2008年謝長
廷競選總統,和後來綠營反對和對岸簽署ECFA時,民進黨皆大力宣傳,開放兩岸直航與簽
署ECFA,將會造成台灣人「查哺找無工,查某找無尪」,結果事實證明並不然。因此當民
進黨在野,需要批評執政黨時,「言論自由」就成為無上的道德;然而當民進黨執政,任
何對時政的批評,或對政府的批判,就變成「假新聞」,「言論自由」就必須受到當局的
審查和限制,這又再一次突顯民進黨總是兩套標準,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最後,筆者要強調的是,過去無論是「違警罰法」、「出版法」、「國安法」,都被綠營
批評,是政府為了掃除政治異己,箝制思想與言論自由、侵犯人權的惡法。如今在野者上
朝,綠委提案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以遏制「假新聞」,但「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前
身就是「違警罰法」,綠營當權之後「惡法」一夕之間變成「良法」,又可以用來維護社
會秩序,匡正社會視聽。
事實上,在其他國家,對於網路的謠言與假新聞的處理,通常仍然是讓輿論的機制來進行
事實的澄清,很少以法律的刑罰來進行言論的管制。面對謠言或假新聞,當事人可以提告
誹謗,以回復名譽或獲得賠償。反之,制訂法律來處罰造謠者或散播者,並無助於真相的
闡明,其實是無謂之舉,反而開啟箝制言論自由之虞,大開民主倒車!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3196595
作者: Wilkie (gonna fly high)   2018-06-15 22:29:00
選到要投書民意論壇 XD
作者: aaa11334 (aaa11334)   2018-06-15 22:37:00
4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雞)   2018-06-15 23:10:00
假新聞當然要罰 新聞已經夠多難以全部看完了 哪有時間去分辨真假?媒體號稱第四權 連查證的工作都不用做 這麼好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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