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吳茂昆擔任董事 未呈報教育部許可

作者: sincsnow (sincsnow)   2018-05-03 13:50:26
1.新聞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12012/3120823
2.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3.新聞內容︰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今天批教育部長吳茂昆以「違法兼職」為由「拔管,但自己當東華校長
就可違法兼職?柯志恩今於臉書PO文表示,之前質詢吳茂昆,他於東華校長任內擔任兼職
是否均依規定呈報教育部?因為依公務員服務法14-3條規定,校長在外兼職必須經上級主
管機關(教育部)的許可。但吳茂昆在擔任東華校長期間,擔任陳水來文教基金會董事,
卻未呈報教育部許可,這樣的部長有何資格指控別人「偷跑」呢?
柯志恩表示,經追查發現,吳部長於東華校長任內(民國101年2月至105年1月)確實曾於
104年8月呈報教育部多項兼職,但其報給教育部的資料中,擔任陳水來文教基金會的董事
(董事長為慶富集團的陳慶男)任期為103年12月24日至106年12月23日。但核對該基金會
3次異動日期101年3月1日、102年2月27日、104年5月27日,吳茂昆皆為董事。明顯看出
101年、102年、103年期間並未呈報經教育部許可。故而,教育部於104年9月7日函覆東華
大學時表示「案內所報兼職,部分係屬自102年4月即已受聘,嗣後請確實依規定程序及時
辦理報核程序」。
柯志恩表示,吳茂昆任校長時若非隱匿不報,就是未經核可就擔任董事多年,這樣的部長
有何資格指控別人「偷跑」呢?
柯志恩指出,更奇怪的是,吳茂昆還以東華大學校長身分擔任「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新建
營運移轉(OT-BOT)案」的「協調委員」(104年8月10日至107年8月29日)。此興建工程
即委託慶富集團的子公司
作者: windty (風)   2018-05-03 21:23:00
民進黨的雙重標準讓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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