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說 的確 信賴保護或不溯及既往 的確不是鐵板
在眾多大原則競合下 的確有討論空間
但軍公教年金這件事 我認為並非如此
首先 軍公教年金帳戶應該要專款專用
為何我要這樣說 原因是老一輩領的18% 與目前基層軍公教的退休金
並非同一目的 怎可混為一談
老一輩18% 是政府為了招幕公務員 又見公務員薪資明顯少於民間
於是用退休18%來吸引當時的公務員 他除了是退休金的性質外
還加上了薪資補貼的性質 也就是說 目前付的這18%是延遲給付
怎可以因為老一輩公務員退休 沒用了 就賴帳
這除了違反信賴保護外 還違反誠信原員
而修法後的軍公教所繳的退休金 就真的是退休金 完全沒有補貼的義意
因此 政府一開始把這兩筆共用一個帳戶 只是便宜行事而已
事實上他違反了專款專用的原則 然後造成世代剝削的假象 刻意挑起世代鬥爭
正確來說 老一輩的退休金應該從新制的退休帳戶中抽離
新制帳戶會不會破產 應該從新制立法後 單獨看繳新制的那些人的錢夠不夠
舊制的18%應該是政府必付的項目 所以應該從政府每年行政預算中提撥
這才是正解 以前政府把不同目的之錢混在一帳戶便宜行事
結果現在政府 故意挑起世代鬥爭 不想認帳 這絕對不是公益原則可以亂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