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中華民國法官協會跟柯文哲開戰啦!

作者: 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錢?)   2017-12-07 19:22:32
其實就是標準不一的問題
一台車違停2小時可以開罰一次 大法官都認證過了
那為什麼一層樓開一張罰單就有比例原則的問題?
同樣是一行為 一樣是行政罰 為什麼可以有不同標準?
我想台灣法律就是靠解釋 解釋來解釋去 解釋到自己也不懂
這位寫判決的法官其實可以再想想 為什麼別人會這樣批你們
顯然是你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如何讓人信服?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7-12-07 21:42:00
什麼一行為 行政哪有這概念 還有時間跟空間不同 哪來一行為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7-12-07 23:04:00
一層樓一罰不符比例原則?一層樓建商賺多少錢,只能開罰30萬,就算一戶一罰建商都賺到爆炸,不法利益這麼多,然後法官還可以認為一層一罰超過比例原則。難道是要搞成一棟一罰嗎?那不就是法官鼓勵建商觸法嗎?反正代價如此低廉,不搞工業宅根本就是笨蛋。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7-12-07 23:16:00
罰款要修 但一層一次本來就怪 難道你房屋稅分客廳廚房嗎本來就這樣算就不合常理
作者: chudly   2017-12-08 00:21:00
其實這單還是郝冰冰時代開的
作者: a1223356 (京)   2017-12-08 09:06:00
拿房屋稅來偷換概念,是沒出過社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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