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一例一休+砍七天真的優質政策!

作者: mainsa (科科)   2016-12-15 21:06:09
※ 引述《hagousla (會痛的)》之銘言:
: 算錯了
: http://labweb.mol.gov.tw/index_2.html
: 休息日加班 8 小時額外工資1900元
: 休息日加班12小時額外工資2900元
: 所以這4小時是時薪*1.66
: 不是你算的*(1.33-1)
名詞解釋 時薪=本薪/8/30
蔣萬安的質詢很奇怪 我不知道他本身有沒有在外面上過班
甚至板上大部分的人命都很好可能都沒有什麼假日值班的經驗
這種的問題去科技板問應該很快就有答案
我在科技業當輪班工程師 假日值班是家常便飯
假日值班有分值八小時和值十二小時
值八小時在過去的算法是 時薪*8*2 但勞基法跟你說本來假日就有一倍薪水
所以多拿到的加班費是 時薪*8
而值十二小時的前八小時和上面一樣 後四小時則是前兩小1.33倍 後兩小1.66倍
看起來好像比前八小的時薪少 因為前八小的兩倍有一倍是虛的
但是後四小的1.33和1.66都是實的 所以實際上的加班費是比前八小多的
上四小就可以拿到六小的時薪 但前八小就只有八小的時薪而已
蔣萬安這種權貴出身的會問這種問題 可能是覺得抓到痛腳
但問題是 勞基法計算薪水的方式本來就是每天都只有八小時的時薪
後四小時本來就沒有本不本薪的問題 因為不管過去或以後
這四小時本來就沒算在月薪裡面 所以本來的算法就是1.33或1.66倍
但比以前好的地方是 以前四小時中 前兩小算1.33後兩小算1.66
但是未來這四小就都算成1.66倍 所以實際上還是會比過去多一點錢
簡單計算就是 假設假日值班八小 時薪150的話 值一天班比以前多700
假設假日值班12小 時薪一樣150 值一天班比以前多800
等於後四小時的部分相比過去增加的比較少
但問題是後四小時過去本來就有領到比較合理的加班費 會變成這樣也是理所當然的
我個人稍微計算發現 假設我未來假日一樣值八小時 但是加班費多快一千
對於假日被迫值班的人來說 算是蠻可以接受的遮羞費就是了
對了 我不希望有腦殘算法來亂入我這篇認真計算的文章
我講的完全是我自己公司的實例
自己幻想出來的算法的某人就不要再來這邊幻想了 謝謝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12-15 21:09:00
別這樣好嗎 人家戰神只有在7-11打工過跟挖竹筍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6-12-15 21:11:00
因為這次修法是2.33/2.66,而日薪只算前8小時的話,後4小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2-15 21:11:00
你可以面對 資動部長說的 不需要加發本薪這裡嗎?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6-12-15 21:12:00
時是應該用2.66計算, 但勞動部認為應該還是要用1.66算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2-15 21:12:00
而且一休只規定 前兩小時1+1.33後六小時1+1.66,那麼9~12勒?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6-12-15 21:13:00
簡單說,這不是蔣萬安的問題,而是勞動部一堆奇奇怪怪的解釋,常常為了圓先前的解釋,而製造出更多的矛盾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2-15 21:14:00
所以1.33和1.66,在套用資動部長說的不需要加發本薪剩0.33和0.66這是資動部長打了某族群一個大巴掌,不能怪我^_<!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6-12-15 21:15:00
2.66-1=1.66 =/= 0.33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2-15 21:18:00
hagousla大哥 一例一休有規定9~12小時是用1+1.66嗎?你們還不清楚嗎?所以1+0.33就出來救援了!
作者: pppyy (333)   2016-12-15 21:19:00
你還不清楚嗎
作者: eden0903ya (eden)   2016-12-15 21:19:00
蔣萬安就出來擺著看就好了,內容不太重要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2-15 21:19:00
一休只規定 前兩個小時 1+1.33後六小時1+1.66而已!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6-12-15 21:20:00
再看一遍,應該是mainsa算的是對的~
作者: pppyy (333)   2016-12-15 21:20:00
法規看清楚啦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2-15 21:21:00
所以資動部長才會說根據法規 1+0.33而已!那麼在圓資動部說的不需要包括本薪就只剩0.33懂了嗎!唉!算了!你去翻 一休9~12小時規定幾倍的加班薪資再來吧!
