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勞工有「拒絕權」! 時代力量版《勞基法

作者: WeiKitten (noname)   2018-01-08 18:27:36
ettoday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108/1088468.htm
勞工有「拒絕權」! 時代力量版《勞基法》出爐
2018年01月08日 16:30
記者楊佳穎/台北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將處理《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院長蘇嘉全並在8日召集朝野協商,若未
達共識,將表決處理。對此,時代力量也提出4條修正動議「折衷版本」,其中納入勞工
「拒絕權」,雇主依規定延長勞工工作時間,或調整例假、變更休息時等,勞工都可拒絕
,雇主也不得因此給予任何不利之處分。
時代力量5名立委於總統府前靜坐抗議《勞基法》修正草案,8日凌晨4點半遭警方強制驅
離,禁食第58小時被迫結束。面對蘇嘉全召集朝野協商《勞基法》,時力立委黃國昌稍早
也在臉書預告,既然回到立法院議場,將提出苦思已久的折衷版本,雖然未必能讓因勞基
法修惡而受波及的勞工朋友全盤滿意,但這是在參酌外國立法例、考量我國第一線勞動現
場實況,並參酌勞動部的調查與研究報告、徵詢令人敬重的勞動法學者後草擬的折衷條文

黃國昌進一步說,盼執政黨能多為勞工與年輕世代的未來想一想,釋出善意、調整內容,
而非鐵板一塊,直接以表決強行通過執政黨版本,「我們也希望林美珠部長能有正面積極
回應,一起為保護勞工權益而努力。」
根據時代力量提出修正動議條文,在加班工時部分,雇主經工會、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
工時一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3個月內不得超過138小時;另外,雇主依規定延長勞工工作
時間,勞工得予拒絕,而延長工作實施後,勞工亦得拒絕,並自以書面供之雇主後次月發
生效力,雇主也不得因勞工拒絕而給予任何不利之處分。
在輪班休息間隔部分,時力版本規定,輪班休息間隔11小時,若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
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請求,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行業及工作者,經立法院同意後,
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八小時,而勞工同樣享「拒絕權」,雇主不
得因勞工拒絕而給予任何不利之處分。
另外,在「放寬七休一」部分,時力表示,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請求,中央主管機
關得指定行業及工作者,經立法院同意後,雇主得將例假於每七日之週期內調整,並應經
工會、勞資會議同意後,始得為之;此項同樣也附註,雇主調整勞工例假,勞工得予拒絕
,雇主也不得因勞工拒絕而給予任何不利之處分。
針對勞工加班工時核實計算部分,時代力量修正動議明定,工時以勞工實際工時計算,工
資方面則是以四小時計,超過四小時至八小時內者,以勞工實際工作時數計算。
作者: ramun (pp)   2018-01-08 18:29:00
拒絕權不知道怎麼執行
作者: TKC4062 (The dark knight)   2018-01-08 18:31:00
XDD,DPP從來就沒有說勞工沒有「拒絕權」啊
作者: shivent   2018-01-08 18:31:00
用意良善,但DPP不會過
作者: gauiugr (嘿嘿嘿)   2018-01-08 18:31:00
早提出版本,就不用浪費時間絕食
作者: ray90910 (秋風夜雨)   2018-01-08 18:31:00
廢物政黨,昨天一堆捐錢的再度智力測驗不及格
作者: TKC4062 (The dark knight)   2018-01-08 18:32:00
之前一堆左膠在罵的就是,台灣勞工根本沒有拒絕權
作者: mayjan   2018-01-08 18:32:00
這根本就不可行吧 實在去死實在亂修 下次不會投給這5個白痴
作者: TKC4062 (The dark knight)   2018-01-08 18:33:00
時代力量提這種版本,等著被左膠和勞團痛罵吧
作者: gauiugr (嘿嘿嘿)   2018-01-08 18:33:00
會加班的人 就會加,不喜歡加班的人 其實幹部主管都知道
作者: kootiger (KOO)   2018-01-08 18:34:00
DPP:相信老闆會自律 時代:相信勞工會拒絕
作者: hanslins (hanslins)   2018-01-08 18:34:00
即使時代退讓了,民進黨也不會過。但他的版本比民進黨好,問題少
作者: TKC4062 (The dark knight)   2018-01-08 18:35:00
推樓上,XDD
作者: dj720c (dj720c)   2018-01-08 18:35:00
淋雨兩天提出這個87版,真的只能給87分不能再高了
作者: gauiugr (嘿嘿嘿)   2018-01-08 18:35:00
如果是爽缺,一堆人搶加班@@
作者: dj720c (dj720c)   2018-01-08 18:36:00
大概是淋兩天雨,腦袋淋壞了
作者: Miule (Miule)   2018-01-08 18:37:00
加上業主藉故解雇減薪懲罰的罰則才有用吧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8-01-08 18:39:00
勞工行使拒絕權 八成會被雇主火掉~~~~~
作者: mayjan   2018-01-08 18:40:00
黃國昌也是有病 讀法律讀到變白痴了巨你個鬼個權 你在中研院老闆叫你做事你何時拒絕過了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8-01-08 18:41:00
時代...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8-01-08 18:41:00
不就勞資協商 不同意就是拒絕啊
作者: kusowan (你感受一下)   2018-01-08 19:00:00
xdddd真的笑了
作者: Jesusmaycry (警察打人!)   2018-01-08 19:28:00
演戲就是演戲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8-01-08 19:30:00
資方:你有拒絕權,我有解僱權^_^
作者: MPSSC   2018-01-08 19:35:00
笑死,昨天ㄧ堆昌粉不是很嗆?只是更證明時力被黃國昌搞成林義雄的徒子徒孫,只會做秀搞悲情情緒勒索帶風向
作者: Beramode (Xeno)   2018-01-08 20:27:00
馬的智障
作者: kaminari22tw (小狸)   2018-01-08 22:05:00
可以拒絕,但明天不用來上班了
作者: oscar19 (卡卡歐)   2018-01-09 01:27:00
不愧是87分的立委
作者: zingy (zingy)   2018-01-09 06:16:00
本來就可以拒絕了,老闆也不會處份你,但是你能不能待得下去,就不知道了。
作者: Miule (Miule)   2018-01-09 17:55:00
如果無論刑事和行政都沒有規定任何罰則,就只能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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