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爆卦] 公視有話好說論同性婚姻- 正反同台辯論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2-14 00:44:12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K1dLeP ]
作者: JeremyJoung (J.J.)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公視有話好說論同性婚姻- 正反同台辯論
時間: Tue Dec 13 23:54:58 2016
※ 引述《ezdoesit (你的聲音)》之銘言:
: 直播網址:https://goo.gl/BVhzwZ
: 直播時間:12月13日星期二晚上八點
: 播出內容:
: 過去幾集的有話好說分別邀請了正方與反方的來賓發表論述。
: 隨著12/03十萬人上凱道反同婚,及12/10二十五萬名支持婚姻平權的民衆上凱道,
: 今天有話好說特別邀請了正反方來賓同台討論同性婚姻。
: 來賓:
: 正方:立委 尤美女(此次修法的最關鍵的立委)
: 反方:律師 葉光洲(家事法專家,從法律面提出許多修法質疑)
: 主持人:陳信聰
其實說真的 我原本對於同運這個話題是持平態度
因為畢竟我自己都有點變態(精神意義上)
但是最近看到高中公民多元性別的教材
那種充滿"邪教式洗腦"的文字 讓人看得非常惱怒
自己GOOGLE "高中 公民教科書 同性戀"
我生平最痛惡的就是邪教 (其中最大的邪教就是"中華民國國軍"
再加上同運各種得寸進尺的行為
讓我越來越導向討伐同運的這一邊
-
基本上 我直接從最基本核心的地方開始打臉
同運這次要爭的就是同性戀"婚姻" 並且稱之為"基本人權"
但是我要直接下結論
「婚姻不是基本人權 自由戀愛才是」
太多人把"戀愛"和"婚姻"這兩個東西搞混在一起
戀愛就是純粹的精神思想 是自由的意志 所以是絕對的基本人權
但是婚姻在絕大多數的場合 都是更接近"義務"的性質 而不是"權利"
就如同教育你會覺得 他是"權利"還是"義務"?
教科書讓當然會說 受教育是基本人權
然後後面會上補上一句小小字的基本義務
但是
如果教育真的是基本人權的話
那我就有權力 選擇不接受教育 也有權力不讓我的小孩接受教育
(美國有一派宗教 信奉原始自然 過著無電生活 拒絕接受多餘教育)
而且更別說 有非常多人不喜歡念書
那麼 我就可以因此拒絕念書嗎??
答案是絕對不行 如果你想這麼做 政府會使用"國家公權暴力"來強迫你去念書
為什麼?
就因為 教育其實是具有強烈的義務性質
而為什麼教育要被認定為義務?
因為 國民教育程度會立即性的影響到[國家發展的競爭力]
所以為了提升並且維持穩定的國家競爭力
以國家公權力 讓每一個兒童接受教育 成為了每個人民的基本義務
注意
這邊是用"基本義務" 而不是"基本人權"
(但無止盡的提高教育程度 其實並不會線性的提升國家競爭力 反而還會下降
台灣現在就是這種狀況 而這是另一個巨大的議題
同樣的 婚姻也是
綜觀自由婚姻的歷史 基本上還不超過50年
在更早之前 婚姻都是非常具有"儀式性" 以及"制度性"的契約
這是一個為了 [延續牌位 維持宗室 並且確保國族長久興盛]的一個制度
所以
各個朝代的婚姻制度 一定都是朝最有利於當代"人口穩定繁衍"的方向來制定
今天
婚姻是個工具 而且是個為了繁衍民族而訂立的工具
而你極少數同運陣營
只為了滿足自己"被認同"的心理 而來干擾這個工具的運作
你的個人間戀愛 憑什麼要逼迫政府為你背書?? 憑什麼?
這完全就是同運人事的虛榮與幼稚行為而已
再說到修法
很多同運陣營的論點都說 要修民法才能保障同運人權
先不論那些早就被破解的不平等謠言
但是 他們根本性的就搞錯這些法律的立法"宗旨"
不管是民法還六法也好 還是其他諸多的秩序條例
這些法律的制定目的 都不是為了這些人口中[神聖偉大不可侵犯的基本人權]
而是為了控制(箝制/操弄)"社會秩序"而存在的
民法中
絕大多數的婚姻/家族條文 都是以控制家族秩序為基礎而設計的
而不是你結婚後有多美好怎樣
否則 我要怎樣亂倫、我要怎樣胡亂稱呼親等、我要怎麼不公平的分配遺產
「干你政府屁事」
你政府憑什麼來侵犯我的"自由人權"
沒為什麼 因為這就是秩序
為了建立一個最大公約數的社會安定秩序
更別說
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更是限制了我"自由闖越馬路"與"超速飆車"的基本人權
我闖越馬路是礙到了誰??
