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之銘言:
: 大家會不會覺得標準不一致?
: 如果說佔領立法院本來就違法
: 那應該一視同仁地認為都是違法
: 都應該受到法律制裁 並且承擔罪責
: 採用相同標準衡量
: 問題是有些人以前支持太陽花
: 支持他們佔領立法院 攻入行政院
: 現在卻反對其他團體的類似行動
: 比如主張嚴厲制裁反年改團體的類似行動
: 這不就是矛盾嗎?
: 大家怎麼看?
因為法律並不是線上遊戲
這邊畫一個禁區,有人進去就無條件扣血
法律有殺人罪,但我如果殺人了
根據前因後果我可能有罪,無罪甚至可能有正當性
你不能直接用"進攻立法院"這個結果來比較兩者
太陽花運動牽涉數十萬人
當然有政治團體,犯罪人士藉機牟利牟利
但大多數參與者的行為是合法與正向的
法律上也給出了一個無罪的合理說法
不管你認不認同,攻入立法院
在中華民國的法律就是生得出合法的講法
至於反年改有沒有正當性...我不是法官我不想評論
但忽略脈絡直接拿兩者做比較是不太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