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洪仲丘案後軍事審判沒了 現在軍紀有變好嗎

作者: KahoJyumonji (十文字かほ)   2017-12-31 19: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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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hoJyumonji (Kahojyumonji)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洪仲丘案後軍事審判沒了 現在軍紀有變好嗎
時間: Sun Dec 31 19:43:14 2017
洪仲丘案後軍事審判沒了 現在軍紀有變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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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2年7月,陸軍下士洪仲丘在禁閉室中中暑身亡,引發全台對軍中人權問題的撻伐。「公民1985行動聯盟」於8月3日舉行「凱道送仲丘」行動,號稱25萬人參加。馬政府隨即讓步,表示支持修訂軍事審判法,將承平時期的軍人犯罪,回歸一般檢審單位處理。朝野立委也展現驚人效率,於8月6日就完成修法三讀。
104年3月,藝人李倩蓉等「貴婦團」,私下到陸軍601旅參觀AH-64E阿帕契直升機,導致軒然大波。政府為了避免洪案重演,祭出連坐處分,參謀總長嚴德發與陸軍司令邱國正兩位上將也被記過,創下空前紀錄。
軍紀案件一直是近年軍事新聞中的重要項目之一,因應社會批評,軍方也不斷推動精進措施。但是幾年下來,到底有無改善?有哪些措施反而造成矯枉過正?
軍紀案件中酒駕減少 性騷擾「持平」
依據國防部今年11月提交立院外交國防委員會的「精進國軍軍紀狀況作為」報告指出:國軍今年前10個月共發生軍紀事件381件,比起去年的500件,呈現改善趨勢。
向來是「最大宗」的酒駕案,去年138件,今年前10個月是109件,若以比例推估,全年為131件。官兵在營外涉及毒品遭警查獲,今年前10個月15件,去年20件。官兵營外涉足不當場所、違犯不當男女關係,去年7件,今年前10個月6件。人員裝備在訓練中意外損傷,今年至今20件,去年共35件。
性騷擾方面,按「國軍人員性騷擾處理及性侵害預防實施規定」成立申訴會實施調查,如審議認定性騷擾成立則送法辦。今年已受理36案,審議成立22件、不成立9件、5件尚在審議中。去年受理38件,判定成立23件。案件審議成立率,去年與今年均為61%。
長遠來看,民國99年的軍紀案總數是883件,比起現在高得多。若以比例推估,今年的軍紀案應落在457件,相較於104、105年分別為465與500件,可看出數字大致穩定在一個水準,趨勢略有下降,但無特別明顯。
監委指出:基層幹部怕事不想管
監察院長張博雅12月26日率全體監察委員巡察行政院,事後舉行記者會報告狀況。代表國防及情報委員會發言的委員陳慶財指出,國防部宣稱軍紀案件由民國99年至今大幅減少,但監委認為,這段期間國軍因「精粹案」減少兵力達四分之一,加上志願役與女性官兵比例快速成長,恐怕才是案件減少主因。
陳慶財指出,國防部對於提振軍紀,未能從制度面、結構性徹底檢討問題癥結,僅著眼於「事件補救」及「量化成效」,方案不斷推出,疊床架屋,難以落實於基層,淪為形式主義、表面文化。
他也強調,軍事審判取消後,一般司法體系時程太長、不熟稔國防專業,導致量刑無法因應部隊實況,難收適度嚇阻效果。而受洪仲丘案影響,國防部修正禁閉處分之程序與軟硬體課程,結果出現收訓人數大幅下降,凸顯國防部矯枉過正,怠於執法,難以維持軍紀。在部隊實務上,基層幹部心態消極,「不想管、不願管」,危及領導統御。
軍事審判體系 戰時仍要恢復
早年的軍事審判制度,各軍種總部之下設有軍法處,一旦發生案件,由所屬單位(師級以上)組成軍事法庭,進行審判。換言之,部隊主官可以影響到判決。如此固然讓軍法成為長官執行管教、維持紀律的工具,但也引發偵查與審判不公、檢審官員專業不足等批評。
民國87年,軍事審判法修訂,在國防部之下設立軍事院檢體系,獨立於部隊之外。這固然解決軍法官素質、以及被部隊主官干擾的問題,但對法界人士而言,仍認為此舉形同在國家內部存在另一個司法體系,而且是由行政權(國防部)主管,有違司法獨立的憲政基本原則。
洪仲丘案發生,國防部成為過街老鼠,給了「反軍法派」天大的好機會。國防部原本只打算進一步放寬交由民間審理的軍中案件範圍,但由於總統府、行政院在民氣沸騰下「倒戈」,最後修法幅度演變成,承平時期的軍中司法案件,全部改由一般司法處理。
理論上說,軍事審判體系在戰時仍要恢復,因此國防部也沒有將各軍事院檢的編制撤銷,而是將人員以配屬方式,派到各部隊擔任法務參謀。但何謂「平時」與「戰時」?是否要政府宣戰才算「戰時」?平常沒有軍事檢審體系,屆時去哪兒找足以勝任審判的軍法官?