我飆車是礙到了誰嗎??
當然沒有阿~
[只要沒出事 就沒有妨礙他人]
那其餘就是我受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阿~~
你能證明我闖紅燈或飆車就"必然"會妨礙到他人嗎?
當然不能對吧
那麼政府憑什麼來侵犯我的基本人權
還是那句話 "因為秩序"
所以不要在鬼扯那套 修民法是為了保障基本人權那套無知的詭辯了
民刑法 以及所有法律的存在 根本就不是人權 而是為了控制秩序
這一切都是為了箝制人權的惡法
如果
你真的要強調你那偉大的人權
那麼你該做的 不是修法
而是[廢除包括民刑法之內的所有法律]
因為這些法律"規定" 都是在隨時隨地的侵犯你我的自由人權
如果你做不到
那麼就不要再來屁任何一個"人權"的鬼話
因為你根本不敢實現絕對人權
-
再說到
「婚姻作為一個工具 為什麼同運不可以干擾這個工具」
非常簡單
讓我舉一個絕對無法有任何詭辯的強力打臉舉例
今天有一個變態 例如魯蛇大叔只剩15CM的我
我覺得我是女生(LGBT) 所以我要使用女人的所有用品
包括 口紅 衣服 內褲 胸罩 衛生棉等等一切用品
雖然我口紅 衣服 內褲 用起來都還算可以
但是我發現 胸罩和衛生棉用起來實在是很不合身
所以 我就聲稱你胸罩和衛生棉的設計有性別歧視
並立法強迫所有的內衣/衛生棉製造商 要把商品設計修改為"兩性通用產品"
以保障性別平等
(其實日本有一個男性專用的胸罩品牌......
甚至來說
我覺得女用內褲和女性衣服的尺碼 實在是不適合我這種♂高大的體格
所以 我也要求所有的服裝業者 把衣服尺碼修改成男女通用尺寸
再次保障我們偉大的"性別平等"
看到這邊
各位30公分與E CUP 對我的性別人權主張有什麼感覺了
「幹! 你他媽的根本就是個瘋子變態而已」
智障肥宅滾蛋 不要來鬧場!!
對吧
大家一定都會認為我是個來鬧場的瘋子
但是 現在同運人士做的事情是什麼?
為了他們這些 [不可能生小孩 也難以傳承牌位]的少數
把用來[建立家族生小孩並延續宗族]的社會工具
修改成 符合他們用途的樣式
這就跟男人要求衛生棉設計成有老二樣式一樣智障
衛生棉是個工具 一個為了生理期存在的女人工具
妳男人不管怎樣自稱是女人 都不會有使用衛生棉的需求 胸罩也是
(其實有人痔瘡會用衛生棉)
但是
你可以基於你變態的意淫而使用他沒關係 雖然沒有用處 但這是你的基本人權
同樣的
你同性戀"戀愛"是基本人權
但是 你不要把那個魔爪伸向"婚姻"這個工具
如果
你非要堅持 婚姻工具必須為了你們同性戀而量身修改的話
那麼
你就先給我把衛生棉修改成[男女兩用的通用款式]給我看
否則
就只是為了逼迫政府替你們同性戀的"虛榮心"背書而已
要搞清楚
這個社會 根本沒義務來替你們的行為來背書與站台
作者: td123 (TD123)   2015-12-13 23:55:00
就是有你這隻人才會逼死一個女生《已證實 by 甲大衛》☺
作者: ryanchen1234 (guava)   2015-12-13 23:56:00
= =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5-12-13 23:56:00
作者: mynumber55 (morehair)   2015-12-13 23:56:00
反甲尖兵
作者: Grrr (蝙蝠俠的幫手)   2015-12-13 23:57:00
邏輯是???
作者: kkjjrtlym   2015-12-13 23:58:00
一堆低能潮潮會蝦挺阿 只會跳針你歧視^^
作者: kilig (早該如此)   2015-12-13 23:58:00
說穿了 民法就是異性戀專法 異性戀專法就是民法 如果要補強
作者: n6335097 (ㄐㄈ)   2015-12-13 23:58:00
飆車有可能會撞到人、撞到建築 同性婚姻侵害你什麼了?
作者: wudil8846 (W)   2015-12-13 23:58:00
你知道也有男生在用衛生棉嗎?
