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話說得算是很婉轉了 那些持槍殺人
而且是沒有經過查證 就濫殺無辜的人
判他被類似的槍枝打個幾槍應該也是很合理的判決才是
如果這種現象不改善的話 台灣人的安全感會降低很多吧
所以一定要嚴懲這些濫用槍枝 用來傷害別人的人
才是真正合乎公理正義的作法
後來有看到一些後續的相關報導 參與者竟然只有五人被聲押
還有十人竟被交保了 這樣對嗎?
使用槍枝參與鬥毆的人 應該要全部關起來才對
否則讓那些濫用槍枝的人還可以繼續趴趴走 台灣人會有安全感嗎?
還有人提議要開放槍枝 個人不同意此點
試想當時那位陸戰隊上兵已經被包圍
即使他有帶槍 能夠逃得過圍攻嗎?
台灣還是應該要嚴格管制槍枝才對
別搞到像美國那樣人心惶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