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決議 國民黨帳戶「只准存入、不准提領」
2016-09-21 11:19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本報今天報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8月10日公布後,本應禁止處分不當黨產,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也決議「不當財產不得支付黨工薪水」,然而國民黨竟於條例公布後的8月11日,於永豐銀行提領5億2千萬元,並換開面額均新台幣5200萬元之台灣銀行支票10張,準備應付未來10個月的黨工薪水,其中一張已於8月30日提示兌領,9月1日分別匯出至他人近200個帳戶,經查是用來支付國民黨工薪資與勞健保,此舉明顯違反黨產條例第9條第1項「禁止處分」之規定。
國民黨涉嫌違反黨產條例「禁止處分」規定
黨產會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證實此事,並揭露此10張台銀支票均未載明受款人,無禁止背書轉讓且取消畫線。黨產會主委顧立雄表示,經委員會認定,國民黨此舉已涉嫌違反黨產條例中「禁止處分」的規定,黨產會昨針對此事召開委員會議討論,做出幾點決議。
針對國民黨在永豐銀行的帳戶,顧立雄表示,黨產會已發函通知,依條例規定配合辦理禁止處分,除即有黨產條例第9條第1項「履行法定義務或其他正當理由」情形外,永豐帳戶內款項「只准存入、不准提領或匯出」;副本已送國民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針對還未兌領的9張支票,顧立雄表示,經黨產會討論後,認定其屬於黨產條例第9條第1項所指「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禁止處分。
顧立雄表示,黨產會也已通知台銀,就還未兌領的9張台支支票做清償提存;若有人持上開9張支票向金融機構提示請求兌領,依黨產條例第9條第4項規定,向清償地之法院提存所辦法清償提存,並陳報黨產會備查,通知副本寄送國民黨、永豐銀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就已兌領的支票部分,顧立雄說,因為已經存在在被可被認定是善意第三人手中,這部份會進一步就國民黨所現存財產被推定部分,如何進一步處置,還要透過聽證程序,進行認定後再命移轉。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832258
政治追殺!撕裂台灣!綠色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