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台大校長風波的法律人見解

作者: hugh509 ((0_ 0))   2018-05-01 16:44:09
這件事情走到現在
嗯,法律人的見解是??
據我看到的是
教育部本來就有權不聘用
即便提不出明確的違法事證
只要教育部認為有瑕疵便可
這樣的理解有錯嗎?
首先,有違法一定不聘用
這沒問題吧
但是目前沒有看到法務單位出來說話
或者做出什麼違法的懲處
那事情就回到,沒有違法但有瑕疵
就目前看到的瑕疵
應該就是指兼任獨立董事
雖然有人解釋過獨立董事的職責與校務運作
可是仍算瑕疵,所以教育部處置合理
台大不爽去告,反正說不定還告不成
不過接下來我沒打算討論管了
反正這人也滿討人厭
我想討論的是,以後大家都能接受
只要教育部認定有瑕疵
即便也拿不出什麼明確的理由
也可以直接拒絕接受遴選結果
有點選到自己要為止的味道
這是OK的?
作者: kathpope (Le pape Kath)   2018-05-01 16:45:00
這要先看誰執政吧?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8-05-01 16:46:00
選不贏改官派都敢做了 你還相信這狗黨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18-05-01 16:48:00
今天是KMT執政敢這麼作早就被幹到翻天。
作者: yuou1256 (ORay)   2018-05-01 16:50:00
但是你所謂的瑕疵台大遴選會有解釋過他們認為沒有了,是教育部跳針不接受,現在又要遴選會下決定?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8-05-01 16:52:00
教育部派去台大遴選會的那三個是NPC嗎?
作者: peterqoo   2018-05-01 16:52:00
藍綠皆垃圾,但有人當黃金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8-05-01 16:53:00
人也給你教育部派了, 投票也投了, 送到部裡才在那GGYY
作者: capirex (′・ω・`)   2018-05-01 16:55:00
垃圾DPP 選了一年不扒糞 選輸才在那不認帳 真難看
作者: sinju1204 (rater)   2018-05-01 17:01:00
講N次了 DPP之前以為台大校長是穩贏的 管爺是來陪榜而
作者: LiamIssac (Madchester)   2018-05-01 17:01:00
教育部不是法務部也不是法院 沒有定誰於罪的權力 對於國立大學校長只有聘任的動作 沒有其他
作者: sinju1204 (rater)   2018-05-01 17:02:00
已 何必為陪榜的弄髒自己的手呢 後面操作太爛讓管爺上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8-05-01 17:02:00
台灣要找到無瑕疵 無利害關係的校長當選人可能只有吳音寧了
作者: sinju1204 (rater)   2018-05-01 17:03:00
然後獨派先翻桌 逼的DPP也跟著翻桌 就是目前的情況了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8-05-01 17:07:00
教育部有權? 授權的法條在哪裡?法治國原則 依法行政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8-05-01 17:11:00
我看到的文章是說 需要教育部核准 而管跟台大一直無法提出能讓教育部核准的說明
作者: ice80712 (我很有事)   2018-05-01 17:11:00
教育部本來就有權 只是之前都不這麼做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8-05-01 17:12:00
行政法是一部很奇怪的法律 尤其是我國的行政法
作者: zaq1xsw2121 (aaaa)   2018-05-01 17:12:00
教育部根本沒權 也沒違法事證 兼職也是照規矩走核可通過的 就是一定要選到我的人贏為止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05-01 17:12:00
如果管中閔違法 正確的作法是 教育部讓管上任後 再對其解職
作者: killer2k (...)   2018-05-01 17:12:00
本來就有權,那法條來源是什麼能不能解釋一下?
作者: ice80712 (我很有事)   2018-05-01 17:13:00
教育部要不要聘任校長 他本身就是有權利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8-05-01 17:13:00
教育部有沒有權核可將會是法院的重點 如果有權 教育部不爽聘管也行 不用搞很多兼職那些理由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8-05-01 17:14:00
"遴選新任校長報教育部聘任", 裡面哪個字是"核准"?
作者: ice80712 (我很有事)   2018-05-01 17:14:00
政論節目都討論到爛了 當然法條不同立場有不同解讀方式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8-05-01 17:14:00
如果無權 那什麼理由都不成立擋住管中閔
作者: Wilkie (gonna fly high)   2018-05-01 17:14:00
應該是大學法 之前成大選校長有爭議 學生也是要求教育部不聘任選出的校長 只是那時教育部認為成大遴選沒有不法
作者: killer2k (...)   2018-05-01 17:14:00
真有權,早在選上當天就開刀了
作者: Wilkie (gonna fly high)   2018-05-01 17:15:00
總之管趕快去走訴願訴訟程序 讓法官確認 不然誰講都沒用 管你是什麼法律教授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8-05-01 17:15:00
以前就是沒有真的不聘的結果 所以未來的判例很重要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8-05-01 17:15:00
https://goo.gl/AyLYuB "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XD
作者: Wilkie (gonna fly high)   2018-05-01 17:16:00
只有法官說了算
作者: ice80712 (我很有事)   2018-05-01 17:16:00
以前沒有不代表教育部沒有權利
作者: killer2k (...)   2018-05-01 17:16:00
有權早就硬幹了....還需要扯這些五四三嗎?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18-05-01 17:17:00
又要不代表了。法律永遠有新解。XD
作者: ice80712 (我很有事)   2018-05-01 17:17:00
教育部一旦使用這個權利 還是要有明確的違法依據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8-05-01 17:17:00
現在不論怎麼說 就是看未來行政法院處理
作者: killer2k (...)   2018-05-01 17:17:00
所以現在的法律那條授權教育部駁回的,願聞其詳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8-05-01 17:18:00
某人是全冠清上身膩?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8-05-01 17:18:00
政府機關所有的權力都是法律授權的~~~部長扯憲法~~~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8-05-01 17:18:00
如果教育部有權不聘 就像公司老闆決定主管聘誰 需要什麼違法不違法
作者: ppeng (eng)   2018-05-01 17:19:00
教育部就算有駁回權好了,也要明確提出程序哪裡違法,不然跟官派有啥兩樣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8-05-01 17:19:00
憲法規定國民有服兵役的義務 女性有去當兵嗎?
