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推行"期中強制罷免投票"有沒有搞頭?

作者: Zcould (夜火千影)   2017-11-17 12:56:35
黃國昌罷免案12/16登場,大約是他任期的一半。
突然想到若推行一個制度: 所有總統縣市長立委這種單一選區當選人,
在任期的一半(任滿兩年)強制進行罷免作為考核複決,
就用現行罷免制度,只是把完成三階段程序的時間變成固定
第一階段:提議 (1%選民簽署)
第二階段:連署 (10%選民簽署)
第三階段:投票 (同意罷免票數多於不同意罷免且超過選區25%得票率)
這樣政府會不會更加重視民意?
作者: hidog (.....)   2017-11-17 13:07:00
投票是個很大的成本
作者: dritcritx   2017-11-17 13:09:00
4年一投票都有人說造成政客炒短線 何況2年而已.....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7-11-17 13:21:00
這樣還不如改成每兩年選一次,還不用擔心罷免後還要補選...事實上就是不可能這樣做啦
作者: LiamIssac (Madchester)   2017-11-17 13:39:00
其實是可行的 只是我們已經把權力放給這些政客 要改根本不可能 但黃國昌被罷免成功 會是一道曙光
作者: fuyako ( )   2017-11-17 13:55:00
乾脆改成每個月投票一次變成月考最好啦對吧
作者: neowu (東村誠)   2017-11-17 14:01:00
不可能的,光是投票罷免又補選那就飽了現在門檻已經夠低了,甚至無法查核二階是不是在時限內簽的
作者: k123amz (小明)   2017-11-17 15:09:00
跟兩年選一次有九成像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不會,政府更會灑錢而已民意不就跟找工作一樣,想要錢多事少離家近政府給我的錢越多越好,我給政府的稅越少越好勞工看軍公教年金改革很爽,被改到自己的就哭夭但是這些都是政府應該做的事情,也是對的事情民意不可能支持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7-11-17 19:49:00
先修改公務員服務法每4年評鑑一次,不及格者強制資遣
作者: ueewen (ueewen)   2017-11-19 20:42:00
連署可以採線上用自然人或未來的身分證憑證連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