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軍公教年金改革之我見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9-04 07:25:01
我得說 的確 信賴保護或不溯及既往 的確不是鐵板
在眾多大原則競合下 的確有討論空間
但軍公教年金這件事 我認為並非如此
首先 軍公教年金帳戶應該要專款專用
為何我要這樣說 原因是老一輩領的18% 與目前基層軍公教的退休金
並非同一目的 怎可混為一談
老一輩18% 是政府為了招幕公務員 又見公務員薪資明顯少於民間
於是用退休18%來吸引當時的公務員 他除了是退休金的性質外
還加上了薪資補貼的性質 也就是說 目前付的這18%是延遲給付
怎可以因為老一輩公務員退休 沒用了 就賴帳
這除了違反信賴保護外 還違反誠信原員
而修法後的軍公教所繳的退休金 就真的是退休金 完全沒有補貼的義意
因此 政府一開始把這兩筆共用一個帳戶 只是便宜行事而已
事實上他違反了專款專用的原則 然後造成世代剝削的假象 刻意挑起世代鬥爭
正確來說 老一輩的退休金應該從新制的退休帳戶中抽離
新制帳戶會不會破產 應該從新制立法後 單獨看繳新制的那些人的錢夠不夠
舊制的18%應該是政府必付的項目 所以應該從政府每年行政預算中提撥
這才是正解 以前政府把不同目的之錢混在一帳戶便宜行事
結果現在政府 故意挑起世代鬥爭 不想認帳 這絕對不是公益原則可以亂入的
作者: ICEFTP (Norfin)   2016-09-04 07:30:00
18%裡還有黨職併公職的??
作者: aspirepark (aspire)   2016-09-04 07:31:00
哈哈,公務員退休金也跟著政府調薪而上揚哦老公務員有些利用省籍保護名額進入公部門哦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6-09-04 07:35:00
18%原意是補貼跟民間利息的差額 砍幾%沒違背信賴保護原則
作者: aspirepark (aspire)   2016-09-04 07:36:00
國會老賊退職,眷改條例,18趴,黨職併公職,那個族群也吃太爽了吧
作者: Fugax (Last Regrets)   2016-09-04 07:37:00
分舊制新制,不得互相浥注,政府不得補貼。=>舊制破產。你的內容只是把國家當成給錢的人,這樣全體納稅人都要養這批老賊。但是只要政府不浥注,那麼舊制就是破產一途。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9-04 07:44:00
你看 用老賊形容軍公教 人家幹嘛跟你談判 吱吱除了罵人鬥人 沒有甚麼腦子去想到底如何解決問題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9-04 07:46:00
舊制就是薪資補貼 政府不應不給
作者: cdmlin (cdmlin)   2016-09-04 07:55:00
訂地板就已經把該照顧的都照顧了 跟18%無關有職等有年資 很容易打破新/舊/舊舊制度 normalize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6-09-04 08:12:00
把軍公教納入勞基法視同勞工就好了~~全部比照辦理~~~~如果要溯及既往 軍公教超時上班的加班費請補發一下
作者: TradePau (Ryan)   2016-09-04 08:25:00
原來是賊
作者: ichirobear (大雄)   2016-09-04 10:30:00
神理論,好棒棒,照這麼說,如果實質補貼那請用舊的薪資來算吧......
作者: ftrain   2016-09-04 17:41:00
18%本就不是退撫出的,去唸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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