作者: HSUS (史蒂芬徐)   2015-12-13 23:59:00
你需要法學緒論和憲法教科書
作者: yyc1217 (somo)   2015-12-13 23:59:00
婚姻是為了減稅 繼承遺產 醫療決定等而定的契約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5-12-13 23:59:00
結婚是義務 笑死人
作者: yasai (野菜汁)   2015-12-13 23:59:00
腦子是個好東西
作者: kilig (早該如此)   2015-12-14 00:00:00
所以男生使用衛生棉的理由是 樓上要不要解說?
作者: Doraemi (黃丸子)   2015-12-14 00:00:00
到底再說啥啊?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5-12-14 00:00:00
那不結婚應該坐牢啊
作者: yyc1217 (somo)   2015-12-14 00:00:00
當兵時拿來塞靴子裡吸腳汗吧
作者: iiiaaa (好好吃)   2015-12-14 00:01:00
你講的好像很有道理 那請問美國同婚 你要怎麼解釋??????你對於婚姻的定義 也不過是你自己的定義罷了
作者: wallisw (wallisw)   2015-12-14 00:02:00
所以婚姻跟教育一樣是義務?第一次聽說
作者: iiiaaa (好好吃)   2015-12-14 00:02:00
那些已經通過同婚的國家 對於婚姻的定義 你怎麼解釋???
作者: kilig (早該如此)   2015-12-14 00:03:00
隨便舉其他國家的例子 真的知道其他國家的同志有多活躍 多
作者: stts (微笑背包客)   2015-12-14 00:03:00
如果是義務,沒結婚、無法或是沒生小孩的人都要坐牢?
作者: iiiaaa (好好吃)   2015-12-14 00:03:00
你對於婚姻的定義 根本是你自己的想法 現行就有別的國家
作者: kilig (早該如此)   2015-12-14 00:04:00
的同性戀者還在自哀自憐 等著其他人給予他平等權利後 才願
作者: iiiaaa (好好吃)   2015-12-14 00:04:00
不是這樣認為的
作者: iiiaaa (好好吃)   2015-12-14 00:05:00
被社會接納需要慢慢來 但法律不用
作者: RitsuN (<( ̄▽ ̄)\=/)   2015-12-14 00:06:00
把女人當傳香火工具人就直說呀……XD
作者: iiiaaa (好好吃)   2015-12-14 00:06:00
很多國家的通過 也不是等到要有共識或壓倒性勝利才過
作者: kilig (早該如此)   2015-12-14 00:06:00
法律是社會共同訂定 沒有社會基礎 法律沒有用
作者: kolod546 (kolod546)   2015-12-14 00:06:00
婚姻根本就不是為了生育 而產生的
作者: kilig (早該如此)   2015-12-14 00:07:00
那些社會通過是因為已經具有足夠的社會事實 必須要納入
作者: iiiaaa (好好吃)   2015-12-14 00:07:00
最好沒社會基礎 法律就沒用 社會不認同 只要法律有保障我一樣開開心心
作者: greta107 (green)   2015-12-14 00:07:00
外國的自身認同 何嘗不是因為法律給了約束及保障之後?
作者: sunshinecan (陽光罐頭)   2015-12-14 00:07:00
反串得不錯 給推 (?
作者: iiiaaa (好好吃)   2015-12-14 00:08:00
你以為別人都是因為很容易過了 所以才過?多少過的 都是因為改革派搶得先機 硬過的
作者: greta107 (green)   2015-12-14 00:08:00
婚姻是為了生育品質才產生的 啥鬼說法?
作者: kilig (早該如此)   2015-12-14 00:09:00
現代國家出現時 為了讓國家強盛無所不用其極 二次戰前尤盛
作者: greta107 (green)   2015-12-14 00:09:00
優生學 跟婚姻 有直接關係嗎?
作者: iiiaaa (好好吃)   2015-12-14 00:09:00
保守派要怎麼調適這個價值被改變 自行慢慢消化
作者: kilig (早該如此)   2015-12-14 00:10:00
健康操啦 衛生教育啦 鼓勵生育節育 戶口 所有東西都是國家
作者: iiiaaa (好好吃)   2015-12-14 00:10:00
懶得跟你解釋 反正法案硬過也不是史上第一次了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5-12-14 00:11:00
婚姻是個工具 而且是個為了繁衍民族而訂立的工具?這個老梗是要被打臉多少次不孕、選擇不生、還老年人,是不是都要禁結婚?
作者: greta107 (green)   2015-12-14 00:12:00
有遺傳疾病者不能結婚 生子?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5-12-14 00:12:00
如果婚姻是為繁衍目地,那禁什麼外遇?小三小四生越多不是越好?
