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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管 是指某一些特定事項的公文進入市府後
一樣由承辦人辦理 公文可能會如期結案、也可能會拖比較久。
公文會有公文文號,列管案件會有列管(幾乎都是研考處理)的編號。
公文結案了,但是該案的列管不見得會結案,可能會「續管」
舉個例子好了:
我發文到市府陳情某一個紅綠燈,因為號誌異常導致我車禍,
這時會有一個公文文號ex:1070000010
因為「陳情案件」屬於列管案件,所以會再多一個列管編號:107001
市府交通局會回公文給我,說該號誌已經修復,公文就結案了。
可是列管的107001 可能會同時有多人陳請該號誌
因此列管案件並不會結案,會有續管(看是否還有發生),
或是其他情形,一直到完全結束(或是國賠、…等),才會結束列管。
室長市列管 不是真的市長室在辦公文 一樣是承辦人,只是研考會再追縱...
公文管理系統也會有列管案件的統計、追縱...
GOOGLE 公文 列管 就會有很多說明
連列管是什麼 都不知道
就開始說 柯P怎樣... 如何管理... 真的是大開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