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勞基法修出來 其實也沒有很差啊!

作者: qwilfish (XXXXFISH)   2018-01-11 17:00:27
這兩天一直看到有人一直在傳什麼以後加班不用給加班費
連媒體都這樣下標 是想害死人嗎
真懷疑這種流言是不是資本家放出來的
加班換補休看起來似乎是對想換補休的人比較有利
對想加班多賺錢的人比較不利
個人會選擇補休
但勞動部應儘快函釋補休的時限 不然漏洞太好鑽
再來是勞資協商
這兩天看下來確實對部分低替代性的勞工有利
就算遇到慣老闆惡老闆 可能就直接辭職了 因為轉職的成本相對較小
什麼協商、檢舉都用不到
這取決於勞工的技術和人格特質
但像我這種缺技術缺人脈的高替代性低端勞工 就非常不利
這就需要工會
但中小企業沒工會是一回事 很多勞工也不知道自己的行業有工會
例如科技業有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 http://www.tueeit.org.tw/
不過鼓勵勞工加入工會是否也是勞動部應該要宣導的?
然後看到有DPPer在說很多法條意思被懶人包簡化
拜託 有本事修法就要有本事自己去宣導澄清
是有哪個行業有要彈性到8小時的?10~11小時不夠彈性?
(現在只能請勞動部趕快函釋例外狀況 洞能補多少算多少了)
就算我弄懂了我去跟人家講還有多少人會信?
難不成別人有什麼義務要幫你們宣導?我又沒拿你們薪水。
作者: tony3366211 (00)   2018-01-11 17:03:00
xx辛苦了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1-11 17:05:00
工會就沒用 宣導沒用還是沒用
作者: chudly   2018-01-11 17:07:00
我記得你是D粉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1-11 17:07:00
你都說勞工該直接辭職連資遣費都領不到 資方打手醜惡至極換補休就是旺季不給加班費淡季強制無薪假 這你也挺得下去
作者: chudly   2018-01-11 17:09:00
連你都知道有洞要補,我看很多d 黨民代無感啊
作者: Leeheaven (爬蟲窩撿便男)   2018-01-11 17:15:00
加班費1.33倍 補休1:1 你說說看差在哪
作者: violadepp (一個人的日子)   2018-01-11 17:19:00
民代只負責限時舉手,其他法條怎麼寫不屬於立法局立委的權限,法條怎麼寫是賴功德權限,立法局立委就是負責舉手背書就好
作者: hanslins (hanslins)   2018-01-11 18:54:00
我之前上班加班時,每個月加班有固定時數,超過不報或補休。但當公司賠錢時這時主管會暗示你報補休。因為簽核要主管同意,根本不可能報。重點是我連特休都休不完那可能補假完,到最後都送給公司。我前公司薪水不錯也就算了,但現在這樣搞連暗示都不用,法律規定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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