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車位到底要不要花錢買?先看看日本怎麼

作者: oftisa (oo)   2016-10-31 15:42:25
車位到底要不要花錢買?先看看日本怎麼推動「車庫法」
https://buzzorange.com/2015/07/21/japan-park-law/
柯 P 拋出新議題,那就是要思考未來民眾買車是否要學日本,一定要備有車位才能發給
牌照呢?這個議題,連交通部都跳出來說:請三思!這樣房價會走高!
這有些怪怪 der~交通部是要解決交通問題的,房價高低好像跟交通部沒關係,何況人家
連細節、方案都沒出來,交通部是根據甚麼判斷房價會走高呢?日本從 1962 年開始施行
「車庫法」,中間經歷過經濟起伏高低,而最近這二十幾年來法令也沒廢止過,但日本房
價還不是跌跌不休,這個議題是否與房價有正相關,言之過早。倒是我們可以先看看日本
人是怎麼做的。
日本怎麼做?不得不佩服日本人的遠見,早在 1962 年,就思考過都市車輛停車的問題,
在當年實施俗稱「車庫法」的法律,這個法律對於要買車的人,有幾個條件要求:
第一, 在訂車、付訂金的時候,你必須提出一份「停車車位證明書」,這份證明書必須
是你居住所在地的警察機關所出具的;
第二, 「停車車位」不一定是要用買的,用租用的也可以。
第三, 「停車車位」可以是住處的車庫,也可以是空地,也可利用住停車場的停車位,
但是停車場要出具證明,證明你有租用。
第四, 「停車車位」不一定是要你所居住的大樓或透天平房,只要是在居住地直線兩公
里範圍內的停車空間,都可以。
第五, 日本並沒有一步到位的在全國即刻施行「車庫法」,而是先在東京都等大都會先
施行,分十年時間、才逐步推行到其他地區。
所以,即使你的住處都沒有停車位,只要兩公里範圍內,你找得到可以租的車位,停車場
出具證明,也可以。
而且,最重要的是,這個法律的實施,並不是一次到位,而是分十年推行,主要先從大都
會區開始。同時,不僅是單靠「車庫法」一部法律,日本對於停車管理的規定、也連續制
定在許多法規中,如建築基本法、停車場法、道路交通法、標準停車場條例、城市規劃法
等。這些大抵涵蓋了停車場建設與停車管理的全部內容。比如說,要求建築物達幾平方公
尺、就需要設置幾個車位、未達規定不得開工等等。
簡單說,「車庫法」同時搭配廣設車位、以及取締違規停車的法令一併執行,才能有效的
讓民眾落實相關法令,達到紓解停車空間的目的。
但日本是在車輛還沒這麼多的 1962 年,施行相關法令與配套措施。南韓則是遲至 90 年
代才試圖要制定停車法,但是因為汽車數量已經相當多了,都會的住宅區停車位也顯然供
應不足,停車法受到反對而未能成功。因此,柯文哲與台北市交通局長說要「慢慢推動」
,先進行「停車場都要極大化,民間蓋的房子也會要求停車位」。換句話說,在停車空間
未極大化到一定數量前,有南韓的借鏡,台北市應該也不會實施「買車先有停車位」的政
策。至少會提到日本這個政策,表示執政者願意在解決停車問題上多思考。
But,其實很好奇的是,如果像日本只要租用「停車車位」就可以領牌,在台灣會不會反
而出現變通的領牌方式很多、導致法律執行效果不佳呢?BTW,其實本來就是可討論的議
題,帶動大家一起思考這個議題,也是好事一件。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6-10-31 15:45:00
我也同意買車必須備有車位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10-31 15:45:00
這招太好破解了阿 鄉下買車台北開就好了然後最後只會搞死台北在地居民而已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16-10-31 15:48:00
他有寫開證明的警察機關要居住所在地啊,只要跟銀行開戶一樣檔距離太遠的一樣有機會解決漏洞問題很多漏洞只看行政機關有沒有意願去檔罷了,也不是人人都會想著要搞破解
作者: mstory (m的故事)   2016-10-31 15:54:00
發行照的時候順便附上車位證明吧,而且車位的地址不能太遠車位證明的有效期限就是一年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10-31 15:58:00
台灣訂法律的就是這麼笨 懷疑嗎 你台北儘管這樣搞反正我老家在花蓮地很大 車子買花連籍的就好除非你要立法規定非台北籍的車輛不准入城
作者: clst (卡列斯特)   2016-10-31 16:00:00
車在老家買然後開到台北就好了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6-10-31 16:01:00
以台灣查弊的爛效率和台灣人鑽漏洞心態 這政策一定失敗
作者: okgod (!)   2016-10-31 16:13:00
樓上很多人讓我想到一篇文章是在說關於台灣人到歐美逃票的文章…法律制定是來遵守的,而不是用來鑽漏洞的…
作者: Jimny5566 (帥啊!老皮!)   2016-10-31 16:16:00
美國有開放槍支 你怎不拿這個來說嘴解套?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10-31 16:19:00
法律不是拿來鑽的話 一例一休會有那麼多爭議唷
作者: okgod (!)   2016-10-31 17:55:00
台灣人就是像鑽了法律還沾沾自喜的啊~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6-10-31 18:31:00
你也不看看呆丸國立委都是什麼貨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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