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證實與柯文哲見面 林昶佐罵:強拆帳篷

作者: template (template)   2018-04-02 17:34:17
太陽花運動與公投盟帳篷根本沒有可比性。
太陽花運動是為了阻止當時政府通過有重大影響而沒有足夠民主正當性基礎的對外協議,在
沒有更溫和有效手段的前提下所進行的行為,雖然構成要件上違法,但主觀與客觀層面上都
有形成阻卻違法事由,法官也認同其保護的人民公益與侵害的秩序相比沒有失衡,所以刑事
上無罪。
反觀公投盟帳篷,今天北市府依行政法規進行拆除,難道公投盟在憲法上受保障的言論自由
就因此受到了顯失均衡的侵害? 公投盟有因此就別無其他手段表達其政治理念了嗎? 還是
公投盟有面臨什麼重大且迫切的危難,必須維持那些帳篷,因此要求北市府例外做出犧牲公
益秩序的裁量?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8-04-02 17:35:00
其實簡單一句話 太陽花是違法的 但人家乖乖接受上法院去了 是最後法官認為不違法 但還是上法院了呀
作者: reina07   2018-04-02 17:36:00
氛圍不同,當時針對國民黨跟中國。現在是執政黨
作者: template (template)   2018-04-02 17:37:00
太陽花運動在行為時就有阻卻違法事由,所以從頭到尾都應該評價為合法。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8-04-02 17:38:00
你知道這些都是要給法官認定的 但今天獨派卻要市長
作者: template (template)   2018-04-02 17:38:00
這是指刑事部分。
作者: lnceric008 (零零八)   2018-04-02 17:39:00
雙重標準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8-04-02 17:39:00
這篇也就說了 即使是政治正確這麼高的太陽花 也是上司法給法官來認定 那為啥一堆人上綱到做啥都可不服從
作者: template (template)   2018-04-02 17:40:00
其實標準是一樣的,就是用憲法23條比例原則來檢視。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8-04-02 17:40:00
然後地方政府和警察 就不該處理?檢視這工作由誰來做 市長嗎 警察嗎
作者: template (template)   2018-04-02 17:41:00
行政權在做出裁量前,本就應該用比例原則自我檢視啊。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8-04-02 17:42:00
憲法不是地方政府執行這塊要看的 集遊法才是
作者: template (template)   2018-04-02 17:43:00
太陽花之所以跑到法庭,是因為刑事上被起訴了吧。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8-04-02 17:43:00
而且比例原則上綱上去 就變成市長爽或不爽了
作者: template (template)   2018-04-02 17:44:00
t大,憲法的比例原則直接被寫進了行政程序法,所以政府做行政行為都是要受比例原則直接拘束的。北市府在這件事上明顯沒有違反比例原則啊。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雞)   2018-04-02 18:50:00
如果蔡丁貴在帳棚內擺七星燈 施展延壽大法 就可以主張"重大且迫切"了XDDDDDD
作者: gncn (生而為人我很抱歉)   2018-04-02 19:17:00
同意 差別在於 [阻卻違法事由]如果深綠或時代真心認為 台灣獨立就是阻卻違法事由那就大聲說出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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