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卡管到底合不合法?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2018-04-30 00:14:46
看板上討論的震天價響
大學自治滿天飛
似乎把教育部未依遴選會結果聘任與牴觸大學自治畫上等號
然而問題真的有這麼單純嗎?
我們可以從以下幾點觀察:
1."自治"不等於可以違法,也不等於可以不受干涉
這點從地方自治就可以看出
例如地方制度法第75條就明確規定地方自治團體辦理自治事項如有牴觸法令者
中央各該主管機關仍可報行政院廢止或撤銷其執行
由此可證即便是憲法明文保障的地方自治
其自治亦非全然不受合法性監督
所以倘若遴選程序確實違背法令或正當法律程序
教育部不能作適法性監督嗎?!
這恐非大學自治一語即可理所當然的推論
2.教育部的理由全然站不住腳嗎?
綜觀教育部聲明
其重點不外乎是管與蔡有董事長及獨董關係
沒有利害迴避
台大幕僚單位亦未將該資訊揭露於遴選會
故認其遴選程序有瑕疵應予重選
或有認為獨董與董事長為監督關係
故無須迴避 惟正因有監督關係
受監督人能否公正而不受影響行使其遴選權利
非無疑問
或有認為以管的得票數縱使去掉蔡明興一票
亦不影響其當選資格
然而遴選過程中委員應會對相關人選優劣有所討論
如何能得知蔡之意見未影響其他委員之判斷
故不宜以單純之鋸箭法當然認定無影響
另外依新聞報導固然在遴選以前台大校方應已知管擔任獨董之資訊
然後此項資訊未能揭露於遴選會
故縱使管已向台大校方陳報
亦不能否定台大幕僚單位在作業上之疏失導致影響遴選程序之正當性
3.最直觀的角度,法律人的意見如何?
當網路上一面倒地撻伐教育部踐踏大學自治的同時
許多人都忘了大學自治是法律概念
教育部不予聘任的處分是否合法也是法律層面的判斷
然而法律人的聲音卻未被重視
以個人注意到管案的法律人相關新聞
記得較著名的是劉靜怡.顏厥安等法律系教授明確出來主張遴選程序有問題
反倒沒印象有甚麼知名法律人直接出來說教育部不予聘任是違反大學自治的(如有請指正)
倘若教育部不予聘任如同網路主流般那麼認為明確違反大學自治
相信應該有不少法律人會出來表態才是
縱使長期看來似乎與藍軍較友好的法律學者
其亦認為教育部確有適法性監督之權限
http://www.storm.mg/article/406022
(*此段推文有補充,請參照)
所以網路主流音量如此斷定教育部違反大學自治
是否稍嫌速斷呢?
4.其實我個人的意見是,讓法律的爭議回歸法律
教育部既然作成不予聘任的處分
理由究竟夠不夠充分還是讓法院來斷定吧
抱著大學自治的大旗就想一口咬死教育部完全不得觸碰而只能當橡皮圖章聘任
恐怕只是有心人士(當然就是對於制度這樣發展能獲益之人)的單純期望而已
作者: typhoonnat (颱風耐特)   2018-04-30 00:17:00
你打太長了,半數以上的應該看不下去或裝睡
作者: trustinme (信任)   2018-04-30 00:19:00
如果真的站得住腳,教育部早就拔管,不會拖到現在把皮球丟回遴選會,而不敢發正式公文取消管的資格
作者: sturmpionier (sturmpionier)   2018-04-30 00:21:00
被人看不起是因為沒種一套標準全面檢視的自助餐玩法
作者: justlazy (.....)   2018-04-30 00:22:00
陽明大學校長,在遴選時也是兼任心悅獨董。而遴選召集人是心悅董事。郭旭崧甚至只是副教授。陽明沒事,台大有事。你覺得獨董真的是實質爭議點嗎?
作者: falken (誠意)   2018-04-30 00:23:00
教育部有權力片面認定遴選過程有瑕疵?
作者: pate41 (秋易)   2018-04-30 00:24:00
推這篇 雖然我的觀點與你不同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2018-04-30 00:24:00
我的理解,是的,可以做合法性監督,但當然要通過法院考驗
作者: falken (誠意)   2018-04-30 00:24:00
我同意打行政訴訟,讓司法決定,也好有個判例可以依循
作者: pate41 (秋易)   2018-04-30 00:25:00
對了 挺管法律人部分 我還有看到李念祖教授
作者: falken (誠意)   2018-04-30 00:25:00
如果行政院可以片面決定,那大學自主的原則要如何維持?