作者: ice80712 (我很有事)   2018-05-01 17:20:00
昨天少康政論的唐湘龍有對法條的分析 可以自己去看
作者: ppeng (eng)   2018-05-01 17:21:00
教育部自己都說自己可以"適法性審查”了,怎麼可能是想不聘就不聘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8-05-01 17:22:00
名嘴的法律分析你也信..........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8-05-01 17:22:00
適法性審查 在教育部有最後核可權的前提下可以看作是自我限縮如果教育部沒有最後決定權 「適法性審查」也是濫權中選會對誰當選 選舉過程中有爭議 可不能做什麼「適法性審查」誰票多就是當選 有爭議找法院處理
作者: killer2k (...)   2018-05-01 17:24:00
乾脆官派就沒事了啊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8-05-01 17:25:00
中選會就是個很好的例子, 如果中選會開始"適法性審查"你真的要去跟他打官司嗎?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8-05-01 17:25:00
如果教育部有最終決定權 那就是官派啊 遴選委員會變成教育部的幕僚單位 提供的叫做建議名單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8-05-01 17:26:00
有沒有違法是法院的權責 三審定讞
作者: kathpope (Le pape Kath)   2018-05-01 17:26:00
官派不錯啊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8-05-01 17:28:00
這樣搞中選會以後也能用當選人資格有疑義不發當選證書了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8-05-01 17:29:00
問題在聘任性質是1.只要遴選人出來就尊重校方的備查性質,2.還是需要教育部核定才算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8-05-01 17:33:00
公司老闆要找部門主管 人資找來一個超優秀的 老闆看看 說 這個射手座我不要 有違法嗎 沒有啊所以重點還是最終決定權的歸屬 而不是管中閔這個人怎樣
作者: Wilkie (gonna fly high)   2018-05-01 17:36:00
所以就看輪盤轉到哪些法官 由他們決定了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2018-05-01 17:39:00
聘任權界線應該是只能做適法性監督 如果無資格或程序違法教育部不能單純因為喜好而不聘任所以重點還是目前教育部主張的違法理由是否為法院接受當然前提是法院要先認定不聘任決定是行政處分才行
作者: Wilkie (gonna fly high)   2018-05-01 17:43:00
有些人是認為甚至都沒有監督權 只能橡皮圖章出面聘任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8-05-01 17:43:00
如果大學自治 聘任決定當然是大學自己教育部的同意是程序的一環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8-05-01 17:45:00
應該是要作成課予義務訴訟 而非解行政處分
作者: PttWaHaha   2018-05-01 17:46:00
對吱吱來說,朕不給的,你不能拿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8-05-01 17:46:00
適法性審查由行政機關來做 又不在遴選前 根本訴訟製造機這是最不好的解法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8-05-01 17:53:00
了解行政法的 就知道行政法超容易製造爭議走上訴訟但我記得八九成都會判政府機關勝訴行政法當初的設計之一 就是要形成一個對行政機關有利的行政法
作者: Matsuyama (空姐是他的菜)   2018-05-01 17:57:00
誰給你教育部對公立大學校長的審核權
作者: RIFF ( 向問天 )   2018-05-01 18:01:00
黨 國 餘 孽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8-05-01 18:21:00
行政事務廣 法不可能面面俱到 當然容易有爭議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8-05-01 18:22:00
笑話,行政法是拿來約束行政機關用的不然就不用訂了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8-05-01 18:22:00
PO一篇理解完全錯誤的廢文然後完全不回應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8-05-01 18:23:00
行政機關勝訴率高是因為法院在繁雜的行政事務審查上多會尊重行政機關的裁量權但法律上開公聽會聽證給予陳述意見權利啥的通通都是拘束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8-05-01 18:25:00
裁量瑕疵,不確定法律概念法院還是能審查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8-05-01 18:26:00
葉俊榮"教授"當初還主張限縮行政機關裁量權。
作者: Beramode (Xeno)   2018-05-01 18:27:00
人勒
作者: jeremywei (my)   2018-05-01 18:40:00
公立大學就是只有寫聘任,私立大學有些核准後聘任之,如果兩個都代表要核准,那幹嘛不寫一樣呢當然教育部要凹他有權決定要不要聘任也行,只是不要臉
作者: Redchain (水光瀲灩晴方好)   2018-05-01 18:50:00
當初提修大學法時就是不要讓教育部有圈選跟駁回的權力啊,過幾年又要說自己有權了?民進黨立委真的是集體失憶耶
作者: rockchangnew (rock)   2018-05-01 19:10:00
教育部長問題更多,還是爽爽幹。垃圾黨
作者: ppeng (eng)   2018-05-01 20:08:00
選出3個變選出一個就是把教育部裁量權限縮到0了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8-05-01 21:04:00
教育部都派三個人進去投票了, 還要裁量什麼?這根本就教育部自打臉硬要違法退回 怎麼都講不通的啦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8-05-01 21:33:00
裁量權就是投輸用的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8-05-01 21:59:00
老實說教育部如果不想認帳,那三個代表先抓去辦瀆職。
作者: bevislin   2018-05-02 01:17:00
選舉選上了,中選會說有瑕疵,不公告
作者: teasy (NAMIE最高!!!!!)   2018-05-02 03:34:00
教育部無權不聘用,現在是民進黨硬要鬧,依法行政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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