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could (夜火千影)》之銘言:
: 928放假在即,砍七天假話題尚未結束,乾脆就砍七天假,
: 然後每個勞工每年特休多七天,這樣不就解決了?
: 不同行業有不同的放假周期需要,那就各自調整特休時間,
: 休不完就依照本來特休休不完的規定辦理即可
: 這樣誰還有話說?
個人認為不合理 因為特休假是那種看起來好像有
卻不容易放的到的假
一般公司如果要請假 還要和職務代理人交接相關工作
休假回來後可能還要趕進度 把請假那天沒有做完的工作補起來
說實在的沒有比較爽多少
對我來說只有公司統一放假的那種假日 才是真正的放假
勞工不像軍公教可以領終身俸 只有少少的退休金
(就別說還有人可以領18%了)
規定的特休日也比公教人員少 然後請事病假還要扣錢
(公教人員請事假病假不用扣錢)
所以稍微多個七天假期 應該也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