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就馬王鬥手法2.0

作者: Fongin (步萊恩)   2017-12-20 12:13:33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71220/37879226/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昨晨在家遭調查局探員及警員持搜索票搜索。新黨主席郁慕明指責「
白色恐怖不能這樣搞」;副主席李勝峰則大喊「政治迫害,官逼民反」。
先從法的立場檢驗檢調的動作是否合法。
1、調查方面是否有法官簽署的搜索票?有的。
2、檢調警察是否有出示身分證件?有的。
3、王炳忠要求律師進場,調查員拒絕律師入內陪同搜索。有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有權要求辯護律師的權利,而事實上也確有律師趕來。
然而,該法也規定「律師不得干預搜索」,檢調也有權拒絕律師的要求。
直播可能涉及串證
4、王炳忠在門內打開手機直播,固然沒有犯法,但涉及有串證、滅證的可能,調查員因
此禁止被告直播。
根據法務部的法檢字第10204503780號函的補充:民眾為維護其自身權益,在公共場所接受警員調查時自行錄影錄音,並未侵犯執法人員隱私權,警員不得以未
經同意為由加以阻撓、限制,但在民宅是否適用,將有爭議。
5,王炳忠是否牴觸「偵查不公開原則」?
此原則的要旨在保障被告的權益,只有相關本案的檢警才須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
被告的直播行為顯然沒有違背「偵查不公開」原則。
從理的觀點來看,坊間不少人員和特定媒體氣急攻心,講出些不倫不類的幼稚語言,
貽笑大方了,像是「白色恐怖」、「政治迫害」、「官逼民反」云云。
從新黨屬性來看,其統派立場昭然若揭,經常在中國活動,
檢調一定是有某些證據顯示被檢調搜索的對象有洩密的行為,才會動手調查。
由於連中將、少將都出賣台灣軍情給對岸,民間對此非常厭惡,嘖有煩言;
也因此嚇阻美軍出售新的尖端武器給台灣的意願。
程序合法即可搜索
國防部已對敵國做出明確的定義,凡以飛彈等武器對準台灣的國家就是敵國,
任何人拿資訊通敵者,就是叛國,
合法搜索嫌疑者是全世界所有國家都會做的事,特別是吃裡扒外尤其可恨。
搜索王炳忠家只要程序合法,有什麼不可以?
喊什麼「政治迫害,官逼民反」說的正是他們的祖國。
不信?到世界各重要國家去做民調,
看台灣和中國哪一個才是「政治迫害,官逼民反」。
至於說是台灣的李明哲案,就更引喻失義、不知所云了。
此案的關鍵是「證據」,我們等著看調查局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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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報導中肯很多
有法官核法搜索是程序合法搜索
白色恐怖沒票就直接抓人了
還會放你出來開記者會喔
在來台灣人非常厭惡背古R 叛國賣台
出賣台灣情報給中國
作者: mOtivehuang (mOtivehuang)   2017-12-20 12:15:00
這是綠色恐怖 不是白色恐怖綠吱還在崩潰?都無保放人了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7-12-20 12:25:00
來來來,你把證人傳票,搜索票拿出來看看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17-12-20 12:29:00
影片看來是律師不得其門而入耶,請問律師干預了搜索什麼?
作者: adampolo (adampolo)   2017-12-20 12:36:00
綠色恐怖更恐怖,直接命令法官開搜索票抓人。
作者: nmrsabc (nmrsabc)   2017-12-20 13:00:00
講了一堆被告,可他是證人誒,很難懂?
作者: dragonjj (簡簡單單的傷過 就不算白)   2017-12-20 1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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