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國民法官 滿23歲國民隨機抽選

作者: 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   2017-12-03 07:24:12
雖然我不知道這個仿效陪審團的折衷制度好不好,但是稍微提醒一件事。
※ 引述《wkch6217 (葡萄汁)》之銘言:
: https://tw.news.yahoo.com/%E5%9C%8B%E6%B0%91%E6%B3%95%E5%AE%98-%E6%
: BB%BF23%E6%AD%B2%E5%9C%8B%E6%B0%91%E9%9A%A8%E6%A9%9F%E6%8A%BD%
: E9%81%B8-160000916.html
: 台灣新生報
: 【中央社台北卅日電】 2017年12月月1日 上午 12:00
: 不過,國民法官是從一般國民中選任產生,不宜課予過多、過重的負擔,因此
: 當案件情節繁雜或需高度專業知識,非經長久時日顯難完成審判,不宜進行國
: 民參與審判;中華民國國民有依此法規定擔任國民法官或備位國民法官,參與
: 審判的權利及義務。
^^^^^^^^^^
: 至於國民法官資格,草案中規定,年滿廿三歲且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
: 居住四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有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的資格,
: 但與案件或案件被告、被害人有一定關係者等情況,不能被選為國民法官;超
^^
: 過七十歲以上、在校學生等狀況,可以拒當國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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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指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的重點,是想讓法官與國民
: 充分討論,利用法官的專業、民眾的社會經驗凝聚共識,與法官一起決定被告
: 有罪或無罪,有罪者該判多重。
: 呂太郎強調,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也在呈現多元價值,在隨機抽選的情形下,
: 廣納各界意見,判決結果也會附判決理由,大家一起監督、結果可受公評;被挑
^^^^
: 選當上國民法官的國民,有公假、日旅費,參與者的個人身分絕對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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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的陪審制在我所知道的範圍裡,屬於如同教召一樣,是一種強制徵召的國民義
務,目前這篇報導的情況看起來,似乎也是如此,前面一段的說法反過來,就是七十
歲以下、非在校學生,不得拒當國民法官。
這時就要接著討論一個問題了,各位覺得一次重大案件(報導寫說本刑七年,這是
重大刑事案件了)的審判,被抽選到國民法官的人,前後需要請幾次公假去參加刑事
審判庭呢?
台灣人會認同這個制度嗎?
坦白說我認為,可能施行還沒開始大家就會吵說,憲法根本沒有賦予人民這樣的義
務,這是一個違憲的法律了。(茶)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17-12-03 08:34:00
因為當法官請假應該國家要支付當日薪資不是嗎?
作者: lwmyueh (lwmyueh)   2017-12-03 08:51:00
修憲,人民有當國民法官義務。反正是一黨獨大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7-12-03 10:39:00
以後會改成集中審理 美國jury trial通常一周以內大案子會更長 台灣這套就不知道會弄成怎樣
作者: mayjan   2017-12-03 10:55:00
這個草案是哪些人訂出來的啊 根本就是 騙子啊事實的認定 需要學歷嗎?這次這個女人真的騙很大了 什麼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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