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m (@@@@@@@)》之銘言:
: ※ 引述《erkunden (erkunden)》之銘言:
: : 民進黨口口聲聲說一邊一國,結果李明哲去中國搞顛覆政權,民進黨就靠北說什麼言論
: 自
: : ,這可奇怪了,人家有人家的法律規定,你不是說一邊一國嗎?跑去人家那邊搞事,不
: 是
: : 該受當地法律規範嗎?李明哲要搞這種高風險的工作,本身老早也有覺悟吧?為啥出事
: 了
: : 開始扯什麼言論自由啥的,覺得民進黨像是中二病的國中生欸,好可悲
: 確實每個人到中國都應該遵守中國法律,
: 只是,當一個國家機器判外國人予刑責,
: 不是因為對當地治安造成破壞,
: 而是因為其對政治的思想與當局不符,
: 那我們台灣人對於這種國家表達排斥,
: 有什麼不對的嗎?
: 中國當局有他的權力,
: 而且嚴重影響台灣沒有危害治安的人民,
: 那台灣沒有討厭中國行徑的權利喔?
按照遵守中國法律的邏輯
當年孫中山"參觀"中國駐英領事館被逮捕
英國應該遵守"法律"讓孫中山遞解出境,很明顯英國營救孫中山已經是干預中國內政
身為中國人都應該予以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