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FB 黨苴睿 【回覆第一分局之新聞搞】

作者: hiokchi (連筱葳)   2017-12-24 16:47:05
https://goo.gl/3kPczq
【回覆第一分局之新聞搞】
在第一時間採訪通知發出後,就接到自稱是警察局那邊來的電話,電話為0955-XXXXXX,
電話一開頭就是表明是誤會沒有抓律師等等,剛好我的電話有自動錄音功能,如果有需要
可以提供給第一分局回復記
憶。
另外,必須不斷地重申,台北車站東三門的群眾明明就是不斷的用大聲公、麥克風說我要
離開、我要回家,卻被十倍警力包圍,我本人也沒有看到舉牌等動作,怎敢如此囂張的說
謊?
況且我們野生義務律師整個晚上,不斷地就是追著當事人跑,幫忙確認有沒有違法的情事
,我本人就已經可以記下幾個有員警編號的指揮官,大力推擠陳抗民眾,在我們律師靠過
去的時候,他迅速躲避。
最後,必須再次的強調,台北市警察局你們搞錯了,確保民眾人權不受侵害,對照你們「
不因職業或身份而得以免責」簡直就是強烈的諷刺,這也再再顯示為何昨日律師會被逮捕
,因為你們根本不尊重律師的職業尊嚴及辯護權。
如果急著檢討民眾,不如先請蔡漢政所長說出逮補不需要理由,這樣違法刑事訴訟法的行
為作出解釋吧!如果有需要我可以幫忙翻譯,製作影片,將舉世聞名的「米蘭達宣言」受
到踐踏的情形,轉交各國媒體。
在此警察局是不是要去看一下法條,到底是否需要當場告知罪名?而不是隔日發新聞稿再
來說明,昨日如果無法現場說明,就是妨害自由的犯嫌,請市警局不要再自打臉。
對於警察的違法行為,我們律師團昨日記者會也說的很清楚,絕不寬貸!
哦對了,其實我只是新聞聯絡人,採通不是我發的,是請現場有沒有國會助理幫忙聯絡記
者,我還忙著找其他被逮捕的律師。
20171224 黨苴睿律師
4.附註、心得、想法︰
1、黨律師有錄音
2、東三門群眾說要離開&回家,我已經在臉書上看到至少三個人以上有同樣的說法。
3、居然逮捕律師(不止一人),948794狂,太令人歎為觀止了。不知道這次誰要幫忙扛呢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12-24 16:49:00
可以提告阿 對於執法手段的檢討 沒有任何不可以
作者: chudly   2017-12-24 16:51:00
告發條子啊,警政署的教育養成訓練失敗
作者: mayjan   2017-12-24 16:52:00
可考慮學那個蓄統的
作者: lotuszz (lotuszz)   2017-12-24 16:58:00
吵死了 煩不煩 讓法官判就好啦
作者: chudly   2017-12-24 17:06:00
今晚檢討會有律師這邊的人嗎?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7-12-24 17:23:00
小人物帶的風向 有什麼用大部分民眾絕對挺違反集會遊行法 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作者: dh168 (dh168)   2017-12-24 17:45:00
樓上可以代替大部份的人回文?
作者: acln0816   2017-12-24 17:56:00
所以是該怎麼處理? 這不是在講廢話嗎?抓律師、抓記者算不算是「該處理」的?
作者: violadepp (一個人的日子)   2017-12-24 18:23:00
小人物帶的風向都比黨工或信徒帶的風向有證據吧,逮捕律師沒法源是該逮捕喔
作者: manrock (manrock)   2017-12-24 22:07:00
敢做敢當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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