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錄標題︰
陸之駿
1.轉錄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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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轉錄來源︰
https://www.facebook.com/jrjiun.lu/posts/10217178602803558
3.轉錄內容︰
如果站在「維護農民權益」的立場,農委會應該和全國農會合作。
如果站在「平抑物價,維護消費者權益」的立場,農委會應該和台北市政府合作。
如果站在「股東權益」的立場,農委會、北市府、全國農會都應該退出北農,回歸市場機
制,公司以營利為目的。
北市府和全國農會沒有立場合作。
因為消費者權益(買方)和農民權益(賣方)永遠是矛盾、抵觸的。
北農還有一個關鍵問題,那就是:
「營業外收入」佔北農獲利相當比例。
這營業外收入,只有一項:停車場租金。
但北農的土地、建物都是台北市政府的。換言之,北農是二房東,台北市政府是北農的衣
食父母。
所以北農撇不掉台北市政府。
把「農民權益」、「消費者權益」和「股東權益」擺在一個籃子(一家公司)是結構性的錯
誤。
在威權統治的年代,一切矛盾可以透過層峰仲裁解決。
但現在不是威權時代,所以北農必須「正義轉型」。
4.附註、心得、想法︰
結論還是回歸市場機制最公平
也不要搞啥產銷壟斷 農漁會把持 或是一崩盤就要政府賠的大鍋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