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上加霜! 國民黨黨工爭勞權 籲「黨產會」修法保薪資
上報快訊2016年10月03日 16:00:00
國民黨陷入內憂外患窘境!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曾於8月10日通過《黨產條例》,表明推定為不當黨產之資產不得用以支付黨工薪水。
國民黨30日召開記者會證實「9月份黨工薪水確定延發」,
行管會主委邱大展也表示「國民黨接著將走上法律途徑爭取其權益」;
但3日中國國民黨企業工會發新聞稿表示,
建議黨產會增列「政黨應負擔其雇佣勞工於勞動法令義務之給付」,
否則雇主將遭行政罰緩。
「中國國民黨企業工會」新聞稿一共提出4點聲明。
第1點指出,工會於9月26日行文「黨產會」,建議《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之「法定義務」,增列「政黨應負擔其雇佣勞工於勞動法令義務之給付」;
工會指出,在勞工權益上「黨工」與一般勞工並無差異,其薪資自然應受法律保障,因此建議《黨產條例》細則可具「公法性質」,將黨與黨工之間的關係納入保障。
新聞稿第2點聲明則表明工會立場,指出黨中央應拿出「誠意」解決問題,並強調「組織瘦身」過程要跟工會協商,
必要時得比照『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程序辦理;
此外,強調工會為保障會員權益,
有關勞工遭薪資積欠與退休金不足問題,「仍按法定程序處理。」
第3點聲明,工會澄清目前「黨工」已無18%存款優惠,
薪資水準也與社會標準符合,籲社會各界持平對待勞工爭取法律保障之權益,另一方面也要求雇主應付起責任,拿出解決方案;
此外,工會也建議由「黨產會」、勞動部、雇主、工會等,
就國民黨黨工的薪資、退休金等問題共同派員組成專案小組,
確認處理方式,「以昭公信。」
最後工會指出,為確保黨工勞動的法定權益,
將會依《勞基法》規定行文至勞動局,
要求國民黨依照《勞基法》第27條的規範,在限期內將積欠工資付清;
在黨中央與「黨產會」尚未就薪資給付完成協商及配套措施的情況下,「黨工爭權」使得國民黨情勢「雪上加霜」。
國民黨的瘦身之路,目前並不順遂。(李先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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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工造反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