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遭判4年徒刑 李全教哽咽控:一路被抄家滅族
台南市議長李全教在議長選舉中涉嫌行賄,台南地院日前依違反選罷法,判李全教4年徒
刑、褫奪公權5年,全案上訴台南高分院審理中。李全教今天開記者會反駁指控,講到激
動處,他眼眶泛紅並哽咽。
台南市議長李全教因賄選案遭判刑,今天上午在台北召開記者會喊冤。 記者黃威彬/攝影
分享「我被抹黑,一路遭抄家滅族。」李全教表示,他一生清清白白,就因他阻斷台南市
長賴清德的總統路,一路遭政治追殺;近日立法院還通過「李全教條款」,法院判決當選
無效確定,將追回薪資等費用。他說他的原罪就是當選議長,他如果沒有當選議長,也不
會有這樣的官司。
李全教哽咽說,法院判他4年徒刑,判決書他看不懂,「我到底犯了什麼罪?」這一年多
來他的身心飽受煎熬,他無法釋懷的是,90歲的高齡父親在他遭羈押期間,父親在監所外
面冒著寒風等待,這是他一輩子的痛。
李全教新聞稿指出,他因為台南地檢署濫權起訴而深受其害,加上法院刻意迴避對他有利
證據的調查,導致他蒙受不白之冤。全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召開前,本案偵審過程透露的
種種奇特現象,包括政治力介入、民粹式操弄司法判決,都足以作為司改的負面教材。
李全教指出,台南地檢署對他及台南市長賴清德的賄選案件,認事用法出現兩套標準。賴
清德被指涉及議長賄選案在有人、事、時、地、錢的事證下,檢方處分賴不起訴。而他則
是人、事、時、地、錢均付之闕如,檢方卻援引起訴並經法院判刑,認事用法實在匪夷所
思。
http://udn.com/news/story/7321/1784169 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