作者: pppyy (333)   2016-12-15 21:23:00
你才要去翻一翻法規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2-15 21:23:00
其實我之前早就想打9~12小時這裡了!只是9~12小時,怎麼比都比不上三大漏洞來的嚴重!所以我也懶得打這裡你們知道嗎?1+0,33這裡的1是本薪你知道嗎?你們有時間護航還是快去叫垃圾黨立委補這個資動部長挖的洞吧!
作者: pppyy (333)   2016-12-15 21:26:00
你就繼續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吧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程度低不是一種障礙
作者: xxyxx (123)   2016-12-15 21:26:00
不會直接問公司人資或會計哦,一直跳針。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6-12-15 21:27:00
0.33/0.66還願意加的勞工,應該真的很任勞任怨啊
作者: xxyxx (123)   2016-12-15 21:28:00
蔣萬安搞不好沒領過加班費搞不清楚狀況就算了,上班族還搞不懂亂凹一通實在……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2-15 21:28:00
還有前陣子說的 一休換休還是卡在1天換1天而已!所以一次全補上吧!不然垃圾黨會更糗^_</!護航的人只會更糗clifflee都有人會護航了!郭:本公司的員工星期六都自願加班了!免費加班都有了,9~12還有29塊
作者: xxyxx (123)   2016-12-15 21:32:00
所以你免費加班?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6-12-15 21:34:00
免費加班叫責任制,就是小弟我,謝謝指教
作者: mainsa (科科)   2016-12-15 21:35:00
有免費加班的可以考慮跳公司 不過可惜我們公司雖然加班費給得很大方 但是分紅就少很多 今年只有四個月 整年年薪還不到20個月 有些公司雖然加班不太給報 但是分紅很大方 像台積電一年可以領到快30個月 這樣加班不能報好像也沒差
作者: clifflee (亞爾薩斯)   2016-12-15 21:37:00
產業差異囉,但相信排輪值但只給0.33/0.66的產業難找人
作者: kcling (............)   2016-12-15 21:39:00
你們真有耐心 人真好
作者: mainsa (科科)   2016-12-15 21:41:00
其實我原本不想理他 但是明明講過正確算法又看到他一直跳針真的會有一股火冒上來 害我多解釋好幾次 不過看來他永遠不會懂了 不知道是真傻還是裝傻 還是根本沒工作過所以完全用幻想來計算............
作者: hagousla (會痛的)   2016-12-15 21:42:00
回他都會回到爆炸 XDDDDDDDDD
作者: jerick (傑.J)   2016-12-15 21:42:00
上班二十幾年,沒領過只多出0.33與0.66的加班費。都是多出1.33與1.66。
作者: mainsa (科科)   2016-12-15 21:44:00
你幹嘛噓我 我也沒領過這種的阿 這種的只會存在某d的幻想中 你噓我有什麼用 去噓他的文好嗎?
作者: yabition0411 (最初的夢想)   2016-12-15 21:50:00
跟種竹筍的認真幹嘛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12-15 23:30:00
再強調一次..別看不起種竹筍的!你種的出來嗎!
作者: yisdl   2016-12-15 23:31:00
人家都沒種出來約了 還在竹筍
作者: frankie30432 (雨が降って來たな)   2016-12-15 23:39:00
那種活在自己世界不聽人話的該稱呼什麼?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12-15 23:40:00
英雄...鋼鐵英雄...看過嗎^^
作者: compaq624 (kengogogo)   2016-12-16 10:41:00
樓主這樣算沒有問題,問題出在臺灣日薪算法是除30,還有每次都出來替資方護航的資動部解釋函。整體薪資雖然亞洲國家不算差,勞基法沒人懂倒是真的,真希望高中增加一門勞基法的課,沒過不能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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