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一直看到有人一直在傳什麼以後加班不用給加班費
連媒體都這樣下標 是想害死人嗎
真懷疑這種流言是不是資本家放出來的
加班換補休看起來似乎是對想換補休的人比較有利
對想加班多賺錢的人比較不利
個人會選擇補休
但勞動部應儘快函釋補休的時限 不然漏洞太好鑽
再來是勞資協商
這兩天看下來確實對部分低替代性的勞工有利
就算遇到慣老闆惡老闆 可能就直接辭職了 因為轉職的成本相對較小
什麼協商、檢舉都用不到
這取決於勞工的技術和人格特質
但像我這種缺技術缺人脈的高替代性低端勞工 就非常不利
這就需要工會
但中小企業沒工會是一回事 很多勞工也不知道自己的行業有工會
例如科技業有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 http://www.tueeit.org.tw/
不過鼓勵勞工加入工會是否也是勞動部應該要宣導的?
然後看到有DPPer在說很多法條意思被懶人包簡化
拜託 有本事修法就要有本事自己去宣導澄清
是有哪個行業有要彈性到8小時的?10~11小時不夠彈性?
(現在只能請勞動部趕快函釋例外狀況 洞能補多少算多少了)
就算我弄懂了我去跟人家講還有多少人會信?
難不成別人有什麼義務要幫你們宣導?我又沒拿你們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