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上台勞工團體每天吵鬧不休的.總是圍繞在休假例假.基本工資多少的問題.卻忽略
了資方勞方共享的利潤分紅.公司提撥盈餘一定比例分享員工.以及能夠與資方平起平坐的
員工入股.再由工會選推股東代表董事席位.能進入董事會幫勞方爭取的權益才是正確的.
無論爭取休假或工資勞方總是居於弱勢.因為主導全都在資方.都須看資方臉色.勞工的尊
嚴也消失了.因此個人建議勞團應從勞資平等的方向去爭取.個人曾經於1973年曾經在大
同公司就職.雖然對於這個曾經由國民黨中常委林挺生經營的公司.不是很喜歡而辭職不
幹.但卻對它的公司制度倒是肯定.當時公司員工每年都分配一定數量增資股.以原始股
價面額分配.員工一年分期付款從薪水扣除.還有養老基金的儲存.雖然那是公司利用員
工的儲蓄金營利.但養老基金公司還是有利息給付.每年也會分發股利.
勞資本來應該是魚幫水水幫魚.不應該是對立的.卻在國家制度的不健全下.搞得水火不容
對於勞資都是不利的.若能從制度面去改進.相信能促使勞資和諧創造雙贏.對國家經濟社
會繁榮都是正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