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揆火速指派 張兆順 接兆豐董座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6-09-03 10:37:42
違法疑慮??
我笑了 要挑毛病也不是這樣挑的
董事長的派任
應該是跟國營事業以及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單位
遴選標準應該是一體適用的
在這個規定裡面
的確有65歲的年齡限制
不過有一條但書
若是有特殊需求可以專案處理
也就是新聞中所說的方式
所以根本沒有違法疑慮
但是我想反正過得了法律門
也過不了社會觀感道德門 對吧
我都幫忙想好繼續挑剔的理由了喔
不用謝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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