作者: typhoonnat (颱風耐特)   2018-04-30 00:27:00
是有陽明的例子,可是這跟抓小偷很像,不是因為有小偷沒被抓到,所以現在抓到這個就不算小偷了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8-04-30 00:28:00
挺管人士類似在面對恐龍法官時的感覺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4-30 00:29:00
你說的沒錯 法律人沒一個對教育部有意見 都法盲在哭么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8-04-30 00:29:00
也就是恐龍法官其實有其法理依據 但民眾只有民粹角度
作者: trustinme (信任)   2018-04-30 00:29:00
懂你的意思了,不無道理。但民進黨的兩套標準就擺在那裡,不管法院後來如何判,基本上我已經認定民進黨在鬥爭罷了
作者: viery (viery)   2018-04-30 00:30:00
小偷說根本類比錯誤 陽明的例子是你明明看到小偷你卻不處理 不是小偷已經跑了
作者: justlazy (.....)   2018-04-30 00:30:00
但是遴選辦法中,規定需要迴避的條件,並不包含獨董。沒在禁止中的條件,算小偷嗎?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4-30 00:31:00
大學自主的原則本來就是在教育部許可的範圍內才能自主 所以大學法規定校長由教育部審核後方可聘任 教育部正是校長的上司
作者: sunyeah ( 湯元嗎)   2018-04-30 00:33:00
李念祖嗆很明 哪一條允許你教育部這樣幹 說出來教育部說不出來
作者: asderavo (asderavo)   2018-04-30 00:33:00
我覺得也要看時間,教育部決定兩三天而已,馬上有很多法學專家的看法可能不太容易,另外對第一點也有人在質疑了,教育部根本沒有提出違反哪一條法,又哪來牴觸上位法?第二點也類似,要嘛就直接違法,不然用類似道德審判的方式大概不是什麼好方法,因為會被當成政治解讀
作者: sunyeah ( 湯元嗎)   2018-04-30 00:34:00
當然要嗆李的理律是藍藍路那我就沒話說了
作者: ice80712 (我很有事)   2018-04-30 00:35:00
陽明大學可以 所以台大就可以嗎?若是之前有爭議 這次遇到一定要比照辦理嗎
作者: sunyeah ( 湯元嗎)   2018-04-30 00:36:00
那只是反問 不然誰理陽明怎麼了陽明會被提出來是因為那幾乎就是標準綠要的人
作者: ice80712 (我很有事)   2018-04-30 00:37:00
基本上獨董還有遴選委員會 就是會讓人質疑這篇的看法就跟彭文正的質疑是一樣的
作者: justlazy (.....)   2018-04-30 00:39:00
陽明大學最大的爭議不是獨董好嗎!最大的爭議是郭根本不具備校長遴選所要求的學術地位。教育部因人設事的擴大解釋條文,還被監察院糾正。獨董是因為管案才被翻出來
作者: trustinme (信任)   2018-04-30 00:40:00
ice大如果你有追陽明案,你會發現大家早就在質疑,但dpp還是護航自己陽明的人馬過關。換句話說,這不單單是陽明台大的分別,而是dpp針對異己有明顯不同的態度,這才是重點,這不就是政治影響學術嗎?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4-30 00:43:00
陽明又不是台大
作者: justlazy (.....)   2018-04-30 00:43:00
管是中研院院士。郭只是副教授。
作者: waitla (のぶたパワー~注入!)   2018-04-30 00:44:00
故意忽視那堆政治操作 這種一刀切的文章一點意義都沒有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4-30 00:44:00
而且監察院查到管中閔違法兼職的鐵證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8-04-30 00:46:00
沒有
作者: trustinme (信任)   2018-04-30 00:46:00
呵呵,還是有人跳針,如果真的違法兼職,教育部早就砍了,對了,順便連內政部長一起砍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8-04-30 00:47:00
管要打官司 本來就要面對此文提到的情況除非你認為法院也沒意義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4-30 00:48:00
監察院查到違法兼職 立法院查到抄襲違反學術倫理 教育部查到違法不利益迴避 行政立法監察三院都有證據
作者: waitla (のぶたパワー~注入!)   2018-04-30 00:48:00
只提獨董揭露 是以為別人忘記論文抄襲跟大陸兼職那一串嗎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8-04-30 00:48:00
沒有兼職沒有抄襲
作者: sunyeah ( 湯元嗎)   2018-04-30 00:48:00
我覺得就讓法院處理吧 不用爭論了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8-04-30 00:49:00
沒有違法不徊避
作者: waitla (のぶたパワー~注入!)   2018-04-30 00:49:00
沒差 反正藍綠互咬 在旁邊爽看就好
作者: template (template)   2018-04-30 00:49:00
其實大學協會的聲明稿就已經是含法律學者見解了
作者: pan46 (pan)   2018-04-30 00:50:00
又抄襲囉 家裡網路是不是該換快一點的阿 別撥接了好爆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4-30 00:50:00
哪個法律學者簽名?
