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不必辭市長 賴可選前4個月遷戶籍

作者: pico80286 (pico)   2017-04-12 16:51:31
有人說朱市長不用辭也沒指派的問題
覺得怪怪的
找了一下只有一篇新聞?
這說法是市長遷出四個月才會失格
然後只要遷入四個月取的參選權就不會失效
所以先遷出四個月再遷回就解套了
這樣玩,朱不就沒問題了
不然KMT派其他人都是放生台北市
民調差到十幾啪很難追
怎麼看都是兩難
記者姚正玉/台南報導
 根據地制法和選罷法規定,台南市長賴清德若真要北上選雙北市長,並不必辭去台南市
長職務,僅要在選前四個月前將戶籍遷到當地,待登記取得候選人資格後,再將戶籍遷回
台南市,就可以明正言順「帶職參選」,且市長請假依法由副市長代理,不必由行政院派
代。
 市長賴清德風光到北市和新北市廟宇謝善款,南北政壇都預測賴清德「揮軍北上」選舉
是指日可待。由於市長任期過半,沒有改選的問題,地方多半認為賴清德做不滿任期,可
能提早「辭職」專心北上選市長,並由行政派任代理市長;過去台南市長曾有中央派代的
例子,前市長蘇南成調任直轄市長,行政院派了陳癸淼代理,前市長張燦鍙因案遭羈押,
行政院派卓春英代理。
 根據地方制度法,直轄市長戶籍一旦遷出該行政區四個月以上就會喪失資格,外界認為
,如果市長賴清德要去選雙北,必須在四個月前把戶籍遷過去,如此一來,賴就會喪失市
長資格,所以賴應該會先辭市長。
 然而,選罷法有所謂的「搓圓仔湯條款」,避免有人被搓,一旦登記且公告成為候選人
之後就不能撤,也就是說,如果賴清德把戶籍遷到雙北後,待成為候選人後再遷回台南市
,時間沒超過四個月,就不會影響其市長資格,且賴清德若不辭市長,行政院不必派代理
,僅由副市長代理即可,等於仍可掌握台南市政府資源。
 不過,地方政壇人士分析,過去朱立倫帶新北市長職選總統,沒有所謂的遷戶口問題且
兩個選舉的層級也不同,如果賴清德到雙北市長參選,戶籍遷出又遷回,且人在雙北選舉
,戶籍還在台南,帶著台南市長的身分選雙北市長,一人占兩位,對其選情未必有利。而
黨內接班同志,除非與賴清德是同一派系或陣線,若不同者,對於市府仍由賴掌控而無法
提前取得執政資源,可能也未必接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