這些問題在洪案熱潮結束後,大眾沒有太大興趣去追究。
一般司法體系 處理軍中案件扞格多
軍中司法案件,改由一般檢審體系處理,至今已經4年多。國防部官員表示,司法官的法學素養不成問題,但不見得具備充足的軍事與部隊知識。例如遇到女性司法官,可能要從最基本的軍事編制從頭解釋起。
此外,軍法體系重視嚇阻效果,一般司法近年強調改過遷善,在量刑輕重上常有落差。多起案件一審被軍事法院判處重刑,二審修法移轉給一般法院,刑度立刻大幅減輕,不僅讓軍方相當不滿,也引發民眾「恐龍法官」批評。
司法體系的反應時效性,更是軍方最大困擾。例如軍中常發生的逃亡案例,以往只要向軍事檢察官通報,幾乎立刻就可發布通緝,宣告當事人進入停役狀態。相反地,如今一般地檢署檢察官,往往要先進行傳喚,傳喚不到後又拘提不到,最後才發布通緝,有時要拖上近一個月。曾經發生多次,逃亡的阿兵哥過了兩三個星期,自己又跑回部隊來,檢察官連通緝都還沒有開出。如此一來,因為當事人還未遭停役,連薪水都必須繼續發給他。
官員指出,國防部曾向法務部表達希望儘速發布通緝,但法務部認為,什麼情況應該發布通緝,是檢察官依據個案來判斷,法務部基本上負責司法行政,不宜插手強制要求。
讓軍職法官進入司法體系 可行嗎?
另外,民國102年修法時,面對「司法官懂軍事嗎」的質疑,司法院、法務部曾表示,考慮設專庭來解決檢審體系的專業性問題。但是4年下來,結果並沒有設立,軍人犯罪案件,仍然是所有檢察官、法官共同負責。
今年立院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修正,讓軍法官可以擔任檢察事務官,目前有有15位軍職的檢事官,派到全台9處地檢署。但這些軍職檢事官到了各地檢署,還是與其他檢事官一起輪派分案,並非有軍中案件發生,就優先交其負責。此舉的最大價值,只有培訓檢事官的實務經驗,卻對軍中案件的處理,沒有直接的改善。
國防部官員表示, 軍中案件一直無法比照經濟犯罪、家暴之類案件設立專庭,由專屬的檢審人員處理,主要還是基於數量有限。過去軍方自設檢審體系,全台也僅有三處地方法院/檢察署,如今要採取屬地主義,所有縣市的院檢都會審理到軍中案件,結果就是每處院檢遇到的案件都太少,不足以支持設立專庭的規模。
對此,法務部長邱太三在答覆監委時指出,確實注意到洪案發生後,軍中案件量刑較輕的問題。他也表示,期盼未來法官法能夠進一步修正,讓軍法官可以擔任檢察官或法官的工作。
作者: TC9527   2016-12-31 19:43:00
廢話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6-12-31 19:44:00
五樓軍妓肉便器
作者: hamlen (aksara)   2016-12-31 19:44:00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6-12-31 19:45:00
作者: Su22 (裝配匠)   2016-12-31 19:45:00
重工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6-12-31 19:45:00
字這麼多所以重點是什麼?
作者: sbflight (艦娘在手 天下我有)   2016-12-31 19:45:00
少帶風向了啦 重工
作者: hannocps (拍劭)   2016-12-31 19:46:00
現在還有軍事審判....戰時+軍人身分
作者: schooldance (D.A.K.)   2016-12-31 19:47:00
笑死人,監察院有公信力?
作者: cmj (スクルド,中野梓は俺の嫁)   2016-12-31 19:48:00
完全不曉得要表達什麼。我以為改一般司法來判是為了避免包庇
作者: tiros (tiros)   2016-12-31 19:48:00
誰沒事關注陰間?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12-31 19:50:00
軍紀干洪案屁事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7-12-31 19:54:00
清泉崗的毒品事件到現在還沒解,你說有沒有好?雄三飛彈在蔡英文一上台就打自己漁船,軍紀真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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