作者: sinsony (恆星的美)   2018-04-30 00:50:00
我覺得教育部長有些說的對,選校長應該不是用民主,是遴選畢竟,應該用遴選委員依據專業判斷,選出適合的像是教授是否升等,這種也不是民主投票來決定的
作者: trustinme (信任)   2018-04-30 00:51:00
反正說你吃屎就是吃屎,頗呵,建議你去谷歌update,台大都說廈門交流沒問題,黃國師抹黑論文抄襲,現在連個屁都不敢放了。如果綠吱都剩這種水準,以後連理都懶的理
作者: sinsony (恆星的美)   2018-04-30 00:51:00
但我也不懂,為什麼不讓管作就好,這樣只會得罪選民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8-04-30 00:54:00
我看過教育部聲明的附件2,你上面說的利益迴避爭議,是代表遴選委員會有問題,要退回去。這樣管是有機會再選一遍
作者: os2CV (os2CV)   2018-04-30 00:54:00
你都知道遴選表決不能用鋸箭法來消解該迴避所造成的瑕疪了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4-30 00:55:00
文件都寫明管違法不能再選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8-04-30 00:55:00
職先斬後奏那個。那個台大人事室的回應是「這是慣例」
作者: os2CV (os2CV)   2018-04-30 00:56:00
*未迴避所造成的程序瑕疪了,那要不要再討論一下台哥董事是
作者: trustinme (信任)   2018-04-30 00:56:00
yu工三小啦~你把文件拿出來啊,造謠膩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8-04-30 00:56:00
不要理yuriaki啦他反串的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8-04-30 00:57:00
獨董就不是要迴避的條件
作者: template (template)   2018-04-30 00:57:00
如果不是針對遴選程序瑕疵,那教育部就是逾越權限做實質審查了
作者: os2CV (os2CV)   2018-04-30 00:57:00
能造成多大的影響力,拉到綠油油的台大血統正確人員們投管?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8-04-30 00:57:00
違法不能在選的文件就是那個附件2,好像是第3還第4點
作者: trustinme (信任)   2018-04-30 00:57:00
連教育部長都不敢說管違法,你哪隻眼睛看到違法的公文,陰間膩?
作者: pan46 (pan)   2018-04-30 00:58:00
教育部長很快就會找到了 再給他一點時間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8-04-30 00:58:00
可能講話的人沒讀熟自己那份附件二寫了什麼鬼
作者: trustinme (信任)   2018-04-30 00:59:00
作者: os2CV (os2CV)   2018-04-30 00:59:00
上次看政論節目有某藍營律師提到,正式任命管獨董的日期,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8-04-30 00:59:00
我也有查到吳茂昆說兼職違法不能再選的新聞啊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8-04-30 01:00:00
次長說查不到兼職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8-04-30 01:00:00
我不是說這些都合理,是因為原PO沒有提到台哥大的事情
作者: os2CV (os2CV)   2018-04-30 01:00:00
剛好就是提交候選人資料的截止日。事後能不能再補正不得而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8-04-30 01:01:00
所以我說他們可能連自己給的文件裡面寫了啥鬼都不熟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4-30 01:01:00
作者: os2CV (os2CV)   2018-04-30 01:01:00
知,但管當獨董連我看自由時報都知道了,綠油油的台大人卻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8-04-30 01:02:00
依法不能選,哪條啊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8-04-30 01:02:00
吵獨董審核真的很好笑,獨董是誰選出來的,選出來的獨董不執行職務的空窗期,企業出事的賠償責任台大要幫忙賠錢嗎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4-30 01:02:00
管中閔違法兼職既然已經事證明確 依法自不得再參加遴選
作者: os2CV (os2CV)   2018-04-30 01:03:00
要裝傻說什麼都要公開揭露,我們「有可能」不知他是獨董
作者: FMANT (OE)   2018-04-30 01:03:00
如果站得住腳 隔天就殺下去了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4-30 01:03:00
造謠在哪裡?
