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打擊補教業亂象 洪慈庸擬提案禁用假名

作者: jimmy5680 (不太會飛的企鵝)   2017-05-03 12:23:17
※ 引述《Sevorlaga (【斯佛拉加】。)》之銘言:
: 這法案根本不通嘛...請問洪大立委......
: 你是要防堵性侵 還是要防堵補教界亂象 抑或是使抓稅更有效率
: 如果只是因應社會最近盛傳"補教國文名師化名為「李國華」性侵事件"所做出的回應
: 我建議這種不夠嚴謹 專業度明顯不足的法案 就不要拿出來自取其辱好了
因為無法完全阻止犯罪,限制性的法案就不該提出?
不要說我嘴,這邏輯真的很棒耶。
這法案光是能限制正職教師不能違法兼任補教界人員,就已經是一大進步了,
而且很多補教教師就是因為不用真名,才可以迴避許多指責或爭議,
強迫使用真名就可以降低稽查的難度,以及管理和調查時的效能。
何況這只是一個開端,完全可以用更多的法條來提高政府管理的強度,
隨便亂批評甚至認為應該撤案的人腦袋不知道在想什麼。
: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article.aspx?id=19593&type=Blog
: http://bepo.ctitv.com.tw/2017/04/205281/
: 我建議酒駕致死 一律死刑 並且賠償巨額賠款 致傷則鞭刑
: 我建議食安重大極惡犯魏應充...判處死刑
: 妳...洪慈庸 妳敢表態嗎 (?)
沒法律知識的人就別出來亂了,唯一死刑的意義和影響是什麼都搞不清楚。
1.歐美國家也沒有酒駕唯一死刑的,雖然台灣確實是罰則太輕,但也不可能採唯一死刑
唯一死刑就目前的法學界來說是個已被認定為不妥的罰則,根本不太可能再次出現
2.魏應充案的爭議在於調查困難和法官認定,但是司法獨立且需要調查證據,
僅因為輿論就要求加重判決,立院既無此權力,也缺乏合理性
即使是修法,也很難做出溯及既往的規範
換句話說,你的要求對於一個立委來說根本就不合理。
: 國家已經被你們這些充滿理想的廢死/急獨派...弄得不像樣 公義不張......
: 你覺得...妳提的這個法案 對於犯罪者 有個屁用 (?)
: 我建議補教名師...即刻從中國押解回國 判處至少12年徒刑
: 妳...洪慈庸 妳敢表態嗎 (?)
提出這種無強制力的要求才是傻了,目前在中國已通緝的罪犯早就一大堆,
連通緝犯都抓不回來,找個連犯罪內容都還沒調查完的是哪裡有問題啊。
表態可以幹嘛?讓有理智的人認為立委在作秀搞笑嗎?
: 這才是婦幼保護好不好 這才是懲惡除兇好不好
: 【洪慈庸...你提的法案根本姑息養奸】。
這邏輯真的很棒。
作者: Sevorlaga (【斯佛拉加】。)   2017-05-03 12:27:00
弊端什麼...法律早就躺在那邊 需要洪慈庸這個爛法 (?)洪慈庸你是有錢富人 先生又是新朝政貴 立法認真點好嗎補教亂象...是因為補習班老師不用真名 (?)明明洪慈庸講這法案就是跟風而起...搞得好像她很重視不是洪慈庸重視...說實在的 是沒心問政 !!!還有一件事 洪慈庸...妳背棄妳的競選諾言 !!!可以改善稽查的效率與難度 (?) 你確定...洪慈庸掛保證?
作者: mayjan   2017-05-03 12:54:00
又再攻擊洪了 很奇怪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7-05-03 13:12:00
我就知道有人會說這是一個開端。 開到後來慢慢會有,網路約炮80 太亂了,應該要管制→ 網路實名制 get。那些批評朝政的人太亂了,我們基於國家安全應該管一管→禁止言論自由 get !開端? 我當然知道開端啊, 你不看 911 後, 美國國安法一開,最後就演變出「大規模毀滅性武器」了嗎?既然要開端要立法管, 您一定也支持NBA 板要禁止po 糗爺文吧?怎麼突然好像要戒嚴一樣幹幹~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雞)   2017-05-03 13:19:00
樓上那叫滑坡謬誤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7-05-03 13:20:00
還有, 這事情只讓人看清,洪只是個會跟風炒作本性可以滾了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雞)   2017-05-03 13:27:00
恩 原po說得沒錯 你只是討厭洪而已 那就沒甚麼好討論的了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7-05-03 14:01:00
我的看法和原波您天差地遠,我認為補教師實名制,才不能對於這種類似事件有任何的影響。反倒是潛在的副作用有可能發生。 問題在這裡說是滑坡也是,但是納粹不是一天造成的
作者: tomandnico (tonico)   2017-05-03 14:19:00
某人根本就是理盲的人 哪有唯1死刑的罪?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7-05-03 14:21:00
這件事情就根本風馬牛不相及狗屁倒灶一堆
作者: iceonly (只有冰)   2017-05-03 14:38:00
唯一死刑就是鼓勵鬧大,陳進興就是如此
作者: sumins (sumins)   2017-05-03 18:41:00
做教育的還不用實名制 倒底有啥廖還沒爆?反對教育工作者實名制理由在哪??連理由都說不出來 教育人員還要隱藏本名這不是很恐怖嗎
作者: ZOTA15 (爵!!!!士!!!鼓!! )   2017-05-04 00:52:00
何必為了一篇廢文這麼認真
作者: Miule (Miule)   2017-05-04 12:41:00
我還以為藝名是只在台上用,法律文件用真名的至少我在出版業對筆名的認識是這樣,有法律效力的薪資稿費報稅資料都是要用本名的,筆名只用在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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