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眾所皆知台灣人口密集區一堆違建
很多公寓不是有頂樓加蓋,就是違法隔間、違法加裝鐵窗
這些違建因為阻礙逃生
時常釀成嚴重的公安事件
像這次中和套房9死意外就是血淋淋的案例
雖然法律規定這類的違建必須排程拆除
不過天知、地知、鄉民知、魯蛇廢宅的小弟我也知
違建拆除預算在民代壓力下,近年不斷被緊縮
既然如此,小弟覺得很奇怪
為何政府不改成,斷水斷電斷天然氣甚至堵(暫時性)下水道管路呢???
相較於排拆違建程序的曠日廢時
癱瘓房屋的日常使用機能效果不是更立竿見影嗎???
也能為政府省下排拆預算啊,不是很好嗎?
請問各位,為何政府不用斷水斷電斷天然氣堵下水道取代排拆違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