作者: trustinme (信任)   2018-04-30 01:03:00
我看到了,還真的有這份文件。但教育部又說自己不採納這份文件,不知道在幹嘛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4-30 01:04:00
「既然已經事證明確」可不是在假設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8-04-30 01:04:00
實務就跟他媽的法規範有齟齬,以前都靠追認,現在要玩這招,看以後教育部怎麼玩下去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8-04-30 01:05:00
整件事就是政治鬥爭。不是說不能鬥,但拿人事室普遍便宜行說法來說違法不能選我覺得超過我能接受的下限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8-04-30 01:05:00
不認這份文件喔XD,來鬧的啊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8-04-30 01:06:00
以後也對大學都要沒校長了。哈哈
作者: trustinme (信任)   2018-04-30 01:06:00
yu抱歉,我收回造謠這句話。原來教育部還真的硬幹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8-04-30 01:07:00
如果真的能全面開幹是好的,但看陽明的例子大概就只有藍校長會被拔,這就非常糟糕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8-04-30 01:08:00
不可能吧,現沒有企業讚助學校還能叫稱嗎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8-04-30 01:08:00
公知們主張全面開幹,但只幹藍的時候他們心裡怎麼想呢?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8-04-30 01:11:00
聯合報在罵周美吟與中研院長關聯時時 管早該聲明是獨董了結果裝傻不說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8-04-30 01:11:00
有說已經向台大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8-04-30 01:12:00
所以周美吟承受炮火 管只等到選上被揭露才被罵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8-04-30 01:12:00
台大派去的台大早證實很早就說了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8-04-30 01:13:00
推 回歸司法解決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8-04-30 01:13:00
遴選就給委員知道了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8-04-30 01:13:00
傻傻的聯合報沒想到管也有迴避問提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8-04-30 01:14:00
迴避條件沒獨董這條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4-30 01:14:00
台大知道遴選委員不知道 就算曾經公開遴選委員仍然沒被告知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4-30 01:15:00
遴選委員沒被告知 算什麼公開 根本是刻意隱匿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8-04-30 01:15:00
有喔迴避條件沒獨董這條,委員當然說不用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8-04-30 01:16:00
說穿了 管的選上前對身分的"神隱"姿態 正是造成他今天困境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8-04-30 01:16:00
這事情教育部的代表也也簽字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8-04-30 01:17:00
當年雙重國籍也是神隱不說 與彭懷南鬧的不快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8-04-30 01:17:00
目前看是教育部的困境耶全國都反了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4-30 01:18:00
偏偏關鍵的台大校內是怪叔叔跑進去反 台大師生支持教育部
作者: CPer (CPer)   2018-04-30 01:20:00
其實原本就沒有迴避不迴避問題 所以是要隱匿幹嘛
作者: FMANT (OE)   2018-04-30 01:20:00
號外 獨董管中閔當選啦 台灣完蛋啦 是這樣?
作者: ice80712 (我很有事)   2018-04-30 01:20:00
台大其實也不少反管哦 特別是綠綠的法律系
作者: fred76963 (ㄤ)   2018-04-30 01:21:00
目前看來看去比較有殺傷性的就獨董那3個月的"違法兼職"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8-04-30 01:22:00
沒錯啊 這三個月是罩門
作者: fred76963 (ㄤ)   2018-04-30 01:22:00
不過這招打下去感覺就是地圖炮,大家要查就全查,所有
作者: FMANT (OE)   2018-04-30 01:23:00
違法兼職3個月 要解聘耶 快出手阿 幹你娘快出手解聘啦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8-04-30 01:23:00
地圖炮也還好 跟打馬特別費一樣拖到一堆人 但也解決問題
作者: fred76963 (ㄤ)   2018-04-30 01:24:00
獨董教授87%GG,搞不好就變成另一個報帳事件
作者: FMANT (OE)   2018-04-30 01:24:00
快用違法兼職3個月當罪名解聘管中閔的台大教職啦快用違法兼職3個月當罪名解聘管中閔的台大教職啦
作者: tinmar (tinmar)   2018-04-30 01:25:00
讓問題攤開 沒什麼不好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8-04-30 01:26:00
解聘是台大的事 教育部只是點出來 看台大還要不要護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8-04-30 01:27:00
這個要解聘台大會沒教授啦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4-30 01:30:00
我看管中閔哭哭警察不抓別人超速 其他教授只會看笑話而已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8-04-30 01:30:00
我剛去查了2017年台哥大股東會召開日期,也就是2017.6.14, 也就是教育部認為管中閔違法兼職的那天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4-30 01:31:00
法律沒規定每個超速都要抓 同樣沒規定每個兼職都違法
作者: fred76963 (ㄤ)   2018-04-30 01:32:00
其實對於這種爭議我比較傾向與其在那邊撐不如就順勢真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8-04-30 01:32:00
獨董是股東會選出,董事不執行職務,不是自行辭職就是出事賠錢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4-30 01:32:00
但重點是管中閔違法兼職「已經事證明確」
作者: meijer   2018-04-30 01:32:00
一句話:如果管是綠的 會有現在這事情? 都是廢話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8-04-30 01:33:00
所以核定之前不能當啊
作者: fred76963 (ㄤ)   2018-04-30 01:33:00
的給他地圖砲轟下去,最好也聯合他校依法辦理,沒教授就沒教授,就看你教育部打算怎麼辦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8-04-30 01:33:00
你沒看懂嗎?所以一直以來都以追認方式
作者: fred76963 (ㄤ)   2018-04-30 01:34:00
一切依法行政洩洩指教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8-04-30 01:34:00
一直以來的方式不見得合法 懂?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8-04-30 01:34:00
等於你在股東會著開直前就要先報備大學,是這個意思嗎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8-04-30 01:35:00
不見得合法你地圖砲開下去到哪都你說了算?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8-04-30 01:35:00
股東會召開之前就要先報備?
