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連上24天血汗班合法 林美珠:勞工可以拒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7-03-24 17:23:05
我近來觀察到一個現象.
就是如果有一篇文章打到吱持者完全沒辦法護航,
這篇文章通常就沒人回.
是因為文章太誠實? 還是吱持者沒臉回?
不過我的文章倒是一大堆人回. 推. 噓.
是因為我的文章論述有什麼問題嗎?
這點我真的要檢討一下.
還是因為我打的都是柯文哲, 所以其實我是被柯粉打.
不是被吱持者打?
我再來好好的研究一下好了.
今天沒什麼想要討論的.
除了看看吱持者的笑話. 關心一下被我捅進去的還剩幾天放出來.
大概就是等周末放假了.
有多少人是明天要上班的?
不過今天討論同婚. 我支持同婚, 也支持修民法.
※ 引述《milk7763 (甘摳郎)》之銘言:
: ※《coober》的觀察啦:
: 你真的是沒什麼概念誒
: 不要鬧了好嗎?
: :  
: :  
: :  
: : 理盲只看標題不看內容的人一堆
: :  
: : 1996年修過的法不是重點
: :  
: :  
: :  
: : 重點是這很明顯是需要特殊報准的行業才可以適用
: :  
: : 不是你老闆隨便說想要四周彈性工時就可以
: :  
: : 沒報准的行業 老闆隨便自己要實施一樣違法
: :  
: 對啊,什麼行業可以適用四周變形工時?
: http://i.imgur.com/rCPWKNs.png
: *引用出處https://goo.gl/9KQm6v
:
: :  
: :  
: : 至於甚麼行業適用這種特殊性工時
: :  
: : 航運業阿!! 船員在海上一待好幾個星期
: 海運業有在上表哪裡???
: 你知道有船員法嗎?
: https://goo.gl/Jtti59
: 然後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喔
:
: :  
: : 你難道要讓他把待在船上時間 硬拆出不工作的休息日
: :  
: : 然後等到回陸上時 本來可以休息的假日反而變少嗎?
: :  
: : 他們在海上就已經會休息 但在勞基法裡面照算工作日
: :  
: : 所以回陸上企業得補他們過去幾周 每周兩天的假期
: :  
: :  
: :  
: : 這法明顯是針對特殊需求
: :  
: : 比如海上船員 派駐國外 高山 某些離島都有可能有這個需要
: :  
: : 但很多人真的沒有見識
: :  
: : 自己待辦公室就以為每個人都是待辦公室的
: :  
: : 尤其是這裡面一直提到要經過繁雜程序報中央機關核准才可以
: :  
: : 又不是隨便哪個行業 阿貓阿狗的都可以自己說適用就適用
: :  
: : 所以真的拜託一下~
: :  
: : 就算是理盲 也可以有限度一點好嗎??
: :  
: : 不要老是貽笑大方 讓人覺得你見識少
: :  
:
: 真的拜託一下,要舉例子前先查一下資料
: 不要老是讓人貽笑大方,覺得你見識少
作者: henryliao (henry)   2017-03-24 17:31:00
我支持多元成家 應該要滿足想跟二次元結婚的人
作者: kuso2005 (一時想不到)   2017-03-24 21:05:00
吱持者跟柯粉會重疊,所以常常不知如何是好
作者: dragonjj (簡簡單單的傷過 就不算白)   2017-03-24 21:11:00
實在是不太想回你 因為對於新出來的新聞 我通常都不會立刻評論 而是等到多一點的資訊出來 再來討論 不然到時後被打臉 很難凹 其實我還蠻想問你的 在柯上任前 你沒有來過PTT 這帳號也不到兩年 難道柯上任之後 不講關係一切靠規則做事 所以讓你沒得接政府專案 就變很有空嗎?這樣難怪你要當柯黑 擋人財路如殺人父母 不過他還有六年任期 比起當柯黑 我建議你還是想方法提升你們公司的品質以及照規矩做事 這樣還比你當柯黑拉票有用 因為我實在不知道你現在拉票要拉給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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