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新聞] 永春都更案開拆 都發局長:是拆同意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6-06 18:54:18
這個林州民只有未實地了解狀況之責或者未監督之責,並不到下臺負責的地步!!
建議(可能未來發展):臺北市政府或KP甚至林州民本人出來開記者會,直接說明全部狀況
如是據報酸民就好!!
然後出來道歉說沒有實地了解之責或監督之責!!
然而柯黑要說的:
如果不同意戶在中間樓層,那麼怎麼拆?那麼只能拆未同意戶的樓上的已同意戶,那麼一
樓是同意,中間樓層是未同意戶那麼也只能未同意戶的樓上同意戶!!
然而為什麼林州民要發拆照?
我反問一下,要是你家是獨棟戶,你家要自己拆掉,政府機關有甚麼理由和權責阻止?
歡迎柯黑來說!!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06-06 18:56:00
柯猴出來面對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6-06 19:19:00
這東西 中央不趕快出面表態 只會越來越麻煩嚴重我說得中央 指得是執政黨的態度 要不要都更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06-06 19:46:00
XD
作者: ct412133   2016-06-06 21:55:00
這東西誰都不敢表態,100%同意做夢才夢到到吧看看賴神鐵路地下化談幾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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