作者: fred76963 (ㄤ)   2018-04-30 01:35:00
貌似是有核定,但是教育部認為要"簽產學合作"後才算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4-30 01:35:00
真轟下去大學自己先關門 教育部不痛不癢還有理由罵大學瀆職
作者: fred76963 (ㄤ)   2018-04-30 01:36:00
台大方說5/17就內部核定,但教育部不採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8-04-30 01:36:00
不是就還有一派說要連教職一起拔的, 我是不曉得誰有個權限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8-04-30 01:36:00
好啦看能不能全台校長統一這樣查一下,這樣勉強OK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8-04-30 01:37:00
因為股東會辦完當天他就任獨董,要合法就是股東會召開之前要先跟大學說我會當獨董喔搞人嗎合理嗎 你說說看
作者: stvn2567   2018-04-30 01:41:00
理論上應該照程序讓管上任,同時交由司法單位調查爭議,只是某些人嫉妒到不想給管添一筆履歷就胡搞瞎搞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4-30 01:45:00
法律就是這樣規定你還知法犯法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8-04-30 01:46:00
如果真的要學校核可才能當獨董,事後補正都違法,哈哈哈一定很精彩,全台灣爆光光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4-30 01:47:00
就只查管中閔 警察不抓別人超速你能怎樣你超速一公分還是超速啊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8-04-30 01:48:00
可以啊,教育部要這樣玩,大家慢慢陪他玩兒
作者: fred76963 (ㄤ)   2018-04-30 01:52:00
是說教育部打算用"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
作者: pan46 (pan)   2018-04-30 01:53:00
幹話咧 警察不抓別人超速 這事情確定大家就一起檢舉啊 你抓了一個人總得要接受別的民眾檢舉吧 笑死
作者: fred76963 (ㄤ)   2018-04-30 01:57:00
來玩,依法行政下去應該是全死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4-30 01:59:00
檢舉可以不受理啊笑死 你舉證不充分!
作者: coober   2018-04-30 02:00:00
以前沒抓過賄選 所以現在某人賄選也不可以抓???
作者: boldted (Ted)   2018-04-30 06:45:00
無恥之徒幹了這般無恥之事,居然還替他洗白,居心叵測。
作者: redsa12 (哈吉米)   2018-04-30 07:00:00
歸根究柢 獨董的獨是獨立的獨 根本就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遴選辦法裡面的利益迴避有詳盡的規範怎樣的關係要迴避明明就不再規範範圍內 怎麼能獨斷的說人家該迴避呢不然中研院院長投中研院副院長 電機系教授投電資學院院長這些難道也要迴避嗎
作者: Vassili242   2018-04-30 07:30:00
合黨法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8-04-30 09:15:00
不說別的,獨董的設計就是降低利益的干預,這樣認定先是打所有公司法學者的臉,再說教育部的適法性監督範圍到哪?實體審查or程序審查? 審查的界線在哪? 一狗票的問題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2018-04-30 09:19:00
正是因為獨董有監督董事的權利 是以在獨董為被選舉人董事為選舉人時,董事是否可能因畏懼或討好獨董而不公正即是有無構成迴避事由之問題所在獨董有監督董事的權"力" 更正錯字至於審查的界線 實體事項我很保留 但程序事項我認為是可以審查的 當然審查的正確與否都要經過法院考驗 自不待言
作者: kano4002   2018-04-30 09:27:00
台灣價值滿天飛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4-30 12:16:00
所以你要說的就是他今天沒有圖利總有一天一定會圖利吳院長都幫你說完了不必再浪費力氣 我們都看到你支持吳院長的努力 總有一天吳院長一定會重重報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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