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gousla (會痛的)》之銘言:
: 算錯了
: http://labweb.mol.gov.tw/index_2.html
: 休息日加班 8 小時額外工資1900元
: 休息日加班12小時額外工資2900元
: 所以這4小時是時薪*1.66
: 不是你算的*(1.33-1)
名詞解釋 時薪=本薪/8/30
蔣萬安的質詢很奇怪 我不知道他本身有沒有在外面上過班
甚至板上大部分的人命都很好可能都沒有什麼假日值班的經驗
這種的問題去科技板問應該很快就有答案
我在科技業當輪班工程師 假日值班是家常便飯
假日值班有分值八小時和值十二小時
值八小時在過去的算法是 時薪*8*2 但勞基法跟你說本來假日就有一倍薪水
所以多拿到的加班費是 時薪*8
而值十二小時的前八小時和上面一樣 後四小時則是前兩小1.33倍 後兩小1.66倍
看起來好像比前八小的時薪少 因為前八小的兩倍有一倍是虛的
但是後四小的1.33和1.66都是實的 所以實際上的加班費是比前八小多的
上四小就可以拿到六小的時薪 但前八小就只有八小的時薪而已
蔣萬安這種權貴出身的會問這種問題 可能是覺得抓到痛腳
但問題是 勞基法計算薪水的方式本來就是每天都只有八小時的時薪
後四小時本來就沒有本不本薪的問題 因為不管過去或以後
這四小時本來就沒算在月薪裡面 所以本來的算法就是1.33或1.66倍
但比以前好的地方是 以前四小時中 前兩小算1.33後兩小算1.66
但是未來這四小就都算成1.66倍 所以實際上還是會比過去多一點錢
簡單計算就是 假設假日值班八小 時薪150的話 值一天班比以前多700
假設假日值班12小 時薪一樣150 值一天班比以前多800
等於後四小時的部分相比過去增加的比較少
但問題是後四小時過去本來就有領到比較合理的加班費 會變成這樣也是理所當然的
我個人稍微計算發現 假設我未來假日一樣值八小時 但是加班費多快一千
對於假日被迫值班的人來說 算是蠻可以接受的遮羞費就是了
對了 我不希望有腦殘算法來亂入我這篇認真計算的文章
我講的完全是我自己公司的實例
自己幻想出來的算法的某人就不要再來這邊幻想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