作者: kilig (早該如此)   2015-12-14 00:13:00
的出現 而跟著建立 現代民法也是一樣 說相愛才能結婚 只是促銷婚姻的廣告詞
作者: greta107 (green)   2015-12-14 00:14:00
如果還活在古代的思想觀念中 的確不用談人權
作者: breaststroke (Breaststroke)   2015-12-14 00:14:00
完全不想解決葉永鋕的問題啊
作者: sanshia2008 (威)   2015-12-14 00:15:00
講這麼多問你一句話,同志想結婚為什麼不給他們結婚的自由?
作者: iiiaaa (好好吃)   2015-12-14 00:15:00
我告訴你 就他媽改你這爛傳統 傳統該被修正了
作者: greta107 (green)   2015-12-14 00:16:00
甚至不用談 婚姻是建立在 愛 這個觀念上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5-12-14 00:16:00
你想用衛生棉,沒人會禁止你啊,什麼爛比喻
作者: sanshia2008 (威)   2015-12-14 00:16:00
民法有限制異性戀結婚嗎?既然沒有為什麼要限制同性戀結婚?
作者: paladada (同志有情天)   2015-12-14 00:17:00
說到底就是恐同
作者: wallisw (wallisw)   2015-12-14 00:17:00
所以我不結婚公權力會強迫我結婚?
作者: sanshia2008 (威)   2015-12-14 00:18:00
同性戀想進入這個秩序不行喔?
作者: wallisw (wallisw)   2015-12-14 00:18:00
我都是拿你自己說的話問你,就是荒謬
作者: op511 (我已經等太久了)   2015-12-14 00:19:00
標準起手式出現
作者: iiiaaa (好好吃)   2015-12-14 00:19:00
排異又狹隘 無法尊重不同族群差異 不合時宜的爛傳統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5-12-14 00:22:00
好啊,那三妻四妾合法,把小三合法,不是自然達到繁衍又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5-12-14 00:22:00
推 有道理
作者: greta107 (green)   2015-12-14 00:23:00
男跟女 怎麼認定 @@a 這不是生物課有教嗎?
作者: op511 (我已經等太久了)   2015-12-14 00:24:00
是說你真要講傳統秩序的話 那應該是一夫多妻才對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5-12-14 00:24:00
衛生棉多設計男性款式又如何?女生照樣還是能用衛生棉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5-12-14 00:24:00
覺得 推 有道理 12年國教 義務教育
作者: sanshia2008 (威)   2015-12-14 00:24:00
反同婚就說啊硬要說什麼持平態度
作者: greta107 (green)   2015-12-14 00:25:00
民法的確有限定外在的性別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5-12-14 00:25:00
又不會說女生因此不能用衛生棉。爛比喻還一直在用
作者: fredzheng13 (Scarbo)   2015-12-14 00:26:00
看到你說婚姻是義務就想噓。你結婚的對象是,為了盡你的義務而跟你結婚。
作者: sanshia2008 (威)   2015-12-14 00:27:00
你說法律沒有規定婚姻是一男一女,那為什麼祁家威先生申請登記結婚被駁回,聲請釋憲又被駁回,你倒是給個理由啊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5-12-14 00:27:00
所以同婚影響什麼秩序?你乾脆說女性投票影響男性秩序投票一開始是設計給男人,為什要強迫作出女性款式
作者: greta107 (green)   2015-12-14 00:28:00
你想用衛生棉 也沒人限制你不能使用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5-12-14 00:29:00
參政權一開始也是設計給貴族,為什麼要作「平民 貴族通用
作者: greta107 (green)   2015-12-14 00:29:00
各式各樣的款式也任君挑選 真不懂為何舉例這
作者: sanshia2008 (威)   2015-12-14 00:30:00
竟然拿男女衣服款式比喻,我問你,女生想穿男生款式法律有禁止嗎?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5-12-14 00:30:00
教育一開始也設計給男人,為什麼要作[男性女性通用款式]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5-12-14 00:30:00
你生平最痛惡的就是邪教,怎麼參考資料是要人google邪教底護家盟給的資料呢?奇怪
作者: sanshia2008 (威)   2015-12-14 00:31:00
權利跟權力你都搞不清楚,懶得跟你講
作者: fredzheng13 (Scarbo)   2015-12-14 00:33:00
1. 婚姻為了生育義務存在。 2.同性婚破壞異性婚的秩序。 這兩個已經是被打臉n次的說法了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5-12-14 00:33:00
公車也設計成黑人公車,為什麼黑人要亂來坐白人公車,強迫作一個[黑人白人通用款式]公車?黑人好惡劣
作者: greta107 (green)   2015-12-14 00:35:00
男生使用衛生棉 怎樣叫舒適?你的說法 才讓人覺得是文盲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5-12-14 00:35:00
台灣建國建立在一黨專政,為什麼要有其他黨進來,強迫用一個「多黨並容通用款式」的政治?
