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北市警察局長事件

作者: kabor   2017-09-23 09:20:46
真的該開檢討會的一定是民進黨呀
丟臉丟到國際
就知道民進黨放任國家盛事
讓拿著不乾淨綠色旗子的暴民到處跑
真的該檢討
第二個該被檢討就是菜逼八
為啥會被拔菜
一定是有問題
我看穿了
就是治國無方亡國有策
看來就是該檢討菜逼八和民進黨本身
※ 引述《coober ()》之銘言:
: ※ 引述《sunyeah ( 湯元嗎)》之銘言:
: : 要來說是非標準是吧? 好阿
: : 1. 警政署開檢討會沒? 北市府自己開自己球員兼裁判 你警政署OK嗎?
: : 還沒開就可以知道怎麼懲處? 是非標準你OK嗎? 法院不用開庭就直接死刑你OK嗎?
: 一直提開檢討會
: 我快暈了
: 某些人為了挺柯 可以把這什麼“檢討會”無限上綱
: 突然變成了一個神聖不可侵犯的東西
: 好像溺水 隨手抓著一根浮木一樣
: 就死死抱著不放
: : 2. 警政慣例 DPP老市長縣長爭取出來的權利 余政憲當內政部長甚至SOP化
: : KMT執政後也一直run民進黨時期設定的縣市警局長選用SOP
: : DPP執政後第一次使用就撕毀自己人爭取到權利 自己人設定的SOP
: : 這就是你的是非標準??
: 縣市長爭取人事權是應該的
: 但並不代表就可以爭取犯錯免死金牌
: 柯在這件事情上面 就是包庇
: 若林全在 大概會任他繼續姑息 縱容下去
: 但很抱歉 我不能認同這種做法
: 因為縣市長不該拿中央應該尊重地方縣市長的大旗
: 無限上綱的去包庇犯錯的警察局長
: 況且 柯講說別人只給他30分鐘這件事情
: 也只是柯的一面之詞
: 對照柯之前兩岸命運共同體
: 明明有講 回頭卻公然說謊的否認
: 然後什麼國安會講稿 先抱怨 後面回應卻畏畏縮縮
: 搞了一個三版本解釋的情形
: 我其實對柯30分鐘突襲這說法
: 也存在有很大程度的質疑
: 倒不是這30分鐘內容的部分有問題
: 而是我認為柯只說了他想講的部分
: 也就是他去頭去尾的講
: 刻意省略了中間很多脈絡
: 只說了一部份 卻沒有說出全部的事實
: 我認為林全時期
: 中央應該早就數次徵詢他人選了
: 他都裝死 最後中央受不了 直接拔人
: 他就只講最後的一部分事實
: 搞得好像他是被突襲 多委屈
: 中央多麼不尊重他一樣
: 我認為這真的是給臉不要臉
: 最後眼見被拔人了 柯見笑裝生氣
: 竟然還一堆柯粉在那邊不分是非的力挺
: : 來 你來說說甚麼是 是 非 標 準
: : 現在大家都聚焦在柯文哲保人很混仗
: : 但是你他媽的內政部也縮著不開檢討會阿
: : 明明就可以作足讓人心服口服結果選了一個最壞的作法
: : 然後還要被D粉嗆沒有是非標準
: : 現在是柯文哲沒有真的像阿扁還是水牛那樣彈起來
: : 要是彈起來 又要被D粉跟名嘴分30集批鬥檢討謾罵三個月
: : 這就是你的是非標準
: : 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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