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採購法翻修 刪最有利標限制

作者: VANNN (風的思賜)   2017-10-02 17:22:31
※ 引述《uco330 (向雨祈禱)》之銘言:
: 最低標不一定表示品質很爛
: 會很爛可能是規格開得不好或驗收不確實
: 機關也怕事不想跟爛廠商上法院才會這樣
: 最低標應該說是比較能測出廠商可接受的獲利底限(雖然也有圍標的情形就是了),如果承辦訪價訪不好,開了高價,廠商也會自己殺到合理價格
: 之前我就有案子跟廠商訪價,三家都跟我說沒四百萬做不起來,結果我開最低標下去,兩百多萬決標,低於八成廠商還來說明
: 而且廠商低價搶標也不見得品質差,可能有其他理由,比如為了業績或市佔率,或是要清存貨,或是需要履約實績以便投其他大案子
: 也層經有廠商跟我說他們因為最近沒有單,員工上班領錢沒事做對公司很吃虧,他寧願低價拿下來讓員工有事做,減少損失
: 當然最低標可能有其弊病,但至少接近公平競爭,也比較節省公帑
: 機關能不能拿到他要的,就是開規格、審規格、驗收要下工夫,中間有失誤也有人需要承擔責任
: 最有利標的話,就是規格可以開很Open,都不用怕有什麼獨規爭議,反正在評分的時候分勝負,輸贏也不需要理由,選擇又有委員幫忙背書
: 某方面來說反而很自由,我想要花多少錢跟誰買什麼,我完全可以掌控
: 但是常常就變成評審只是徒具形式,委員覺得機關需求他也不了解,只是來為機關的規劃背書,承辦人變成沒什麼責任,所以審計要怎麼監督就很關鍵。未來如果有利標大量發生,審計真的有人力認真看嗎?
"最低標不一定表示品質很爛"???你在說笑嗎
真是公務人員思維(理所當然)
我們常去投標,經驗上低價標常會被市場上某A廠商投標拿去(標價5成以下),
結果就
1.第二年的標價就是五成
2.第二年後沒有廠商想去投
3.幾年後這間A被這單位拒絕不用
就只有那一間業界公認亂作的廠商去,當然品質也是科科(還有無法結案直接扣款)
過幾年後承辦就會打來公司問我們為何不去投低價標,然後改標規價格拉回一兩年後
這間A廠商又換個名稱用"B廠商"再用低於5成以下的投標,然後又沒有廠商去投
然後無限循環(反正承辦人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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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老實話,政府要廠商對員工好些(還有什麼企業社會責任條款),自己搞的標案要廠商
東扣西扣,拿最低標出來,企業不是吃素的,要作敝大家都能作,只是有沒有臉拿出來
什麼叫"最低標不一定表示品質很爛"?? 回去查查多少標案就是這樣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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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政府案子接到後我就隨便作,反正作再好,明年你價格若出現一間超低價
搶標的公司你就拿不到,何必作出口碑?承辦人自己會被氣死好嗎,害到自己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7-10-02 17:40:00
氣死比被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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