作者: greta107 (green)   2015-12-14 00:37:00
拿女性用衛生棉比喻婚姻 整個就是莫名奇妙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5-12-14 00:38:00
廁所原本給健康人上的,為什麼作殘障廁作,用一個[健康人殘障通用款式]的廁所,殘障好惡劣
作者: sanshia2008 (威)   2015-12-14 00:39:00
反正他就是來亂的,大家也不用浪費唇舌了,你越辯他越爽,他自己都說了他也心理變態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5-12-14 00:40:00
同婚過了,也不會強迫異性戀跟同性結婚啊,自打臉
作者: greta107 (green)   2015-12-14 00:42:00
當前低薪過勞 造成低生育 這樣不是也該立法禁止這情況一直強調生育問題 卻不知道啥原因造成低生育率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2-14 00:45:00
我超屌的 戰到讓同同直接認同專法(灑花
作者: fira1026 (屎扒客)   2016-12-14 00:46:00
開徵單身稅 而且要重課才是正途看看菸稅愈課愈重 反倒是單身主義有亡台嫌疑 應該重罰
作者: acln0816   2016-12-14 00:54:00
好自high喔 呵呵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雞)   2016-12-14 00:54:00
婚姻是契約,讓同性可以結婚是修正這個契約,讓締約者性別不限定,跟義務論無關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2-14 00:56:00
以"個人"的觀點他是契約 以"宗族國家"的觀點是義務你今天小孩都不想結婚 都不想扛牌位 不想延續宗祠你看老人會不會跳腳 牌位"失傳"可是會跳腳的
作者: deju (Go Let's go)   2016-12-14 00:58:00
我國非是"宗族國家" 至少不生子是未有強制性的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2-14 01:00:00
宗族/國家 這是兩個群體好嗎....結婚暫時沒有強制性 就像是教育過去也沒有強制性強制義務教育也是100年內的事情等出生率低到會嚴重危害國安時 可以期望會有義務婚姻如果無法否定強制教育的正當性 那麼就無法否定未來
作者: agn0000099 (羽山秋人)   2016-12-14 01:07:00
許育典老師的憲法對教育有精彩論述 建議你可以去看看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2-14 01:07:00
強制婚姻的可能性 目前只不過是因為"還不需要"而已
作者: luuva (驢猫)   2016-12-14 01:10:00
一下子講一些跟法律無關的婚姻價值 一下子又要談立法宗旨有夠錯亂的
作者: jmt1259 (船槳)   2016-12-14 01:18:00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2-14 01:28:00
因為就是有人提到 "修民法是保障人權"這種蠢話所以我才要來解釋立法宗旨 這種蠢話你也聽過對吧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雞)   2016-12-14 01:32:00
還以"宗族國家"的觀點是義務咧 我看是你的觀點吧
作者: fira1026 (屎扒客)   2016-12-14 01:33:00
不知鬼打強幾次了 憲法保障的婚姻權 是定義1男1女一直說憲法的婚姻權包含男男和女女 不知是無知還是裝傻真要修法就不會只有民法 連憲法都要修嚕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雞)   2016-12-14 01:38:00
樓上更好笑 中華民國憲法哪條規定婚姻是一男一女?平行世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2-14 01:38:00
憲法條文一男一女列給我看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2-14 01:39:00
我記得德國憲法好像真的有這麼一回事 但這裡可是台灣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6-12-14 01:59:00
舉例好廢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2-14 02:05:00
可是你卻也只能嘴砲 憑你的水平無法反駁我的論點~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12-14 02:24:00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12-14 06:42:00
這種論點,跟一百年前"女生是為了生孩子存在"的論點一樣權利義務是與時俱進的,當一個族群自覺應享有權利,進而爭取時,法律就會隨之調整。畢竟民法是為人民服務,而不是為某些既得利益者的偏見服務。
作者: eltonstar (eltonstar)   2016-12-14 08:17:00
嫁給你的真可憐,被當生殖工具!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6-12-14 08:19:00
是你自顧自把女人工具論觀點給帶進來的是實上 在婚姻中男女雙方都會是付出對象
作者: clarence732   2016-12-14 09:43:00
現在只要對尤版有任何一絲的懷疑,就會被扣上歧視的大帽子。還有什麼好討論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